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現人格的魅力
仲馬斯是一個非常優秀的人才,他寫過很多書,有些他甚至都忘記了書名。他具有演說的天賦,曾和400萬人面對面講過話。電臺播音的工作對他再適合不過了,幾乎在每一個國家都有他忠實的聽眾。
有一次,西方聯合電報公司發布消息說,凡是在某天下午打給仲馬斯的電話都是免費的。這一消息傳出后,那一天下午該公司的電話突然忙亂起來。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在一小時內,竟有多達25萬個電話打進來。
記得曾有一段時間,整個倫敦的人都在狂熱地購買入場券,致使好幾條街道都交通阻塞。我起初也不清楚他們買什么票,難道是去看大明星嘉伯爾嗎?后來一問才知道,這么多人買票,不過是想聽聽仲馬斯講一些歷史上的故事而已。
許多人都很好奇,仲馬斯到底是個什么樣的人呢?我可以說一些他曾經做過的事:他當過金礦工人、牛場烙印員、新聞報告員、刊物主筆和大學教授。
仲馬斯也到過歐洲、亞洲、非洲、阿拉斯加、澳大利亞和各大海洋中的各個島。他曾經陪同威爾斯王子到過印度,并且他是第一個獲得美國政府許可進入阿夫干尼斯坦荒漠探險的人。
仲馬斯非常喜歡攝影。第一次世界大戰時,他和他的攝影助手曾在戰場上拍攝了英、法、比、意和美國等國家的參戰情形。在印度時,為了拍攝那里的珍奇景物,印度政府曾派給他許多車輛、汽船、大象,并且全由他指揮使用。
仲馬斯曾擔任波雷斯頓大學“日常會話”課程的講師,他是一個非常擅長講話的人。他的工作就是把每天的重要新聞報告給美國的數百萬民眾,并以廣播的形式講給全世界的人聽。不論是澳洲山腳下的牧羊人,還是關在監獄里的囚犯,都是他的聽眾。就連遠在南非鉆石礦中的礦工和新加坡的船長,也都把“捧場信”寄給他呢!
總之,無論仲馬斯在哪里說話,或是說些什么,總會有許多人在傾聽。不過事實上,仲馬斯雖是一個善于講話的人,但在各種不公開的場合里,他通常都沉默不語,總是靜靜地聆聽別人講話。
仲馬斯既然能取得這么大的成就,依你的猜想他至少也和蕭伯納一樣,有著花白的胡須吧?其實不然,在他四十多歲時,還沒有一根灰色的頭發呢。
距離我第一次與仲馬斯相遇已有二三十年了。他當時正在波雷斯頓讀書,一貧如洗,更沒有什么名氣。等他成名后再見到他時,他并沒有居功自傲,而是依然和從前一樣和善、熱心而謙遜。
仲馬斯在紐約有一座華美的房子,但他卻更喜歡鄉村的田園生活。無論白天多忙,仲馬斯每晚一定會回到鄉下,這已經成為他的習慣了。他每天晚上7時在電臺播音完畢,而最后的一班車通常就在五分鐘以后發出,因此盡管他每次都飛快地往車站趕,但還是經常趕不上車。
后來,紐約中央鐵路局特意發出通告:“每晚7時5分的班車,在仲馬斯沒有登車之前,絕對不準發出。”由此可以看出,仲馬斯是多么地受人喜歡!
仲馬斯10歲時就在科羅拉多州克利爾河畔的賭場和酒樓中賣過報。雖然這些地方都是社會最黑暗的角落,但讓人高興的是,仲馬斯并沒有因此而染上種種不良習性。他既不抽煙,也不喝酒,而且痛恨賭博。
仲馬斯的夫人科羅拉是一個美麗賢惠的女子,兒子薩耐也聰明伶俐,家庭幸福美滿,從沒有因為某事而爭吵過。在寒冷的冬季里,仲馬斯常常伴同他的愛犬坐在火爐旁,望著灶堂里的火,好久都不說一句話。據仲馬斯回憶說,他在上學時,家里很窮,他是一邊打工一邊上學完成學業的。
仲馬斯曾管過爐灶,當過廚師和服務生,還曾給一位教授喂過牛。因此,仲馬斯常常對別人說,如果不是當年那些卑賤的事情給了他這么多經歷和經驗,他就不會有現在的成功。
毫無疑問,仲馬斯很忙,他每天都要做許多事情,都要說許多的話,然而,最難能可貴的是,他仍能憑借冷靜的頭腦沉著應付一切瑣碎的事。
有一次,在一個冬天的早晨,我和他從他在鄉下住的地方出發,趕一列開往紐約的火車。我當時粗略地算了算,我們只有7分鐘的時間吃早餐,其余的時間就得匆匆忙忙地趕路了。
誰知他卻很從容地走進飯廳,親自動手點著了爐火,然后一面悠閑地看著爐火,一面和我閑談進餐。最后,我想告訴大家的是,仲馬斯不會開汽車,這是千真萬確的。但是,他卻會駕駛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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