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干寶《干將莫邪》全文|賞析|讀后感
〔晉〕干寶
楚干將莫邪為楚王作劍①,三年乃成。王怒,欲殺之。劍有雌雄。其妻重身當產②。夫語妻曰:“吾為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殺我。汝若生子是男,大③,告之曰:‘出戶望南山,松生石上,劍在其背。’”于是即將雌劍往見楚王。王大怒,使相之④。劍有二,一雄一雌,雌來雄不來。王怒,即殺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壯⑤,乃問其母曰:“吾父所在?” 母曰:“汝父為楚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殺之。去時囑我:‘語汝子: 出戶望南山,松生石上,劍在其背。”于是子出戶南望,不見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⑥。即以斧破其背,得劍,日夜思欲報楚王⑦。
王夢見一兒眉間廣尺⑧,言欲報仇。王即購之千金⑨。兒聞之亡去,入山行歌⑩。客有逢者,謂:“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 曰:“吾干將莫邪子也,楚王殺吾父,吾欲報之。”客曰:“聞王購子頭千金,將子頭與劍來,為子報之。”兒曰:“幸甚!”即自刎,兩手捧頭及劍奉之,立僵(11)。客曰:“不負子也。”于是尸乃仆(12)。
客持頭往見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頭也,當于湯鑊煮之(13)。”王如其言煮頭,三日三夕不爛。頭踔出湯中(14), 嗔目大怒(15)。客曰:“此兒頭不爛,愿王自往臨視之(16),是必爛也。”王即臨之。客以劍擬王(17),王頭隨墮湯中,客亦自擬己頭,頭復墮湯中。三首俱爛,不可識別,乃分其湯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縣界(18)。
【注釋】 ①干將莫邪(ye爺):古代著名的鑄劍工匠,姓干將,名莫邪。一說是夫婦倆,夫名干將,妻名莫邪。②重 (chong蟲)身: 懷孕。③大:長大。④使相之:使人察看寶劍。⑤ 比: 等到。⑥低:低同“砥”,柱下基石。⑦ 報楚王: 向楚王報殺父之仇。⑧ 眉間廣尺:兩眉之間的距離有一尺闊,形容額寬廣。⑨購之千金: 懸千金重賞捉拿他。⑩亡去: 逃走。行歌: 邊走邊哭著唱歌。(11) 立僵: 尸體僵硬。直立不倒。(12) 仆: 向前跌倒。(13)湯鑊 (huo獲): 煮著熱水的大鍋。秦漢時用作烹煮人的刑具。 湯: 滾水。(14)踔(zhuo濁): 跳躍。(15)嗔(chen嗔)目: 睜大眼睛瞪人。(16)臨視: 靠近鑊邊去觀看。(17)擬: 比量,這里是砍的意思。(18)宜春縣: 今河南汝南縣西南。
【賞析】 本篇選自《搜神記》卷十一。《搜神記》二十卷,晉干寶作,為六朝志怪小說的代表作。干寶,字令升,新蔡(今河南省)人,東晉史學家和文學家。
這是個悲壯動人的復仇故事。
鑄劍能手干將莫邪花了幾年時間為楚王造好寶劍,干將預計楚王定會尋找借口殺死他。他無法擺脫厄運,便囑咐懷孕的妻子,讓即將出世的兒子去報仇。為了報仇,他留下了一把寶劍,并留下藏劍之地的啞謎。不出所料,他帶著雌劍去見楚王,楚王剛一見,不問青紅皂白就“大怒”,兇相畢露。再一查看,只有一把劍,“王怒,即殺之。”兩個“怒”字,揭示了楚王的兇狠、殘忍,也證明了干將判斷的正確。干將的遺言和他的被殺埋下了仇恨的種子,推動了情節的發展。
干將的兒子赤長大了,他解開了父親留下的啞謎,找到了復仇之劍,展示了他處理問題的能力和報仇的決心。此時,事情有了波折: 楚王夢見赤要報殺父之仇,于是懸賞千金捉拿他。赤只得逃到山中躲藏。在他孤身只影、復仇無門、十分悲傷之際,山中“客”見義勇為,拔刀相助,要赤的頭與劍,去為赤報仇。干將赤慷慨就義,“自刎,兩手捧頭及劍奉之”。表現了被壓迫者不惜犧牲自己與暴君斗爭的決心。
山中“客”見楚王一節寫得動人心魄。他持劍和赤的頭見楚王,“王大喜”,他建議“于湯鑊煮之”,“王如其言”,說明他已取得楚王的信任。可赤的頭煮了“三日三夕不爛”, 還從湯鑊中“踔(跳)出”, “嗔目大怒”,與上文“自刎,兩手捧頭及劍”等情節,看似荒誕離奇,卻帶著強烈的浪漫主義精神,歌頌了被壓迫者大無畏的英雄氣概。這時,客請楚王親自到湯鑊邊觀看,乘其不備,砍殺了楚王,自己也自殺身亡。山中客為赤報仇,不惜自我犧牲、與敵同歸于盡的豪俠氣概,慷慨悲壯,令人回腸蕩氣。
結尾是大快人心的: 由于“三首俱爛,不可識別”,“乃分其湯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
小說以復仇作為貫串全篇故事發展的線索,結構完整。干將鑄劍被殺,交代了復仇的起因,赤得劍復仇卻遭楚王懸賞追捕,被迫逃亡山中,故事有了曲折。山中客的出現,赤的自刎,復仇情節由曲折停頓又向前發展。客以劍和赤的頭取得楚王的信任,誘使楚王到鍋邊臨視,乘其周圍戒備懈怠之際,砍下楚王頭,又自刎,把情節推向高潮。結局令人快慰:三頭俱在“湯中” 煮爛,難以識別,只得分而葬之,反抗者的英靈得以安葬,其親屬亦免于被株連,可見“客”的慮事周詳、細密。全文四百字左右,卻寫了一個首尾完整的故事,又寫得如此波瀾起伏,曲折多變,這在尚處于雛型期的魏晉小說中,確為上乘之作。但是,魏晉小說剛從野史雜記分流出,還帶著史學家強調“實錄”的基因,小說家還未自覺地在藝術上追求想象和虛構,因而某些重要情節未能充分地細致描繪,發掘其潛在意義,影響其審美功能。比如赤與客的對話只是寥寥數語,顯得粗糙。這一情節與《史記 ·刺客列傳》中寫荊軻激怒樊于期自剄,實同一機杼:取信于敵。本文在處理這個關系到二人生死,關系到復仇愿望能否實現這樣重大“關目”時,缺乏細致合理的描寫,因而小說在藝術表現上只能說是“粗陳梗概”,這也正是魏晉小說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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