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文本篇·非樂
[上]子墨子言曰:仁者之事,必務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將以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為;不利人乎,即止。且夫仁者之為天下度也,非為其目之所美,耳之所樂,口之所甘,身體之所安,以此虧奪民衣食之財,仁者弗為也。
是故子墨子之所以非樂者,非以大鐘鳴鼓、琴瑟竽笙之聲以為不樂也,非以刻鏤文章之色以為不美也,非以犓豢煎炙之味以為不甘也,非以高臺厚榭邃野之居以為不安也。雖身知其安也,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樂也,然上考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萬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
今王公大人雖無造為樂器,以為事乎國家,非直掊潦水①、拆壤坦而為之也②,將必厚措斂乎萬民,以為大鐘鳴鼓、琴瑟竽笙之聲。古者圣王亦嘗厚措斂乎萬民,以為舟車,既以成矣,曰:“吾將惡許用之?”曰:“舟用之水,車用之陸,君子息其足焉,小人休其肩背焉。”故萬民出財赍而予之③,不敢以為戚恨者,何也?以其反中民之利也。然則樂器反中民之利亦若此,即我弗敢非也。然則當用樂器譬之若圣王之為舟車也,即我弗敢非也。
民有三患:饑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勞者不得息,三者民之巨患也。然即當為之撞巨鐘、擊鳴鼓、彈琴瑟、吹竽笙、而揚干戚④,民衣食之財將安可得乎?即我以為未必然也。意舍此,今有大國即攻小國,有大家即伐小家,強劫弱,眾暴寡,詐欺愚,貴傲賤,寇亂盜賊并興,不可禁止也。然即當為之撞巨鐘,擊鳴鼓,彈琴瑟,吹竽笙,而揚干戚,天下之亂也,將安可得而治與?即我未必然也。是故子墨子曰:姑嘗厚措斂乎萬民,以為大鐘鳴鼓、琴瑟竽笙之聲,以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而無補也。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
今王公大人唯毋處高臺厚榭之上而視之,鐘猶是延鼎也⑤,弗撞擊將何樂得焉哉?其說將必撞擊之,惟勿撞擊,將必不使老與遲者⑥,老與遲者耳目不聰明,股肱不畢強,聲不和調,明不轉樸⑦,將必使當年,因其耳目之聰明,股肱之畢強,聲之和調,眉之轉樸。使丈夫為之,廢丈夫耕稼樹藝之時;使婦人為之,廢婦人紡績織纴之事。今王公大人唯毋為樂,虧奪民衣食之財以拊樂如此多也⑧。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
今大鐘鳴鼓、琴瑟竽笙之聲既已具矣,大人肅然奏而獨聽之,將何樂得焉哉?其說將必與賤人不與君子。與君子聽之,廢君子聽治;與賤人聽之,廢賤人之從事。今王公大人惟毋為樂,虧奪民之衣食之財以拊樂如此多也。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
昔者齊康公興樂萬⑨,萬人不可衣短褐⑩,不可食糠糟,曰:“食飲不美,面目顏色不足視也;衣服不美,身體從容丑羸,不足觀也。”是以食必粱肉⑪,衣必文繡,此常不從事乎衣食之財,而常食乎人者也。是故子墨子曰,今王公大人惟毋為樂,虧奪民衣食之財以拊樂如此之也。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
