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的破格用法
這個術語指的是詩人在創作活動中有違反某些語言規則的自由,可以在題材、語法、遣詞等方面越出通常散文語篇寫作的常規。從廣義上說,在詩歌中虛構故事場景(柏拉圖稱之為“扯謊”)就是破格用法,任意處理事實(如維吉爾把黛朵與埃涅阿斯寫成同一時代的人物)也是破格用法。但這個術語更經常指的是詩人在用語上的自由,如不遵守正常的詞序,用某一詞類代替另一種詞類,使用自造的或古舊的字眼,縮略或加長單詞(如’gainst, o’er;beweep,aweary等),改變詞的讀音(如以“wind”與“behind”作為同韻)等等。
詩人使用破格可以取得不破格所難以達到的某些特殊效果與美感,有時使用破格只是為了使詩歌符合于詩歌韻律或節奏上的規定要求。前一種情況如能獲得成功,往往會受到評論界的贊許;后一種情況則取決于所寫詩歌的類型以及寫作時當代所規定的標準。一般說來,詩人運用語言的破格與音律規則的寬嚴有密切關系。比如,18世紀時音律的規定非常嚴格,當時一些語言破格可以普遍接受,而這些破格在現代音律比較自由的情況下就不能再加使用。不過,在任何時期,好的詩人總是把為適應音律和韻式的要求而用的破格控制到最小限度。
亞里士多德與賀拉斯都承認詩人有自造、加長、改變詞匯或引入外來詞的權利,使自己的語言獨具特色。亞里士多德還允許詩人創造形象、虛設情景、美化自然,也曾說:“為了取得詩意效果,那些令人心醉的玄虛事物勝過枯燥無味的真實東西”。古羅馬修辭學家昆提利安曾說:詩人總是要遵守詩歌音律規則的,因此應該允許他們使用一些破格用法。詩人加斯科因曾勸說英國詩人寫詩要使用詞的通常讀音,要按習慣的語序造句;“但是有時則相反,需要破格,這是韻律起作用,而不是由于什么別的原因。”R·M·阿爾登認為:“現代詩歌對于這些破格用法只予以有限的承認,如果選詞用字、排列語序違反常規有助于形成自己的獨特風格,那么這種破格尚有價值;否則,只能算作是寫作上的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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