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舜善與人同說
大舜善與人同,非與人同為善也,蓋能與人同而不立異耳。古之獨行之士,皆好立異,而不與人同,如申徒狄之介,于陵仲子之廉,尾生之信,屈原之清,皆能為人所不能為,然非可傳、可繼之法,君子不敢取焉。彼以立異為有過于人,而不知適所以自小也。舜取諸人以為善,盡事親之理以為孝,由孝悌之道以為仁義,是皆人之所可為者,舜亦從而為之,人之所不可為,舜亦不為之矣,此所謂善與人同。然舜善與人同,而眾人卒不能自同乎舜者,何耶?舜其即同乎人者,而行之不息,此所以為大圣人。眾人一作焉,一息焉,甚者一暴而十寒焉,初與舜同,而卒與舜異,非舜之不同乎人,人自不同之耳。子貢贖人而不受金,是子貢之不與人同也。魯人獵較,孔子亦獵較,是孔子善與人同也。賢人好與人異,而圣人常與人同,舜、孔子為大圣人者,非由乎異,而大者同焉而已矣。故曰:“大舜有大焉。”又曰:“大哉孔子。”語曰:“晏平仲善與人交。”孟子曰:“大舜善與人同。”善者,能也,語意正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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