張元幹《賀新郎》原文與歷代鑒賞評論
送胡邦衡待制
夢繞神州路。悵秋風、連營畫角,故宮離黍。底事昆侖傾砥柱。九地黃流亂注。聚萬落、千村狐兔。天意從來高難問,況人情、老易悲如許。更南浦,送君去。涼生岸柳催殘暑。耿斜河、疏星淡月,斷云微度。萬里江山知何處。回首對床夜語。雁不到、書成誰與。目盡青天懷今古,肯兒曹、恩怨相爾汝。舉大白,聽金縷。
【本事】
蔡戡《蘆川居士詞序》:紹興議和,今端明公上書請劍,欲斬建議者。得罪權臣,竄謫嶺海,平生親黨,避嫌畏禍,惟恐去之不速。公作長短句送之,微而顯,哀而不傷,深得《三百篇》諷刺之義。
周必大《周文忠公集》卷四十七《跋張仲宗送胡邦衡詞》:長樂張元幹,字仲宗,在政和、宣和間已有能樂府聲。今傳于世,名《蘆川集》,凡百六十篇,以《賀新郎》二篇為首,其前遺李伯紀丞相,其后即此詞。送客貶新州而以《賀新郎》為題,其意若曰:“失位不足吊,得名為可賀也。”慶元丙辰(二年,1196)五月十三日題。
王明清《揮麈后錄》卷十:紹興戊午,秦會之再入相,遣王正道為計議使,以修和盟。十一月,樞密院編修官胡銓邦衡上書。……疏入,責為昭州鹽倉,而改送吏部,與合入差遣,注福州簽判,蓋上初無深怒之意也。至壬戌歲,慈寧歸養,秦諷臺臣論其前言弗效,詔除名勒停,送新州編管。張仲宗元幹寓居三山,以長短句送其行……又數年秦始聞仲宗之詞。仲宗掛冠已久,以它事追赴大理,削籍焉。(原注:此一段皆邦衡之子澥手為刪定)
岳珂《桯史》卷十二:胡忠簡銓既以乞斬秦檜,掇新州之禍,直聲振天壤。一時士大夫畏罪箝舌,莫敢與立談,獨王盧溪廷珪詩而送之,今二篇刊集中,曰:“囊封初上九重關,是日清都虎豹閑。百辟動容觀奏牘,幾人回首愧朝班。名高北頭星辰上,身墮南州瘴海間。豈待它年公議出,漢庭行召賈生還。”“大廈原非一木支,欲將獨力拄傾危。癡兒不了官中事,男子要為天下奇。當日奸諛皆膽落,平生忠義只心知。端能飽吃新州飯,在處江山足護持。”于是有以聞于朝者,檜益怒,坐以謗訕,流夜郎,時年七十。既而檜死,盧溪因讀韓文公《猛虎行》,復作詩寓意曰:“夜讀文公猛虎詩,云何虎死忽悲啼。人生未省向來事,虎死方羞前所為。昨日猶能食熊豹,今朝無計奈狐貍。我曾道汝不了事,喚作癡兒果是癡。”蓋復前說也。尋計自便。孝宗初政,召對寤合,詔曰:“王廷珪粹然耆儒,凜有直節,頃以言語文字,牴牾權臣,流落排根,殆逾二紀,召對便殿,敷奏詳華,可特改左承奉郎,除國子監主簿。”廷珪不留,乞崇道祠官去。乾道六年,再召對便殿,上又留之,不可,乃詔復祿以祝釐。后告老終于家,壽九十三。其再召也,廟堂欲予一子官,既而不果。識者謂以忠得壽,而澤不及嗣,天人報施,猶若少偏。其時又有朝士陳剛中、三山寓公張仲宗,亦以作啟與詞為餞而得罪,檜之怨忠簡,蓋流貤不少置也。
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二十一歌詞類:《蘆川詞》,三山張元幹仲宗撰。坐送胡邦衡詞,得罪秦相者也。
黃昇《中興以來絕妙詞選》卷二:紹興戊午之和,胡澹庵上書乞斬時相,坐謫新州。仲宗以詞送行,后并得罪。
【編年】
