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離合詞含義解釋,走路離合詞用法
①人在地上走。②離開,走開。
【離】 (1) “走”后帶助詞“著”、 “了”、 “過”、“的”等:他一邊走著路,一邊想著他的研究課題。/我走了半天路,累極了。/我坐過車,也走過路。/瞧你是怎么走的路?
(2)“走”后帶補語:你病那么重,還走得了路嗎?/我走了兩小時路。
(3)“路”提到“走”前:你太懶了,連路都不肯走。
(4) 重疊“走”:適當地走走路對身體有好處。
(5) “路”前帶定語:不管別人說什么,我走我的路。
【合】 (1)合任主語:他病了很長時間,走路十分困難。
(2) 合任謂語:你的腿還沒好,怎么能下地走路?
(3) 合任賓語:我孩子已學會走路了。
(4) 合任定語:走路的時候沒留神,撞在電線桿子上了。
(5) 合帶狀語:我獨自走路,沒有伴兒。
【誤】 我走路得不快。
【正】 (1)我走路走得不快。
(2) 我走得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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