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劍·莊子》原文|譯文|注釋|賞析
昔趙文王喜劍,劍士夾門而客三千馀人,日夜相擊于前,死傷者歲百馀人,好之不厭。如是三年,國衰,諸侯謀之。
太子悝患之,募左右曰:“孰能說王之意,止劍士者,賜之千金。”左右曰:“莊子當能。”太子乃使人以千金奉莊子。莊子弗受,與使者俱往見太子,曰:“太子何以教周,賜周千金?”太子曰:“聞夫子明圣,謹奉千金以幣從者。夫子弗受,悝尚何敢言!”莊子曰:“聞太子所欲用周者,欲絕王之喜好也。使臣上說大王,而逆王意,下不當太子,則身刑而死,周尚安所事金乎?使臣上說大王,下當太子,趙國何求而不得也!”太子曰:“然。吾王所見,唯劍士也。”莊子曰:“諾。周善為劍。”太子曰:“然吾王所見劍士,皆蓬頭突鬢,垂冠,曼胡之纓,短后之衣,瞋目而語難,王乃說之。今夫子必儒服而見王,事必大逆。”莊子曰:“請治劍服。”
治劍服三日,乃見太子。太子乃與見王,王脫白刃待之。莊子入殿門不趨,見王不拜。王曰:“子欲何以教寡人,使太子先?”曰:“臣聞大王喜劍,故以劍見王。”王曰:“子之劍何能禁制?”曰:“臣之劍,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王大悅之,曰:“天下無敵矣!”莊子曰:“夫為劍者,示之以虛,開之以利,后之以發,先之以至。愿得試之。”王曰:“夫子休就舍,待命令設戲請夫子。”
王乃校劍士七日,死傷者六十馀人,得五六人,使奉劍于殿下,乃召莊子。王曰:“今日試使士敦劍。”莊子曰:“望之久矣。”王曰:“夫子所御杖,長短何如?”曰:“臣之所奉皆可。然臣有三劍,唯王所用,請先言而后試。”王曰:“愿聞三劍。”曰:“有天子劍,有諸侯劍,有庶人劍。”
王曰:“天子之劍何如?”曰:“天子之劍,以燕谿石城為鋒,齊岱為鍔,晉魏為脊,周宋為鐔,韓魏為夾,包以四夷,裹以四時,繞以渤海,帶以常山,制以五行,論以刑德,開以陰陽,持以春夏,行以秋冬。此劍,直之無前,舉之無上,案之無下,運之無旁,上決浮云,下絕地紀。此劍一用,匡諸侯,天下服矣。此天子之劍也。”
文王芒然自失,曰:“諸侯之劍何如?”曰:“諸侯之劍,以知勇士為鋒,以清廉士為鍔,以賢良士為脊,以忠圣士為鐔,以豪桀士為夾。此劍,直之亦無前,舉之亦無上,案之亦無下,運之亦無旁;上法圓天,以順三光;下法方地,以順四時;中和民意,以安四鄉。此劍一用,如雷霆之震也,四封之內,無不賓服而聽從君命者矣。此諸侯之劍也。”
王曰:“庶人之劍何如?”曰:“庶人之劍,蓬頭突鬢,垂冠,曼胡之纓,短后之衣,瞋目而語難;相擊于前,上斬頸領,下決肝肺。此庶人之劍,無異于斗雞,一旦命已絕矣,無所用于國事。今大王有天子之位而好庶人之劍,臣竊為大王薄之。”
王乃牽而上殿。宰人上食,王三環之。莊子曰:“大王安坐定氣,劍事已畢奏矣。”于是文王不出宮三月,劍士皆服斃其處也〔51〕。
〔注釋〕 趙文王:即趙惠文王,名何,趙武靈王之子。夾門:聚于門下。太子悝(kuī虧):趙惠文王二十二年,立公子丹為太子,并無太子悝之事。可見這是虛構的故事。說:說服。奉:奉送,給予。幣從者:犒勞隨從。絕:斷絕。逆:觸犯。當:合乎。事:使用。為:治。蓬頭:頭發松亂。突鬢:鬢毛從兩旁突起。垂冠:謂帽子低傾。曼胡之纓:粗實而沒有文理的冠纓。曼胡,粗實。短后之衣:后幅較短的上衣,便于跳躍。語難:謂欲斗之時,憤氣積胸,致使語聲艱澀。說:通“悅”。大逆:違背,不順。治:制作。劍服:劍士的服裝。脫白刃:拔出利劍。禁制:禁止制服。“十步”:后面當補一“殺”字,文意乃通。為:使用。戲:試劍。校:考校。奉:通“捧”,持。敦劍:擊劍。御:用。杖:指劍。奉:通“捧”,用。燕谿:地名,在燕國。石城:山名,在塞外。鋒:劍端。齊岱:齊國泰山。岱,岱宗,即泰山。鍔(è扼):劍刃。魏:當為“衛”字之誤。脊:劍背。鐔(tán潭):劍鼻,又稱劍口、劍環。夾:通“鋏”,劍把。四夷:四方邊遠地區。四時:春夏秋冬四季。常山:即北岳恒山,在今河北曲陽西北與山西接壤處,漢代因避漢文帝劉恒之諱而改為“常山”。論:論斷。刑德:謂刑罰、德化之理。直:向前直伸。無前:謂前無所當。案:通“按”,按低。決:劈斷。絕:斬斷。地紀:地維,即大地的根基。匡:匡正。桀:通“杰”。三光:指日、月、星。方地:大地。因為古代有天圓地方之說。四鄉:四方。四封:四境。宰人:膳夫。上食:進上飯菜。環:環繞。〔51〕服斃:自殺。服,通“伏”。
