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丞相是元著名悲劇《琵琶記》中的重要角色。
在漢朝洛陽京城中,他身居高官,權勢顯赫,富貴重門,有所謂“勢壓中朝,資傾上苑……門外車輪流水,城中甲第連天,瓊樓酧月十二層,綿帳藏春五十里,香散綺羅,寫不盡園林景致”之稱;在臣忠、子孝、妻賢和重男輕女、三從四德、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禮教的社會中,他是理所當然的封建禮教代表,道貌岸然的衛道士。他嚴酷冷漠、 固執虛偽,重名利、教化,嚴于封建禮教。
作為一國的宰相,牛丞相深知治國之道: “古人云:欲治其國,先濟其家。”治國必先治家,生活在牛府中的人都必須以這不可逾越的禮法規矩準繩:且不說牛小姐,就連那自幼進入牛府的小丫頭,服侍到老,都“不曾得一日眉頭舒展”;至于這千金小姐,她自當繼承牛丞相的衣缽,同樣規圓矩方,不允許丫頭們對男兒“抬頭看一看”。牛丞相對身邊唯一的千金小姐,以所謂“婦人之德,不出閨門”、 “習女工”作為家教嚴訓,使她成為“賢婦”,所以他擇婿的要求必須是門當戶對的“讀書君子”,而非“膏粱子弟”。膏粱子弟雖有錢財,卻多花花公子,豈不易被他們帶壞,使她難成“賢婦”。
牛丞相“勢壓朝班,威傾京國”,大有“轉天回日”之本領,誰若得罪他,那就休想逃脫懲罰。 “殺人可恕,情理難容”。這并非丞相狂言,它令人聽了喪膽銷魂。正是由于他權勢顯赫,選個女婿根本就不必費力,若是仗勢強婚也不足為奇。他明知新科狀元蔡伯喈有“年少之妻房”,卻欲許配其女,此時此刻,他就顧不得什么封建禮教、仁義道德了;他明知伯喈借口探親而上表辭官,本意在于拒婚,卻搶先奏表皇上不準辭官;他明知女兒也怨他“強索全不顧人議,背飛鳥硬求來諧比翼”,卻“苦不放過”。牛小姐許配伯喈由一國之主皇帝做主婚人,這圣旨難違固然不錯,但牛丞相不容伯喈上表、辭官、拒婚,而且如其女兒所說,這“滿皇都,少什么公侯子,何須去嫁狀元”?他卻偏要選定這有婦之夫蔡伯喈!其恃勢強婚的丑惡形象,已勾畫得淋漓盡致。
牛丞相為維護其豪門權貴的地位,表面上是道貌岸然的“君子”,實際上他則背棄禮教、不顧仁義道德,虛偽而無情。他早已從媒婆稟報中得知伯喈有妻室,卻裝模做樣說什么“他自從到此,眉頭不展,面帶憂容,不知為著什么”;紙是包不住火的,真相終究會在牛小姐面前大白,當她告訴父親,伯喈已“娶妻六十日……別親三五年,竟無消息,溫情之禮既缺,伉儷之情何堪”,她欲與伯喈同歸陳留以盡子、婦之道時,牛丞相原形畢露,冷酷無情地阻止道: “汝是香閨艷質,何必顧此糟糠婦,焉能事此田舍翁!”在他心目中,貴賤界線分明,世上唯牛為貴,決不能允許牛府的堂堂千金小姐與“貧賤”的糟糠之婦平起平坐,所以盡管牛小姐已意識到強婚有婦之夫的過失、意識到自身日后將被人議論,因而勸諫老牛“坐理朝綱。豈可斷他人父子之恩,絕他人夫婦之義?……俾孩兒有違夫之命,不事舅姑之罪”,牛丞相還是要訓斥為“胡說”。他的嚴酷冷漠,至此刻畫得維妙維肖。
可劇情發展到后來,牛丞相由嚴酷冷漠一變而為大發善心。這一百八十度的突然變化,使趙五娘、蔡伯喈夫妻分離的悲劇突然出人意料地轉為喜劇。當他怒斥其女“胡說”之后,卻又仿佛如夢初醒,翻然悔悟,深感牛小姐勸諫之言為“良藥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昨日女孩兒要和伯喈歸去同事雙親,自家不肯放他回去……如今尋思起來,他的言語,句句有理,節節堪聽”,進而他又被趙五娘孝行所感動,促成蔡伯喈攜二妻守服,奏章圣上予以旌獎,于是這牛丞相也官贈十六勛,其亡妻贈為天水郡夫人。
牛丞相思想的突然轉變,并不符合生活的邏輯。他在《琵琶記》中代表著豪門權貴,恃勢強婚,造成趙五娘、蔡伯喈的婚姻悲劇,在客觀上反映了封建權貴和被壓迫人民之間的矛盾、富貴與貧寒之間的懸殊和廣大婦女的痛苦。而他的思想突變,實為作者的創作意圖使然,作品第一出《副末開場》中“不關風化體,縱好也徒然”即為創作宗旨,故為了宣揚“子孝共妻賢”的封建思想,他也必然要使其女牛小姐同樣成為“賢妻”,以符合創作意圖。然而這并不能掩蓋牛丞相作為封建衛道士的本來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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