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六記》是清代沈復的一部自傳體小說.沈復,字三白,蘇州人,生活在乾隆、嘉慶年間。《浮生六記》從六個方面記敘了作者一生的經歷和見聞(今僅存四記:《閨秀記樂》、《閑情記趣》、《坎坷記愁》、《浪游記快》)其中寫得最感人的,是一個催人淚下的愛情故事。作者飽和著血淚深情,以樸實無華的文筆,描述了他和愛妻的美好愛情生活,以及妻子被封建禮教、險惡世情摧殘至死的悲慘遭遇,揭露了封建社會的傳統文化心理和倫理道德毀滅人的天性、摧殘人的自然情感的罪惡。
《浮生六記》中的愛情女主角姓陳,名蕓,字淑珍,是沈復之舅陳心馀的女兒,比沈復大十個月。陳蕓自幼聰慧異常,咿呀學語時,大人口授其白居易的《琵琶行》詩,她即能成誦。四歲時,父親棄世,家境貧寒,她與寡母、弱弟相依為命。稍大一點之后,她工于女紅,自此,三口之家的衣食,幼弟求學的費用,全都仰仗其纖纖十指的操作。一次,她偶爾從書箱中找到了《琵琶行》,把兒時背誦的詩和書中的字一一對照,從此開始識字。時間一長,于刺繡之暇,漸通吟泳,曾寫下“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這樣清麗的詩句。沈復十三歲時,隨母歸寧。他與陳蕓兩小無猜,見到她的詩稿后,又愛慕她的才情,就對母親說:“若為兒擇婦,非淑姊不娶。”沈母也喜愛陳蕓婉順柔和,當下就為這一雙小兒女締結了婚約。
半年之后,因陳蕓的堂姐出閣,沈復與母親又來到陳家。這時,陳蕓出落得更美了:“其形削肩長項,瘦不露骨,眉彎目秀,顧盼神飛。惟兩齒微露,似非佳相。一種纏綿之態,令人之意也消。”二人相見,仍以姐弟相稱,一起談詩論文,親密之情,不避嫌疑。不料,這時發生了一件小事,打破了這種天真無邪的心態:
是夜送親城外,返已漏三下,腹饑索餌,婢嫗以棗脯進,余嫌其甜。蕓暗牽余袖,隨至其室,見藏有曖粥并小菜焉。余欣然舉箸,忽聞蕓堂兄玉衡呼曰:“淑妹速來!”蕓急閉門曰:“已疲乏,將臥矣。”五衡擠身而入,見余將吃粥,乃笑睨蕓曰:“頃我索粥,汝曰‘盡矣’,乃藏此專待汝婿耶?”蕓大窘避去,上下嘩笑之,余亦負氣,契老仆先歸。(《浮生六記.閨秀記樂》人民文學出版社)
自此以后,沈復再到陳家,陳蕓再也不肯和他見面了。這里,作者用仆實、平淡的文筆,描述了一件極為平凡的日常小事。但它對于展現人物性格,深化主題,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一碗暖粥,一碟小菜,作為對情人的饋贈,實在微不足道,甚而至于有傷大雅,但這件事卻鮮明地顯示了陳蕓身上的人情美和女性美:想到沈復送親回來要餓,預先為他準備下暖粥小菜,而不像婢嫗們那樣臨時以棗脯應付,正見陳蕓的細心、周到,和對沈復的關切之情;堂兄要粥不予,又表現了陳蕓對濃復的私心回護;只憑感情用事,關心愛護與自己兩小無猜、情意相投的表弟,而不知避諱當時的少女們最為敏感的問題——婚姻問題,直待堂兄道破,上下嘩笑,才羞得無地自容,又揭示出陳蕓的單純、可愛。父親早逝,家境貧寒,使得陳蕓較少地接受封建教育,而較多地保留了少女的天真情趣,這是她和沈復愛情的基礎,也是后來致禍的緣由。看似漫不經心的描述,卻含蘊無窮,具有一種天然妙趣,這正是《浮生六記》中愛情描寫的藝術魅力之所在。