宋高宗紹興十二年(1142)作于福州。按胡銓(1102—1180),字邦衡,號澹庵,廬陵(今江西吉安)人。高宗建炎二年進士。紹興五年,胡銓任樞密院編修官。八年十一月,上書反對議和,請斬主和者王倫、秦檜、孫近三人以謝天下。詔除名,編管昭州(今廣西平陸),朝臣多救之者,遂改監廣州鹽倉,次年,改簽書威武軍(今福州)判官。張元幹時寓居福州。紹興十二年秦檜諷諫官羅汝楫劾胡銓飾非橫議,七月初一日,胡銓被除名,送新州(今廣東新興)編管。元幹賦此詞送行。參見王兆鵬《張元幹年譜》、曹濟平《蘆川詞》校注。
【匯評】
楊慎《詞品》卷三《張仲宗送胡澹庵詞》:張仲宗送胡澹庵赴貶所《賀新郎》一闋……秦檜知之,亦與作詩王庭珪同貶謫。此詞雖不工亦當傳,況工致悲憤如此,宜表出之。
毛晉《蘆川詞跋》:仲宗別號蘆川居士,……紹興辛酉胡澹庵上書乞斬秦檜被謫,作《賀新郎》一闋送之,坐是與作詩王民瞻同除名。茲集以此壓卷,其旨微矣。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九八《蘆川詞提要》:待制胡銓謫新州,元幹作《賀新郎》詞以送,坐是除名。……又李綱疏諫和議,亦在是年十一月,綱斯時已提舉洞霄宮,元幹又有寄詞一闋。今觀此集,即以二闋壓卷,蓋有深意。其詞慷慨悲涼,數百年后,尚想其抑塞磊落之氣。
李調元《雨村詞話》卷三:元幹字仲宗,平生忠義,見于“夢繞神州路”一詞。紹興辛酉,胡澹庵邦衡上書乞斬秦檜被謫,仲宗作《賀新郎》一闋送之,坐是與作詩王民瞻除名。今其詞列卷首,其人可知矣。詞云:(略)。此大異康與之之“文章孔孟”也。
陳芝光《南宋雜事詩》:鄂字書成壯氣存,臨安何處望中原。蘆川亦有英雄語,禾黍西風鼓角喧。
馮煦《蒿庵論詞》:蘆川居士以《賀新郎》一詞送胡澹庵謫新州,致忤賊檜,坐是除名。與楊補之之屢征不起,黃師憲之一官遠徙,同一高節。
劉熙載《藝概》卷四《詞曲概》:張元幹仲宗因胡邦衡謫新州,作《賀新郎》送之,坐是除名,然身雖黜而義不可沒也。
陳廷焯《白雨齋詞話》卷六:二帝蒙塵偷安南渡,茍有人心者,未有不拔劍斫地也。南渡后,張仲宗《賀新郎》云:(略)此類皆慷慨激烈,發欲上指,詞境雖不高,然足以使懦夫有立志。
陳廷焯《詞則·放歌集》卷一:“天意”二句,情見于詞,即悠悠蒼天之意。
張德瀛《詞徵》卷一:詞有與風詩意義相近者,自唐迄宋,前人鉅制多寓微旨,……張仲宗“夢繞神州”,雨雪思攜手也。
又卷五:張仲宗《賀新郎》“天意”二句,皆所謂拔地欲天,句句欲活者。
【附錄】
王庭珪《盧溪文集》卷十三《送胡邦衡之新州貶所二首》:
囊封初上九重關,是日清都虎豹閑。百辟動容觀奏牘,幾人回首愧朝班。名高北頭星辰上,身墮南州瘴海間。豈待它年公議出,漢庭行召賈生還。
大廈原非一木支,欲將獨力拄傾危。癡兒不了公家事,男子要為天下奇。當日奸諛皆膽落,平生忠義只心知。端能飽吃新州飯,在處江山足護持。
同上《讀韓文公猛虎行》:夜讀文公猛虎詩,云何虎死忽悲啼。人生未省向來事,虎死方羞前所為。昨日猶能食熊豹,今朝無計奈狐貍。我曾道汝不了事,喚作癡兒果是癡。
同上卷十七《胡邦衡移衡州用坐客段廷直韻》:朱崖萬里海為鄉,百煉不屈剛為腸。復出光芒動星斗,定隨雷雨起江湘。歸期正待春回雁,賀客爭持酒滿觴。笑說開元丞相宅,凄涼偃月上標堂。