〔鑒賞〕 《說劍》篇可以說是《莊子》中最好懂的篇目之一。它沒有宏篇大論,也沒有艱深言辭,不似《逍遙游》、《大宗師》等散文洋洋灑灑、不著邊際,倒更像是一篇有頭有尾,情節曲折,結構精巧的小說作品。
“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趙文王由于沉迷于劍術而不把國家大事放在心上,讓數千劍士,日夜相擊,以此為樂,歲死百人而無動于衷。于是莊子入見,以毒攻毒,以劍抑劍,終使文王茫然屈服,劍士服斃其處,舉國解除了斗劍的危害。莊子之所以能對癥下藥,無往不利,在于巧妙借用了一種“工具”使趙文王恍然大悟,這種“工具”便是寓言。由此,不禁想起了大家耳熟能詳的“一鳴驚人”的典故。
《史記·滑稽列傳》記載:“齊威王之時喜隱,好為淫樂長夜之飲,沉湎不治,委政卿大夫。百官荒亂,諸侯并侵,國且危亡,在于旦暮,左右莫敢諫。淳于髡說之以隱曰:‘國中有大鳥,止王之庭,三年不蜚又不鳴,不知此鳥何也?’王曰:‘此鳥不飛則已,一飛沖天;不鳴則已,一鳴驚人。’于是乃朝諸縣令長七十二人,賞一人,誅一人,奮兵而出。諸侯振驚,皆還齊侵地。”故事里提到的“淳于髡說之以隱”,這個“隱”就可以理解為隱喻、寓言。這則故事與莊子“說劍”有頗多相似之處,都是勸誡君王棄私利己好而顧國家天下,然而較之《史記》中淳于髡用大鳥比作齊威王這一簡單的比喻,莊子的比喻方法則顯得更為變幻多端了。首先莊子明了像趙文王這樣的君王,如果正面直接進諫,勸其舍劍癖而君臨天下的話,結果可能就像關龍逢、比干之忠心反遭夏桀和殷紂王的殺戮,因而莊子避其鋒芒而選擇用隱喻。然而用隱喻的最大問題就在于火候:如果考慮不周密,隱喻過于外露,將會被文王窺出意圖使之半途而廢;另一方面,如果隱喻運用得太過隱諱,那又極有可能讓聽者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同樣起不到誘導的作用。于是莊子為我們提供了天衣無縫的步驟:首先,莊子“請制劍服”,把自己裝扮成“蓬頭,突鬢,垂冠,曼胡之纓,短后之衣,瞋目而語難”的劍士,以一番精心的化妝來消除趙文王的疑心,贏得他的信任;然后,莊子緊緊抓住劍和治天下的可比性——劍的根本用處就在于取勝,趙文王迷戀的也正是這一點,然而在世間,最大的取勝莫過于君臨天下,莊子正是抓住了“劍術”與“為王”的內在聯系,以趙文王喜庶民之小劍而誤天子之大劍而一針見血,一劍點醒趙王。
在勸說的過程中,莊子通過這“天子之劍”、“諸侯之劍”、“庶人之劍”的遞進,一層層將裹在外面的表皮剝盡,最終露出“核心”,也就是莊子的治國思想。老子曰:“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是以侯王自謂孤寡不谷,此非以賤為本邪?”(《老子》)莊子的治國思想也在這種以賤為本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為“道法自然”的思想。道法自然,就是世間萬物都應順從自然,虛靜無為,治國當然也不例外。《應帝王》篇就有明確的答案,謂天根問無名人治理天下的方法,無名人答曰:“汝游心于淡,合氣于漠,順物自然而無容私焉,而天下治矣。”意思是說,心神如若能遨游于虛靜恬淡,形氣假使能融和于寂寞無為,順應萬物的自然而不藏半點私心,那么天下自然就會太平了。使民自安、自樸、自然,天下自會稱贊一番太平盛世了。因此在莊子看來,天下甚至根本談不上治與不治的問題。在《在宥》篇中,他開篇即詰問道:“天下不淫其性,不遷其德,有治天下者哉?”這個世間如果不淆亂本心,不改變德性,天下難道還用治理嗎?