沈復再見到陳蕓,是五年以后迎娶她的時候。花燭之夜,只見她瘦怯身材,依然如昔。揭去蓋頭,二人相視嫣然。合巹之后,新郎新娘并肩用膳。沈復殷勤勸食,陳蕓卻遲遲不肯動箸,原來適值陳蕓吃齋的日子。陳蕓吃齋已數年,而她開始吃齋之日,正是沈復出痘之時,顯然,往日那種天真童稚的友情,已蛻變為深摯的愛情。沈復笑著懇求她:今如我已光鮮無恙,姊姊總可以開戒了吧?陳蕓笑之以目,點之以首,一種嬌羞之態,難以描畫。
沈復與陳蕓之間的愛情,決非僅僅體現于日常起居中的相互關心與愛護。更重要的是,他們有著共同的愛好,和相同的生活情趣。在他們新婚不久,是沈復之姊出閣的日子。沈復送親回來,已是夜深人靜。悄然入室,只見婢嫗們已入睡,而陳蕓還在忘情地讀書。沈復輕撫其肩,說:姊姊連日辛苦,為什么這么晚了還要孜孜不倦地讀書呢?陳蕓答道:適才正要睡,開廚得此書,不覺讀之忘倦。《西廂記》的書名我早聽熟了,今天才得見此書。作者真不愧是個才子,只是形容得未免尖薄了些。沈復說:惟其才子,筆墨方能尖薄。對于愛情的執著追求,使得兩顆心貼得更緊了。他們并肩談笑,恍如密友重逢。在以后的生活中,他們共讀于我取軒,賞月于滄浪亭,游戲于弋園,愛戀之表,難以備述。“自以為人間之樂,無過于此矣。”
青梅竹馬、兩小無猜的友情,是沈、陳二人愛情產生的基礎;共同的生活情趣,使他們的愛情進一步發展;而他們二人的才情,和他們比較放縱的天性,又使這種愛情得以升華。他們之間的愛情,不是那種鄙瑣猥褻的色相之愛,也不是那種理性原則指導下的迂拘呆板的“相敬如賓”,他們的愛,是一種心靈的富有詩意的交融和契合。下面,讓我們看看他們一次妙趣橫生的日常談話:
一日,蕓問曰:“各種古文,宗何為是?”余曰: “《國策》、《南華》取其靈快,匡衡、劉向取其雅健,史遷、班固取其博大,昌黎取其渾,柳州取其峭,廬陵取其宕,三蘇取其辯。他若賈,董策對,庚徐駢體,陸贄奏議,取資者不能盡舉,在人之慧心領會耳。”蕓曰:“古文全在識高氣雄,女子學之恐難入彀;惟詩之一道,妾稍有領悟耳。”余曰:“唐以詩取士,而詩之宗匠必推李、杜,卿愛宗何人?”蕓發議曰:“杜詩錘煉精純,李詩瀟灑落拓;與其學杜之森嚴,不如學李之活潑。”余曰:“工部為詩家之大成,學者多宗之,卿獨取李,何也?”蕓曰:“格律謹嚴,詞旨老當,誠杜所獨擅;但李詩宛如姑射仙子,有一種落花流水之趣,令人可愛,非杜亞于李,不過妾之私心,宗杜心淺,愛李心深。”余笑曰:“初不料陳淑珍乃李青蓮知已。”蕓笑曰;“妾尚有啟蒙師白樂天先生,時感于懷,未嘗稍釋。”余曰:“何謂也?”蕓曰:“彼非作《琵琶行》者耶?”余笑曰:“異哉!”李太白是知己,白樂天是啟蒙師,余適字三白,為卿婿,卿與‘白’字何其有緣耶?”蕓笑曰:“白字有緣,將來恐白字連篇耳。”(吳音呼別字為白字。)相與大笑。余曰:“卿既知詩,亦當知賦之去取。”蕓曰:“《楚辭》為賦之祖,妾學淺費解,就漢、晉人中,調高語煉,似覺相如為最。”余戲曰:“當日文君之從長卿,或不在琴而在此乎?”復相與大笑而罷。