今人固與禽獸麋鹿、飛鳥、貞蟲異者也⑫。今之禽獸麋鹿、飛鳥、貞蟲因其羽毛以為衣裘,因其蹄爪,以為褲屨。因其水草,以為飲食。故唯使雄不耕稼樹藝,雌亦不紡績織纴,衣食之財固已具矣。
今人與此異者也,賴其力者生⑬,不賴其力者不生。君子不強聽治,即刑政亂;賤人不強從事,即財用不足。今天下之士君子以吾言不然,然即姑嘗數天下分事,而觀樂之害。王公大人早朝晏退,聽獄治政,此其分事也;士君子竭股肱之力,殫其思慮之智,內治官府,外收斂關市、山林、澤梁之利,以實倉廩府庫,此其分事也;農夫早出暮入,耕稼樹藝,多聚菽粟,此其分事也;婦人夙興夜寐,紡績織纴,多治麻絲葛緒,捆布,此其分事也。
今惟毋在乎王公大人說樂而聽之,即必不能早朝晏退,聽獄治政,是故國家亂而社稷危矣。今惟毋在乎士君子,說樂而聽之,即必不能竭股肱之力,殫其思慮之智,內治官府,外收斂關市山林澤梁之利,以實倉廩府庫,是故倉廩府庫不實。今惟毋在乎農夫說樂而聽之,即必不能早出暮入,耕稼樹藝,多聚菽粟,是故菽粟不足。今惟毋在乎婦人說樂而聽之,即不必能夙興夜寐,紡績織纴,多治麻絲葛緒,捆布,是故布不興。曰:孰為大人之聽治而廢國家之從事?曰:樂也。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
何以知其然也?曰先王之書湯之《官刑》有之,曰:“其恒舞于宮,是謂巫風⑭。其刑,君子出絲二衛,小人否,似二伯⑮《黃徑》。”乃言曰:“嗚呼!舞佯佯,黃言孔章,上帝弗常,九有以亡,上帝不順,降之百殃,其家必壞喪⑯。”察九有之所以亡者,徒從飾樂也。于《武觀》曰:“啟乃淫溢康樂,野于飲食,將將锽锽,管磬以方,湛濁于酒,渝食于野,萬舞翼翼,章聞于大,天用弗式⑰。”故上者天鬼弗戒,下者萬民弗利。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士君子,誠將欲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當在樂之為物,將不可不禁而止也。
〔注釋〕①掊潦水:捧一捧雨水。②拆壤坦:抓一把黃土。③赍:給予。 ④揚干戚:揮舞盾牌斧頭。⑤延鼎:倒放著的大鼎。⑥老與遲者:老人和精神遲鈍的人。⑦明不轉樸:眉目不能傳情。⑧拊樂:演奏音樂。拊:擊打。 ⑨齊康公興樂萬:齊康公(前404—前379年在位)創作樂舞名《萬》,需萬名樂工演奏。 ⑩萬人不可衣短褐:萬名樂工不能穿粗布短褂。⑪食必粱肉:吃飯一定是精米肉食。 ⑫今人固與禽獸麋鹿、飛鳥、貞蟲異者也:人本來就跟禽獸麋鹿飛鳥爬蟲不同。 ⑬賴其力者生:依靠自己的力量勞動,就能生存。⑭其恒舞于宮,是謂巫風:時常在宮中跳舞,這就叫做巫風。⑮君子出絲二衛,小人否,似二伯:罰君子繳納二把緯線,小人加倍,罰二匹帛。衛:同“緯”,織布的緯線。⑯嗚呼!舞佯佯,黃言孔章,上帝弗常,九有以亡。上帝不順,降之百殃,其家必壞喪:嗚呼!萬舞洋洋,聲音洪亮,上帝不佑,九州淪亡。上帝不順,降下災殃,家族淪喪。⑰啟乃淫溢康樂,野于飲食。將將锽锽,管磬以方。湛濁于酒,渝食于野。萬舞翼翼,章聞于大,天用弗式:夏啟之子荒淫無度,貪圖享樂,飲宴郊野。鏗鏗鏘鏘,管磬交響。沉湎于酒,進餐郊野。萬舞喧嚷,聲聞天上,天帝不爽。
【鑒賞】“非樂”是墨子學說的重要論題,涉及政治倫理和美學思想。墨子對“非樂”的論證說辭,貫穿對社會弊端的尖銳批判,體現了他強烈的憂患意識與深刻的民本思想。
“樂”指音樂等藝術活動。墨子所謂“非樂”,是非難統治者搜刮民脂民膏,浪費民力,大辦樂舞,恣意享樂。墨子自幼學儒,兼精樂道,對音樂等藝術活動頗為內行。《淮南子·要略訓》說:“墨子學儒者之業,習孔子之術。”“儒者之業”和“孔子之術”,即所謂“禮樂射御書數”的“六藝”,本來就包括樂舞。