同上《胡邦衡北歸先寄詩二首次韻迎之》:
無何真是本來鄉,莫遣閑愁犯肺腸。會見棟梁扶大廈,不將文字吊沈湘。揮毫未辯銀為管,沽酒奚須玉作觴。雙竹端能作奇瑞,衡人宜護竹間堂。
當年大冊撼天扉,圣主今呼逐客歸。應是風云乘此會,便令鹓鷺著行飛。久埋劍氣沖星氣,暫裂荷衣換錦衣。穩上丹墀踏龍尾,九霞光里望晨暉。
楊冠卿《客亭類稿》卷十四《賀新郎·秋日乘風過垂虹時,與一羽士俱,因泛言弱水、蓬萊之勝。旁有溪童,具能歌張仲宗“目盡青天”等句,音韻洪暢,聽之慨然。戲用仲宗韻呈張君量府判》:薄暮垂天去。正江天、殘霞冠日,亂鴻遠渚。萬頃云濤風浩蕩,笑整羽輪飛渡。問弱水、神仙何處。翳鳳騎麟思往事,記朝元、金殿聞鐘鼓。環珮響,翠鸞舞。夢中失卻江南路。待西風、長城飲馬,朔庭張弩。目盡青天何時到,贏得兒童好語。悵未復、長陵抔土。西子五湖歸去后,泛仙舟、尚許尋盟否。風袂逐,片帆舉。
【考證】
案胡銓任寶謨閣待制在孝宗乾道七年(1171),題中“待制”二字當為后人所加。又張元幹作詞送胡銓當在王庭珪作詩送行之先,參見王兆鵬《張元幹年譜》。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卷二十四《蘆川詞》:《揮麈后錄》卷十云:“紹興戊午,秦會之再相,遣王正道為計議使,以修和盟。十一月,樞密院編修官胡銓邦衡上書云云。疏入,責為昭州鹽倉,而改送吏部,與合入差遣,注福州簽判,蓋上初無深怒之意也。至壬戌歲,慈寧歸養,秦諷臺臣論其前言弗效(銓前疏曾言梓宮決不可還,太后決不可復,淵圣決不可歸,中原決不可得云云,故因梓宮太后之復還,論其言弗效)。詔除名勒停,送新州編管。張仲宗元幹寓居三山(謂福州也)。以長短句送其行。邦衡在新興,嘗賦詞云:‘欲駕巾車歸去,有豺狼當轍。’郡守張棣繳上之,以為譏訕。秦愈怒,移送吉陽軍編管。又數年,秦始聞仲宗之詞,仲宗掛冠已久,追赴大理,削籍焉。”明清自注云:“此一段,皆邦衡之子澥手為刪定。”夫以人子敘其父之事,并及其同時知己之共患難者,則其年月出處,必無舛誤。然則胡銓之謫新州,乃其上書后之第四年。及銓再移吉陽軍,又經數年,元幹始被除名,皆非紹興戊午一年間之事也。今考《宋史·高宗紀》云:“紹興八月十一月辛亥,以樞密院編修官胡銓上書直諫斥和議除名昭州編管。壬子,改差監廣州都鹽倉。十二年秋七月壬辰朔,福州簽判胡銓除名,新州編管。十八年十一月己亥,胡銓移吉陽軍編管。”銓本傳(卷三百七十四)與紀并同,但有年而無月日耳。至其子之曲折,則《建炎以來系年要錄》敘之為詳(上書事見卷一百二十三,謫新州事見卷一百四十六,移吉陽軍事見卷一百五十八。)以《揮麈錄》所記合《宋史》推之,則元幹之除名,似當在紹興二十年以后。毛晉以為紹興辛酉者,既不知其所據,《提要》引《胡銓傳》謂在戊午十一月者,尤無稽之言也。《蘆川歸來集》條下,《提要》謂銓貶于紹興戊午,誤與此同。
上一篇:張元幹《賀新郎》原文與歷代鑒賞評論
下一篇:張擴《殢人嬌》原文與歷代鑒賞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