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沈括
陳述古密直知建州浦城縣日,有人失物,捕得莫知的為盜者。述古乃紿之曰:“某廟有一鐘,能辨盜至靈。”使人迎置閣后祠之。引群囚立鐘前,自陳不為盜者摸之則無聲,為盜者摸之則有聲。述古自率同職禱鐘甚肅,祭訖,以帷圍之,乃陰使人以墨涂鐘。良久,引囚逐一令引手入帷摸之,出乃驗其手,皆有墨。唯有一囚無墨,訊之,遂承為盜,蓋恐鐘有聲不敢摸也。此亦古之法,出于小說。
——《夢溪筆談》
〔注釋〕 陳述古密直:陳襄,北宋官員,字述古,人稱古靈先生。密直是樞密直學士的簡稱,陳襄曾任此職。 祠:祭祀,供奉。
審判疑難案件,古人稱為折獄。折獄不能靠嚴刑拷打,而要善于運用巧思,施展巧謀,最終使犯人招供服罪。本篇就是一個以巧折獄的例子。首先陳述古設下一個騙局,說是廟里有一口鐘,能夠辨認盜犯,于是把捉來的一群嫌疑犯人領到鐘前,對他們說,如果不曾偷盜,手摸在鐘上就沒有聲音;如果偷盜了,手摸在鐘上就有聲音。接著陳述古向鐘祭拜完畢,用帳幕把鐘圍住,暗地里使人把墨涂在鐘上,再叫犯人們一個個把手伸進帳幕里去摸鐘,摸過以后,驗看他們的手,發現除了一人手上無墨外,其他人手上都有墨;審問那個手上無墨的人,那人只好承認自己是盜犯,因為他怕鐘有聲音,所以不敢用手去摸。本篇文字寫得十分滑稽可笑,其所以滑稽,就在于當事人假戲真做,“述古自率同職禱鐘甚肅”,做得是那樣嚴肅,那樣虔誠,叫人不得不信以為真,終于辨認出真正的盜犯來。史稱陳述古“言行皆以古人為法”,摸鐘辨盜“亦古之法”,當然這個古法決不能應用于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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