這真是一段別具風味的閨中情話,莊論以諧語出之,文字辨析又浸潤著夫妻深情,男女主人公的學識、志趣、性情,全都在這段情話中顯現了出來。陳蕓不取杜詩之精煉、森嚴,而愛李詩之瀟灑、活潑,是其天性使然。“宛如姑射仙子,有一種落花流水之趣,令人可愛,”是陳蕓眼中之李詩,又何嘗不是沈復眼中的陳蕓呢!鄙棄玉堂金馬、志在高山流水的沈復,有陳蕓這樣—個知已相伴終身,又復有何求?這就無怪乎沈復離別陳蕓到杭州求學時,“恍同林鳥失群,天地異色”,“居三月如十年之隔”了。而當富有同情心的先生給沈復出了十道題,讓他帶回家去做時,他竟像發配充軍的人遇赦那樣高興。
沉浸在愛情幸福之中的陳蕓,并沒有忘記做媳婦的規矩。她緘默寡語,終日無怒容,別人和她說話,她只是微笑而已。“事上以敞,處下以和,井井然未嘗稍失”。天剛亮她就趕忙起床,就像有人催促一樣。沈復問她:現在你已經嫁給我了,非往日吃粥時可比,難道還怕別人取笑嗎?陳蕓說:往日藏粥待君,傳為話柄;現在我不是怕別人取笑,而是怕堂上公婆嫌新娘子懶惰。日常生活中,她對丈夫也迂拘多禮,行動像個腐儒:沈復偶爾為她披衣整袖,她必定連聲說:“得罪”;隨手遞給她巾、扇之類,她也必定要恭恭敬敬地立起身來接。雖然這曾使得生性爽直、落拓不羈的丈夫不為不快,但她還是固執地堅持這樣做。因為她也像封建社會的大多數婦女一樣,努力要做一個賢妻良母。但她萬萬沒想到,在童年時代比較自由地發展起來的天性,以及對丈夫的一片癡情,都使她的行動不自覺地逸出了封建禮教的軌道,成為一個為封建家規所不容的人。
我國以儒學為正統的封建意識,一貫主張以理節情。宋元以來,隨著理學的不斷滲入,封建的倫理觀念越來越殘酷地扼殺人的自然情感,而男女的愛情首當其沖。沈復與陳蕓,卻偏偏是對情深似海的夫妻:“鴻案相莊廿有三年,年愈久而情愈密。家庭之內,或暗室相逢,窄途邂逅,必握手問曰:‘何處去?’私心忒忒,如恐旁人見之者。實則同行并坐,初猶避人,久則不以為意。蕓或與人坐談,見余至,必起立偏挪其身,余就而并焉,彼此皆不覺其所以然者。始以為慚,繼成不期然而然。”盡管我們今天看來,這是光明正大的夫妻之情,但在當時,這種愛情的表現未免有傷風化。后來陳蕓被公婆趕出家門時,曾對女兒說:“汝母命苦,兼亦情癡,故遭此顛沛。”陳蕓死后,沈復也悲痛欲絕地說:“奉勸世間夫婦,固不可彼此相仇,亦不可過于情篤,語去:‘恩愛夫妻不到頭,’如余者,可作前車之鑒也。”可見,使他們違反了封建家規的,主要的竟然是他們美好的愛情。
封建禮教提倡“女子無才便是德”,扼東婦女的才智,不允許她們有獨立的人格。而陳蕓卻有才情,有智慧,對生活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有一件小事很能說明她的這種特點:沈復的弟弟娶妻,催妝時缺少珠花,新娘子不肯梳妝上轎。陳蕓知道后,馬上把自己的珠花送給她。丫環仆婦見她把這樣貴重的首飾輕易地送人,都為她惋惜。她卻說:“凡為婦人,已屬純陰,珠乃純陰之精,用為首飾,陽氣全克矣,何貴焉!”也就是說,她不滿于身為女子就只有陰柔之氣,而要使自己具有在封建社會里只有男子才具有的襟懷才識。她也的確有一點男子的氣度和胸懷。嫁給沈復后,生活清苦。有時沈復迫于生計,奔波在外,家中衣食缺乏,她都能纖悉不介意。等丈夫居家時,二人也只以文字相辨析,而從不計較那些生活瑣事。陳蕓不看重珠寶首飾之類,但對破書殘畫卻極為珍惜。書之殘缺不全者,她總要收集起來,分門別類地匯訂成帙,稱之為“斷簡殘編”;字畫之破損者,她也必定要找來相同的紙粘補成幅,破缺的地方請丈夫補好,稱之為“棄馀集賞”。