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日的早餐,見到看守所的工作人員送上一頓別樣的飯菜時,方一知道自己的末日終于到了。上午,法官向方一宣讀了安徽省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核準對他執(zhí)行死刑的判決,并告訴他可以準備遺言遺物。此時,尚未走完人生39個春秋的方一,號啕大哭,顫抖著寫下“我不愿意會見親友”八個字,便什么也沒有留下,并表示不愿接受任何人的采訪。下午,方一被執(zhí)行注射死刑。
日歷翻回2010年的3月28日,那天上午9時許,方一下樓外出。經過樓下的樓道口時,發(fā)現(xiàn)兩只裝著垃圾的紙箱擋在臺階上,他抬腳踢了一下紙箱,隨口罵道:“媽的,誰家把垃圾放在這兒,讓不讓人走路,素質比我還低。”這時,碰巧樓下的鄰居——某房地產公司副總經理李某肩背挎包正好出門,一聽方一罵人,就質問:“你在罵誰?踢誰家的垃圾?”方一聽了有些窩火,挑釁似的又踢了一腳。李某見狀接著指責:“你家素質高,天天晚上搞得隆隆響,不讓人睡覺。”接著二人互相推搡起來。
李某是個大塊頭,而方一瘦小得多。在推搡過程中,李某一只手抓住方一的頭發(fā)一按,方一就動不了。方一只好用兩只手劃水似的亂打李某的身上和臉,結果右手的兩個手指頭被李某緊緊咬住。方一在掙脫中得到了一個機會,用左手死死掐住李某的脖子不放。大約過了四分鐘左右,李某突然倒地,但方一并沒有松手,仍狠狠地掐著他的脖子,直至其不再動彈。隨后,方一見李某家的大門沒關,就進去在衛(wèi)生間找了一條白毛巾把流血的右手包了起來。接著,他拿走李某裝有手機、身份證、現(xiàn)金、銀行卡等物品的挎包,離開了李某住處,外出化名治療手傷,當日下午,方一盤算著李某的妻子張老師這兩天在監(jiān)考,白天都不在家,他就購買了5條編織袋等物后返回李家,將李某尸體肢解后裝入袋內,并清理現(xiàn)場。他想如此拋尸后不留痕跡,李某不就人間蒸發(fā)了嗎?后因李某的妻子等人返回家中,方一拋尸未成,待李妻出門后逃離現(xiàn)場。
2010年6月11日,逃亡后的第75天,被告人方一在東莞被抓獲歸案。被抓時,方一全身癱軟,是被警察架到警車上的。押回合肥后,方一一聲長嘆:“我已經無數次想到過今天的這一幕,再也不用做噩夢了。”
其實,在這起命案發(fā)生的前兩天,就是因為垃圾問題,方一就對李某一家充滿了責怪。案發(fā)前兩天,方一在小區(qū)遇到一名物業(yè)公司員工,指責他家的素質低,往樓下扔垃圾。方一自稱絕對沒有做這樣的事情,于是就否認了該物業(yè)人員的說法,但是本就沉默寡言的他還是覺得憋屈。案發(fā)當日,方一看見樓道口被兩只裝著垃圾的紙箱擋住時,就想起被物業(yè)錯怪的憋屈,就又踢又罵。沒想到這竟是兩箱致命的垃圾,導致了如此驚天大案,毀了兩個原本完整的家庭。
本是兩個有著幸福遠景的家庭,本是親密的樓上樓下,只因垃圾堵了樓道——不,是堵了心,是心中有了垃圾,讓兩個家庭在瞬間分崩離析。兩袋垃圾事情雖小,但是因心胸狹窄,所以小事演變成了大禍。這在令人感嘆的同時,我們也不得不承認,大度之人,方可容瑣碎、郁悶之事,也才能盛一世的清平與歡樂啊。
(胡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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