是的,這就是莊子心中的“至德之世”。只是,這種“上如標枝,民如野鹿”的理想國并不可能存在。因為正如西方的哲學家所說,“人是社會的動物”,從人誕生的那一天起,無論是作為群體抑或是作為個體,不管是處于主動還是處于被動,人和社會的發展一直同步在進行著,這是作為個體的莊子不愿面對但又無法改變的事實。于是在這樣的社會中,人沾染了社會性的弊病:貪欲、私利、爾虞我詐。既然難以改變又無法遁避這種社會現實,那么留給莊子的也只有一條繕性之路,就是“安時而處順,哀樂不能入”(《養生主》)而已。通過這樣的修身養性的方法,以達到“內圣外王”的最高境界。所以莊子在《在宥》篇中又退一步說:“故君子不得已而臨蒞天下,莫若無為。無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故貴以身于為天下,則可以托天下;愛以身于為天下,則可以寄天下。”如果不得已而需治理天下,那么只有懂得修養身心的“圣人”,民眾才可以安心地將天下交付給他。而從另一方面講,又只有懂得自己的修養,才能真正做到“齊家治國平天下”。而在莊子心中,真正符合這種要求的,恐怕也就只是老聃口中的明王之治了:“明王之治,功蓋天下而似不自己,化貸萬物民弗恃;有莫舉名,使物自喜;立乎不測,而游于無有者也。”(《應帝王》)
再回到對趙文王的“說劍”上。莊子勸說趙文王要運用這柄“天子之劍”來匡諸侯、服天下,可謂正是莊子治天下思想的實際體現。既然治天下之人要懂得修身、無為,那么有什么標準呢?《天道》篇中說:“夫帝王之德,以天地為宗,以道德為主,以無為為常。”這是對帝王個人的評判。至于說到帝王“治國”,他又說:“圣治乎,官施而不失其宜,拔舉而不失其能,畢見其情事,而行其所為,行言自為,而天下化;手撓、頤指,四方之民,莫不俱至,此之謂圣治。”(《天地》)也就是說,帝王須以天地為本元,以道德為宗主,以無為為永恒。不僅如此,在做到如此道德境界的同時,還須使他的民眾也心悅誠服地歸順于他,這才真正達到了“天子之劍”的至高境界。
于是又回到文章開始部分討論的問題:既然莊子抓住了劍與治國的目的都在于取勝這一共同點來說服趙文王,那么莊子勸君王練就“天子之劍”的最終目的,也就在于取勝,在于達到黃宗羲口中的“使天下受其利”、“使天下釋其害”(《明夷待訪錄·原君》)的理想社會,到那時,也許就離莊子和老子理想中的“明王之治”更近許多了吧。附:古人鑒賞選
莊子之制行,愿曳尾于涂中而不為太廟犧牲,以悟危身殉物之俗,則說劍實所未聞,蓋借此以明道之所用無往而不可耳。能止其君之喜好而安其國之危,則其澤之所及,亦豈小哉!(宋褚伯秀《南華真經義海纂微》引呂惠卿語)
天下事物之情,莫不毀異而尊同,捐小而慕大,以至違害就利,往往皆然。若其不與己同,雖利不從,不見所利,雖大不慕也。莊子論道,是篇及于辭人說客之言者,益寓至理于微眇,必假言而后獲也。(宋褚伯秀《南華真經義海纂微》引劉槩語)
南華立言明道,高越九天,深窮九地,闢闔造化,鬼神莫測。及其引事物以為喻,則不出乎《人間世》之談,而玄機妙義隱然于中,有足以覺人心救時弊者。《說劍》一篇,辭雄旨微,鏗鍧千載,豈浪鳴哉!(宋褚伯秀《南華真經義海纂微》)
此章始終敘事,而議論在其中,讀之可見君人者好尚雖微,而風聲奔走,未必有封侯之賞,能使殊死者相枕于前,而后至者不反,上下相矜,未嘗不曰予智也。智乎愚乎?不待超世忘形之智,而后知者,而顧甘心焉。世道若此,謂之何哉?(明朱得之《莊子通義》)
莊子之書,寓言十九,風云河海,昆蟲魚鳥,無不寓之以言。莊子又輒以身等于昆蟲魚鳥,風云河海而寓言見意,其意云何,欲已斗也。……人言太史公好奇,莊子為文,好奇特甚。如《中庸》曰:“鳶飛戾天,魚躍于淵。”斯亦足以發明道無不在矣。莊子則曰:在螻蟻,在稊稗,必甚而曰在屎溺,然后已。唯文奇,故歷千百世而常傳,至于奇奧處,亦千百世而人不得解。如此篇者,信蘇子之言,輒以為他人贗作;信莊子之深,又以其事為實然。均非也,莊子之寓言也。(明陳治安《南華真經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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