有時從破笥亂卷中偶爾得到片紙可觀的文字,就如得異寶,因此,鄰居馮嫗經常收集一些零亂的書卷賣給她。在這方面,陳蕓和沈復也是癖好相同,聲氣相通,這使得她不僅是沈復的愛妻,也是沈復的摯友。有一次,沈復不無遺憾地說:“惜卿雌而伏,茍能化女為男,相與訪名山、搜勝跡,遨游天下,不亦快哉?”陳蕓悵然答道:“今世不能,期以來世。”于是,他們請友人畫了一幅月下老人像,每逢初一十五,二人必焚香拜禱。求月老保佑他們來世再結為夫妻,并實現他們今世所不能實現的理想。
盡管陳蕓把和丈夫同游名山大川的理想寄托于來世,但是,像她這樣一個生性活潑,才識超群的女子,要收心斂性、麻木不仁地“雌伏”終生,又談何容易?何況身邊還有一個風流倜儻、藐視禮俗的丈夫在不斷地鼓動、慫恿她。終于有一天,他們“相機而動”了:
離余家半里許,醋庫巷有洞庭君祠,俗呼水仙廟,回廊曲折,小有園亭。每逢神誕,眾姓各認一落,密懸一式之玻璃燈,中設寶座,旁列瓶幾,插花陳設以較勝負。日惟演戲,夜則參差高下插燭于瓶花間,名曰“花照”。花光燈影,寶鼎香浮,若龍宮夜宴。司事者或笙簫歌唱,或煮茗清談,觀者如蟻集,檐下皆設欄為限。余為眾友邀去,插花布置,因得躬逢其盛。歸家向蕓艷稱之。蕓曰:“惜妾非男子,不能往。”余曰:“冠我冠,衣我衣,亦化女為男之法也。”于是易髻為辮,添掃蛾眉,加余冠,微露兩鬢,尚可掩飾。服余衣長一寸又半,于腰間折而縫之,外加馬褂。蕓曰:“腳下將奈何?”余曰:“坊間有蝴蝶履,小大由之,購亦極易,且早晚可代撒鞋之用,不亦善乎?”蕓欣然。及晚餐后,裝束既畢,效男子拱手闊步者良久,忽變封曰:“妾不去矣,為人識出既不便,堂上聞之又不可。”余慫恿曰:“廟中司事者誰不知我?即識出亦不過付之一笑耳。吾母現在九妹丈家,密去密來,焉得知之?蕓攬鏡自照,狂笑不己。余強挽之,悄然徑去。遍游廟中,無識出為女子者。或問何人,以表弟對,拱手而已。最后至一處,有少婦幼女坐于所設寶座后,乃楊姓司事者之眷屬也。蕓忽趨彼通款曲,身一側,而不覺一按少婦之肩。旁有婢媼怒而起曰:“何物狂生,不法乃爾!”余欲為措詞掩飾,蕓見勢惡,即脫帽翹足示之曰:“我亦女子耳。”相與愕然,轉怒為歡。留茶點,喚肩輿送歸。
這一段文字,準確、細膩、生動地展現了陳蕓第一次出游時興奮而又疑懼的心態。僅僅是觀看離家只有半里地的燈會,便有如許的周折:又要化裝成男子,又要練習男人的拱手闊步,時而變卦,時而狂喜,封建社會里的女子要走出牢獄般的閨房,得見天日,竟是這樣的難。在這里,作者沒有對他所描寫的生活作任何評論,甚至沒有用帶有強烈感情色彩的詞語去影響讀者的感情,只是不露聲色地描述,像行云流水那樣自然。但是,它對封建倫理觀念殘酷地扼殺人性、人情的譴責,是深刻有力的。這種客觀描寫所產生的藝術感染力,使任何偏激的言詞、理性化的描寫都顯得遜色。
陳蕓第一次走出閨房是勇敢的,也是艱難的。然而,這第—步既已邁出,渴望自由的感情就像決堤之水一樣,再也遏制不住了。后來,陳蕓竟毅然決然地為自己安排了一次遠游。
