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大姐,是《二刻拍案驚奇》卷三十八《兩錯認莫大姐私奔,再成交楊二郎正本》中的主人公。
莫大姐,是北直(即今北京城郊)張家灣居民徐德的妻子,姿容俏麗嬌美。因丈夫常在城上做長班,與鄰居楊二郎“終日調情,你貪我愛”,“竟象夫妻一般過日”。不久,他們的私情為徐德察覺,遂“拘系得緊”。莫大姐眷戀楊二郎,決心與他“私奔”外地,去過“自由自在”的幸福生活,并且約定: “待我看著機會,揀個日子,悄悄約你走路”。
一日,莫大姐和鄰居的兩、三個婦女,一同到岳廟燒香。回來的路上,要經過郁盛的家門。郁盛是莫大姐的表親,也是個浮浪子弟。他對莫大姐早就垂涎已久,一直苦于沒有機會勾引得手,見莫大姐路過,佯裝接風,置酒款待。莫大姐落入郁盛的圈套,在酒醉之中, “彼此春心蕩漾,偎抱到床中”。歡娛之際,莫大姐錯把郁盛認作楊二郎,和他約定“私奔”的日期和暗號。郁盛有心把莫大姐拐往別處,將錯就錯,冒充楊二郎,于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帶著莫大姐離開了張家灣。等到天明,莫大姐才發覺陰差陽錯,但已在距家百里之遙的潞河船上了,為時已晚。她懊悔莫及,百般無奈之下,只得暫時跟著郁盛來到臨清城里居住,但心中仍依戀著楊二郎。不久,莫大姐和郁盛隔閡日深,被郁盛賣到妓院去倚門賣笑。徐德回家,找不見莫大姐,因她原與楊二郎有舊情,認定是楊二郎拐走了妻子,告官到府,害得楊二郎白白地吃了四、五年官司。一日,莫大姐在妓院接客,偶遇同鄉人幸逢,獲知楊二郎入獄真情。她向幸逢和盤托出了幾年淪落深淵的苦難。幸逢回家迅速向官府稟明真相。兵司馬(明代京城執掌捕盜及街道溝渠等事的官署)兵馬(兵馬司之長官,兵馬都指揮使的略稱)審結全案,莫大姐由鄰居們撮合,嫁與楊二郎,這一對有情人在歷盡坎坷后終成眷屬。
小說中的莫大姐,是一個有弱點的婦女藝術形象。她的感情十分豐富,但有時卻顯得草率,表現出某種輕佻和放蕩。高興之時,她往往貪杯,“醉后就要趁著風勢,撩撥男子漢,說話勾搭”。不僅和楊二郎長期私通,而且和郁盛也“一向往來,兩下多有些意思,只是不曾得手”。她的淪落風塵,被人蹂躪,飽嘗人間苦難的血淚生涯,固然是罪惡的社會制度所造成,但和她性格上的這種弱點也不無關系。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完全是咎由自取。但是,莫大姐終究不是一個水性楊花的淫婦或蕩婦。她愛上楊二郎則是始終如一的,表現了誠摯和專注的真情。莫大姐本是一個有夫之婦,但丈夫“常有個月程不在家里”,加上有個“年少風流”的楊二郎做鄰居,自然免不得要弄出些“桃色事件”來了。人們盡可指責莫大姐的“不貞”和“薄情”,但感情生活上的不幸,確是這位年輕美貌、情感豐富的少婦所面臨的一個現實課題。莫大姐覺得,和自己的丈夫在一起生活“總不如與楊二郎過得恩愛”,她為了追求自由幸福的生活,愛上了楊二郎,
“茶里飯里都是他,想也想癡了”。丈夫的批評教育,并不能阻止他們相愛: “我與楊二郎交好,情同夫妻,時刻也間不得的。”為了掙脫家庭的樊籬,莫大姐勇敢地選擇了“私奔”的反抗行動。只是由于酒后失言,泄露“天機”,才為郁盛拐盜。莫大姐發覺上當后,首先想到的“只是怎生發付楊二郎”,表現出對意中人的深切思念。在臨清,莫大姐不得不屈身和郁盛在一起勉強度日,但“終究有這楊二郎在心里”,整日唉聲嘆氣,遂導致郁盛將她賣進火坑的悲慘結局。當莫大姐從幸逢口中得知楊二郎至今還在監牢里時, “好不傷心”,托他回去告官,以“說清了楊二郎,也是陰功”。在官府和鄰里幫助下,莫大姐和楊二郎“稱心象意”地喜結良緣。從小說的這些具體藝術描寫來看,莫大姐與楊二郎的愛情是真誠的。而楊二郎對莫大姐亦是一往而情深。這不僅表現在兩人的歡會之時,而且也表現在他們的離別之后。就是在他為莫大姐的出走而吃了四、五年冤枉官司后,也始終未對其有絲毫的怨言。相反,當鄰居們提出,莫大姐“何不讓與楊二郎娶了”的主張時,他“正中下懷”,笑著說: “若肯如此,便多坐了幾時,我也永不提起了。”表現出這一對情人的心心相印。
誠然,莫大姐的丈夫徐德不是一個壞人,也未曾傷害過她,但兩人之間缺乏相愛的思想基礎和甜蜜的感情生活,卻是造成家庭破裂的真實原因。作者描寫莫大姐“私奔”的思想動機,是要和楊二郎逃到他州外府,“自由自在的生活”,表明她希望在愛情生活中從精神上獲得真正的人格獨立。在以反封建、反理學為主要歷史任務的晚明時代,應該說是有進步意義的。在莫大姐身上所體現的這種愛情和婚姻觀,已初步具備了近代愛情的特點,表明在資本主義因素發展時期市民們審美意識上的新變化。小說結尾有詩“而今方得保嬋娟”,說明凌濛初對莫大姐和楊二郎的愛情所持的是同情乃至贊揚的態度,體現了他作為一個市民階層的進步思想家站在時代新潮流前列的勇敢姿態。
莫大姐是一個全新的藝術形象。她個性鮮明,獨具異彩,在晚明文壇上至為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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