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不韋·割肉相啖》注釋,意譯與解說
齊之好勇者, 其一人居東郭, 其一人居西郭。卒然相遇于涂, 曰: “姑相飲乎?”觴數行, 曰: “姑求肉乎?”一人曰: “子, 肉也; 我, 肉也; 尚胡革①求肉而為? 于是具染②而已。”因抽刀而相啖③,至死而止。勇若此不若無勇。
——《呂氏春秋·當務》
【注釋】
①革: 更, 另。②染: 調味用的豉醬。③啖: 吃。
【意譯】
齊國有兩個喜歡夸耀自己勇敢的人,一個人住在東城,一個人住在西城。有一天在路上意外地相遇,其中一個說:“姑且一起喝點酒吧!”喝過幾杯酒后,一個人說:“還是弄點肉吧!”另一個人說:“你身上有肉,我身上也有肉,又何必另外去弄肉呢?在這兒置辦點豉醬就可以了?!庇谑莾扇税纬龅秮砀钕律砩系娜?, 相互吃起來, 一直到死。勇敢要像這樣也就不如沒有勇敢。
【解說】
從自己的身上,割下肉來,該需要多大的勇氣和膽量啊! 可是,那兩個齊國人卻從容地這樣做了。如此壯舉將使天下人感到震驚,不過,震驚之余,心中不免產生疑慮,他們這樣做的目的何在?原來,兩位齊人從自己身上割肉不過是用來做下酒菜,并以此來向世人炫耀自己的勇敢。將一個驚人的壯舉和一個渺小的目的聯系在一起,兩個齊人的形象頓時黯然失色。人們大概不會再從他們的死亡中引發出悲壯的感覺, 反而會去嘲笑他們行為的愚蠢。要奮斗就會有犧牲,對于一個有生活理想的人來說,是不畏懼作出犧牲的。但是,任何犧牲必須要同一個偉大的目標聯系在一起,這樣的犧牲才會有價值。以此而論,那兩位齊人盡管作出了犧牲,而且是以生命作代價,但是, 由于他們的犧牲不是建立在一個偉大的目標之上, 而只是為了追求一種空名虛譽, 因而他們犧牲的價值也就不存在了。
【相關名言】
只有從事一項偉大事業的時候, 一個人才能成為一個偉大的人。
——法國·戴高樂
自夸人的虛榮性格顯示他的隱秘的惡。
——希臘·伊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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