事情是這樣的:沈復奉父命去吳江祭奠一位剛剛過世的親友。臨行前,陳蕓私下里對他說:去吳江必經太湖,我想和你同去,一寬眼界。沈復說:我正悉獨行無趣,得你同去,自然很好,可惜找不到托詞。陳蕓說:就說我回娘家。第二天—早,沈復先到船上等著,陳蕓托言回娘家,乘肩輿趕到,二人乘船同行。出虎嘯橋后,漸漸地看到風帆沙鳥,天水—色。陳蕓興奮地說:這就是人們所說的太湖嗎?今日得見天地之寬,也就不虛此生了。可惜閨中人有終身不能見此景致的。到吳江后,沈復上岸祭奠完畢,就匆匆趕回舟中,等他們返棹至萬年橋下,日尚未落。當時正值夏日,只見霞映橋紅,煙籠柳暗,銀蟾欲上,漁火滿江。沈復與陳蕓及船家女兒素云待月快酌,射覆為令。美酒醉人,眼下的景致更醉人,入夜,船家女素云以象箸擊小碟而歌,陳蕓則欣然暢飲,不覺酩酊大醉。這次同游太湖,更是盡興而歸。陳蕓的兩次出游,都瞞過了沈復的父母。但是,她平時種種不合乎封建禮俗的舉動,卻引起了那些衛道士們的不滿,“先起小人之議,漸招同室之譏”,最后,竟釀成大禍,兩次被封建家長趕出家門。
陳蕓之被逐,除了不遵從封建女德外,還有更直接的原因。《坎坷記愁》中說,在她二十三歲那年,沈復隨其父到海寧官舍,陳蕓常給沈復寫一些小函,附在家書中寄出。沈父知陳蕓識字,就令她負責為婆婆代筆寫信。后來,家里偶有閑言。沈母以為陳蕓述事不清,不再讓她代筆。沈父見后來的家書都不是陳蕓的手筆,大怒,認定是陳蕓狂傲,不屑為婆婆代筆。陳蕓明知發生了誤會,卻無法辯解,因為辯解就會得罪婆婆。就這樣,陳蕓莫名其妙地獲咎于公公。
五年之后,又發生了一件讓陳蕓左右為難的事。在邗江服侍父親的沈復,在父親的授意下給陳蕓寫了封密信,讓她為公公在家鄉物色一個妾。陳蕓明知做這件事肯定會得罪婆婆,但父命難違,給他找了個姓姚的女子,由沈復接到邗江。果然,婆婆又為此事遷怒于陳蕓。
導致陳蕓被逐的事就更為荒唐了。陳蕓三十八歲那年,沈父病于邛江,沈復與弟啟堂都去邛江服侍父親。沈母認定丈夫之病是由納妾而起,并把此事歸罪于陳蕓。而啟堂在家時,曾向鄰婦借貸,請陳蕓作保,鄰婦又向陳蕓索債。陳蕓給沈復寫了封信,先說了鄰婦索債之事,又說:“令堂以老人之病,皆由姚姬而起。翁病稍痙,宜密囑姚托言思家,妾當令其家父母到楊接取,實彼此卸責之計也。”不料信到邛江時,沈復已到真州設館,這封信就落到沈父手中。沈父閱信后,惱羞成怒。問啟堂借貸之事,啟堂竟回答:“不知”。沈父馬上寫信給沈復,說:“汝婦背夫借債,讒謗小叔;且稱姑日令堂,翁曰老人,悖廖之甚!我已專人持札回蘇斥逐,汝若稍有人心,亦當知過。”沈復接到信后,如聞睛天霹靂。他當然明白陳蕓是無辜的:信中所說的第一個理由,根本不能成立,純屬啟堂的陷害;至于不該稱公婆為“令堂”、“老人”,也只是一種托詞,實際上,這是沈父沈母之間的一聲醋海風波,只不過雙方都拿不得他們歡心的兒媳出氣而已。然而,封建孝悌觀念不允許晚輩向長輩提出任何異議。所以,沈復一面寫信向父親“認罪”,一面又擔心陳蕓會自尋短見,搶先趕回家中。結果,由于沈復不舍陳蕓,夫妻倆都被趕出家門,投靠了一個好心的朋友。過了兩年,沈父知道了啟堂借貸之事,便把沈復夫婦招回家中。
