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士說
有言邑大夫不待士者,予曰:“子何從知之?”曰:“有訟于庭者,箠楚之辱及焉。”予曰:“此士之不自待,非大夫不待士也。為士者服詩、書,精素履,圣賢之是師,臭味之與游,謹門戶,時租稅,忍焉以省訟,慎焉以遠禍,俾足跡不及于公門,而官吏稀識其面目,雖使柳下惠之弟為邑大夫,焉能辱儒冠,而陷之虎口耶!彼冠(四庫本作使貌。)焉而士,行焉而市,旁午里巷,而惡少與曹,爭競非分,而獄訟以興,朝投刺以識面,暮求判以欺愚,雖使周成王之叔父為邑大夫,詎可望其施吐握之禮耶!大夫非能重士也,士實自重;非能輕士也,士實自輕。顧其自待者如何,邑大夫何責焉!”既以答告者,遂書為吾黨之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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