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拍案驚奇》卷二十九《通閨闥堅心燈火,鬧囹圄捷報旗鈴》中,凌濛初塑造了羅惜惜這一大膽追求愛情的女性形象,為晚明文壇增添了異彩。
“情之所鐘,正在吾輩”,小說中的羅惜惜,是一個“鐘情(情種)”的藝術典型。她和張幼謙青梅竹馬,兩情相愛。十五歲時,情竇初開。羅惜惜父母將女兒關進深院閨房,不讓她出門四處走動。張幼謙屢到羅家門首探望,始終未見羅惜惜的身影。然而,羅家父母關得了女兒的身,卻怎能夠關得女兒的心。羅惜惜和張幼謙在丫環蜚英的幫助下,互相暗遞心跡。他們的情感在封建專制的夾縫中急劇地向前發展。
孰料,這一對青年男女的婚事卻遭到了意外的波折。當張家央人向羅家提親時,羅父佯以待張幼謙“及第做官”之后再結親答之,其實,這是一句謊言。他在虛晃一槍后,把女兒許配給同村的一個巨富辛家公子,擇日就要行聘。其根本的原因是嫌張家貧困落拓。這位貪愛財勢的家長,置女兒的終身幸福于草芥,欲活活地拆散熱戀中的一對“鸞鳳”和“鴛鴦”。羅惜惜得知消息后, “只叫得苦”,張幼謙又不在家,欲死不能,只得“暗暗納悶”。但她對張幼謙的摯愛,從未有過絲毫的動搖。因為她愛上張幼謙,不是如通常的許多小說、戲曲等文學作品中所描寫的那樣,是邂逅相遇、一見鐘情式的感情沖動,而有著深刻的思想基礎。兩人年貌相當,自幼同館求學,密自相認為夫妻, “又各寫了一張券約,罰誓必同心到老”,你貪我愛,親密無間。長大后,張幼謙曾作兩詞一詩寄給羅惜惜,表達了朝朝暮暮“怎不思量”, “愿早成雙”的熱烈情感。羅惜惜回贈以十枚金錢和一粒相思子,以取團圓之象,思戀之意。張幼謙把它系在著肉的汗衫帶子上,不時撫摸,真是情真意切。這一點,連張幼謙的母親也看得十分清楚:兒子“與羅氏女幼年同學堂,至今寄著物件相來,必是他兩情相愛”。正因為如此,羅惜惜在父親用“做官方許”回答張家的提親后,托楊老媽帶信給張幼謙: “我自一心一意守他這日罷了。”面對殘暴專制的父親,她向蜚英表白心事說, “我與張官人同日同窗,誰不說是天生一對?我兩個自小情如姊妹,誼等夫妻。今日卻叫我嫁著別個,這怎使得?……只是不曾會得張官人一面,放心不下”,表示了對愛情的忠貞不渝。張幼謙聞知羅惜惜已受辛家之聘, “大恨”羅惜惜負情,并寄去《長相思》詞,責問她“海誓山盟字字真……如何忘卻人?”羅惜惜對張幼謙的誤解毫不責怪,只是央托楊老媽去向他稟明: “我只是未曾面會得張郎,所以含忍至今。若得張郎當面一會,我就情愿同張郎死在一處,決不嫁與別人,偷生在世間的。” 并相約張幼謙于夜間登梯而入。
在我國古代文學中,描寫男女幽會私通的作品不在少數。著名的如元雜劇《西廂記》,張生為獲得崔鶯鶯的愛情和婚姻的幸福, “逾墻而入”在后花園。小說中的羅惜惜,為爭取愛情和婚姻的自主權,采用和崔鶯鶯相類似的斗爭方式。但是,和崔鶯鶯相比,羅惜惜的思想更為大膽,行動也很堅決。她蔑視封建禮法,反抗包辦婚姻,敢于違抗父命,甚至不惜以死殉情。她對張幼謙說: “奴自受聘之后,常拼一死”,“我此身早晚是死的,且盡著快活,就敗露了,也只是一死,怕他甚么?”張幼謙也表示: “死則俱死。”他們都表現了反封建思想的勇敢精神。小說一再肯定羅惜惜愛情的“歡娛”,這種肯定情欲和現世享樂的思想是對提倡主張“滅人欲”的封建理學的否定。正是在這些生動傳神的藝術觀照中,凸現了羅惜惜的鮮明性格。一個維護自由婚姻權利,大膽追求理想幸福的青年女性,栩栩如生地展現在讀者面前。小說喜劇性的結尾,是羅惜惜和張幼謙的勝利,為完成羅惜惜的藝術形象又抹上了濃重的一筆。
歌頌“真情”,是“二拍”中許多愛情故事的核心思想,這顯然體現了晚明文學的新特征。當時杰出的市民思想家李贄,在一系列的文章中,反對封建的禁欲主義,肯定人的私欲,主張每一個人應按照自己的愿望,為自己的利益去活動。在愛情和婚姻問題上,提倡“真情”,它帶有近代民主、自由思想的萌芽,具有資產階級思想的性質,反映了當時新興市民階層的愿望。在羅惜惜身上體現出來的反封建思想,是凌濛初在這種新思想潮流影響下的產物。要求愛情自由,也意味著市民們要求政治上的自由。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羅惜惜這一藝術形象身上煥發出的思想光輝,至今仍有著較高的審美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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