兩年之后,陳蕓再次被逐,原因是她結交了一個叫憨園的女子。事情由一位親友納妾而起:沈復的表妹婿納一美妾,人人稱贊新人美麗。陳蕓卻認為,新人雖美,但缺少風韻。一則因為爭強好勝,二則也自以為是對丈夫的好意,陳蕓不顧沈復的一再勸阻,決心為丈夫物色一個既美麗又有風韻的女子為妾。終于,她選中了憨國。憨園是名妓的女兒,人很美,通文墨,且與陳蕓感情投合。沈復知道憨國之母貪財,不會讓女兒嫁給自己這樣的寒士。而單純癡情的陳蕓卻以為當事人的感情起決定作用。于是,她對憨園以誠相待,并和她結為姊妹。陳蕓親自向憨園提親時,憨園答應了親事。但是過了不久,她就在母親的逼迫下,嫁給了一個有錢有勢的人。這件事對陳蕓打擊很大。她原來就有血疾,那是因弟弟外出不歸,母親又念子病亡,自己悲通過度而得。遭此打擊之后,她病情加重,骨瘦形銷。沈復的父母因她結交妓類,對她憎惡日甚,盡管沈復極力調解,陳蕓在這個家庭中也已無法生活。誰知不久,禍事又落到沈復頭上。沈復為朋友作保借債,朋友挾資而逃,放債人唯保人是問,催逼下己。年終,沈父回家過年,正趕上放債人咆哮于門,不禁大怒。恰在此時,陳蕓幼時結拜的姐姐華氏,派人來看陳蕓的病情,沈父以為來人是憨園所使,就更是怒不可遏了。他指責陳蕓:“不守閨訓,結盟娼妓”,指責沈復“不思習上,濫伍小人”,限他們三日之內,自尋出路,遲則到官府告他們忤逆。沈復、陳蕓這一次的被逐,情況更為凄慘:一雙兒女尚幼,陳蕓又在病中。無奈,他們硬著心腸把女兒送給人家當童養媳,兒子為友人薦引到店中當學徒。沈復與陳蕓投靠盟姐華氏。一家骨肉,生離死別,慘不可言。
一個被家庭驅逐的人,就更難在社會上立身了。沈復離家后,一直找不到職業,靠求親告友,借債為親。陳蕓則貧病交加,在四十一歲時,竟至于不治。臨終前,她對沈復說:“妾病始因弟亡母喪,悲痛過甚;繼為情感,后由忿激。而平時又多過慮,滿望努力做一好媳婦,而不能得,以至頭眩、怔忡,諸癥畢備,所謂病入膏肓,良醫束手,請勿為無益之費。”又說:“憶妾唱隨二十三年,蒙君錯愛,百凡體恤,不以頑劣見棄。知已如君,得婿如此,妾已此生無憾。若布衣曖,菜飯飽,一室雍雍,優游泉石,如滄浪亭、蕭爽樓之處境,真成煙火神仙矣。神仙幾世才能修到?我輩何人敢望神仙耶?強而求之,致干造物之忌,即有情魔之憂。總因君太多情,妾生薄命耳。”最后,她緊握沈復的手,斷續疊言“來世”二字,含淚長逝。陳蕓臨終前的這一段話,很清楚地展示了人物的精神境界。盡管為了天生的癡情,使她備受折磨;盡管她也沒能當一個好媳婦而遺憾,而悵惘;但是,她對于自己所走過的路卻至死不悔。因為在她看來,人生最可寶貴的是愛情。如果有了愛情,再能粗得溫飽、家庭和睦,優游于泉石的話,這就達到了人生的最高境界。而她之所以備受磨難,正是因為她強求達到在那時人生還不能達到的這種境界。盡管陳蕓還不能自覺地反抗封建禮教和封建倫理觀念的壓迫,但是,她的這種人生理想,她對于愛情與自由的實際上的追求,都使得這一形象的社會意義,遠遠高出那些追求郎才女貌、夫貴妻榮的婦女形象。
明清以來,許多進步作家對人性和人格的尊嚴,有了比較清楚的認識,他們經常通過文學作品,反映“情”與“理”的斗爭,表達一種個性解放的要求與愿望。《浮生六記》中的這個愛情故事,就表現了這種進步思想。此外,作品文筆自然流暢,感情真摯動人,對日常生活的描述巧奪天工而又天然無飾,”雖有雕琢一樣的完美,卻不見一點斧鑿痕。猶之佳山佳水,明明是天開的圖畫,然仿佛處處吻合人工的意匠。”(俞平伯《重刊浮生六記序》)無論從思想意義還是從審美價值上看,《浮生六記》都稱得上是一部佳作。
上一篇:《洞庭湖柳毅傳書》愛情文學賞析
下一篇:《紅拂慧眼識英雄》愛情文學賞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