墨子學過“樂”,諳樂理,善樂技,還做過樂吏,善吹笙。《禮記·祭統》說:“墨翟者,樂吏之賤者也。”《呂氏春秋·貴因》說:“墨子見荊王,錦衣吹笙,因也。”《藝文類聚》卷44說:“墨子吹笙,墨子非樂,而于樂有是也。”墨子曾穿著錦衣,為楚王吹笙,是歷史事實。
《非樂》說,子墨子之所以非樂,非以大鐘、鳴鼓、琴瑟、竽笙之聲以為不樂也。墨子盡管“非樂”,但對音樂等藝術活動的美感功能,也有所肯定。他雖然“耳知其樂”,但由于認為統治者不顧人民死活,大搞樂舞,滿足私欲,“不中萬民之利”,不符合廣大勞動人民的利益,對“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無補,所以要“非樂”,批判統治者大搞音樂等藝術活動。
墨子說,齊康公興樂《萬》,萬人不可衣短褐,不可食糠糟。曰,食飲不美,面目顏色不足視也;衣服不美,身體從容不足觀也,是以食必粱肉,衣必文繡。此常不從事乎衣食之財,而常食乎人者也。是故子墨子曰,今王公大人惟毋為樂,虧奪民衣食之財,以拊樂如此之也。
齊康公創作樂舞名《萬》,需萬名樂工演奏。撞巨鐘、擊鳴鼓、彈琴瑟、吹竽笙,場面宏偉壯觀。王公大人衣食住行,離不開音樂。有時用百人吹笙,萬名舞女,眾人被迫脫離生產。王公大人認為樂工吃不好,影響面目美觀,樂工穿不好,影響視覺效果。而樂工食必粱肉,衣必文繡,都是為供統治者享樂。
齊康公公元前404至前379年在位,齊國是富庶的大國,有作樂傳統。《戰國策·齊策》說,臨淄(齊國都)甚富而實,其民無不吹竽、鼓瑟、擊筑、彈琴。墨子“非樂”的矛頭,是針對恣意淫樂的統治者。
《史記·田敬仲完世家》載,大興萬人樂舞的齊康公,淫于酒、婦人,不聽政,是昏庸的國君。當時統治者作樂規模之龐大,超出今人想象。齊康公創作樂舞《萬》,需由萬名演員來表演,場面宏偉壯觀,可與現代大型賽事開幕式媲美。“非樂”是墨子“強本節用”思想的引申,是其為民興利除害思想的重要方面。
墨子說,王公大人從高臺厚榭上看去,大鐘就像倒扣著的鼎一樣,不撞擊,不會發聲。要撞擊,老人與反應遲鈍的人不行,因他們耳不聰,目不明,四肢不強健,聲音不和諧,眼神不靈敏,眉目不傳情,要選用年輕貌美、反應靈敏的人。但讓青年男子來做,會耽誤種田植樹。讓青年女子來做,會耽誤紡線織布。
從事和欣賞音樂等藝術活動,耽誤生產。樂器制造,不像捧取積水,抓把黃土那樣簡單,而是需要大量材料費用。制造樂器,不如造舟車,可減輕勞累,并增加人民負擔。統治者大搞樂舞,勞民傷財,有害無利。墨子非樂,是針對當時“上不厭其樂,下不堪其苦”的社會現實。
墨子“背周道而用夏政”,政治理想是“法夏”,以夏禹為效法榜樣。墨子所“非”之“樂”,是儒家鼓吹的西周禮樂。《淮南子·說山訓》說:“墨子非樂,不入朝歌之邑。”《史記·鄒陽列傳》說:“邑號朝歌,而墨子回車。”墨子帶學生周游列國,聽說前方是朝歌,字面意思是一大早就唱歌,馬上聯想到歌舞,便立即驅車返回,不入朝歌之邑。
墨子“非樂”,理由是“為樂”“虧奪民衣食之財”。墨子的價值主體,是勞動人民。勞動人民急需解決的是溫飽。從統治者的角度說,音樂等藝術活動給他們以美感享受,但墨子認為,這些藝術活動耽誤生產,不符合勞動人民的利益。
隨著經濟發展,物質生活水平提高,精神生活、文化娛樂水平也相應提高。現在我們不能學墨子繼續“非樂”,而要適當發展音樂等藝術活動,并使之同經濟、政治、倫理、教育、科學等相輔相成,互相補充,互相促進,協調發展。墨子非樂,忽視文化娛樂對人類社會的積極作用,有片面、狹隘和短視的一面,應予批判性的揚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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