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鄭燮
吾弟所買宅,嚴緊密栗,處家最宜,只是天井太小,見天不大。愚兄心思曠遠,不樂居耳。是宅北至鸚鵡橋不過百步,鸚鵡橋至杏花樓不過三十步,其左右頗多隙地。幼時飲酒其旁,見一片荒城,半堤衰柳,斷橋流水,破屋叢花,心竊樂之。若得制錢五十千,便可買地一大段,他日結茅有在矣。吾意欲筑一土墻院子,門內多栽竹樹草花,用碎磚鋪曲徑一條,以達二門。其內茅屋二間,一間坐客,一間作房,貯圖書史籍筆墨硯瓦酒董茶具其中,為良朋好友后生小子論文賦詩之所。其后住家主屋三間,廚屋二間,奴子屋一間,共八間。俱用草苫,如此足矣。清晨日尚未出,望東海一片紅霞,薄暮斜陽滿樹。立院中高處,便見煙水平橋。家中宴客,墻外人亦望見燈火。南至汝家百三十步,東至小園僅一水,實為恒便。或曰:此等宅居甚適,只是怕盜賊。不知盜賊亦窮民耳,開門延入,商量分惠,有甚么便拿甚么去;若一無所有,便王獻之青氈,亦可攜取質百錢救急也。吾弟當留心此地,為狂兄娛老之資,不知可能遂愿否?
——《鄭板橋集》
〔注釋〕 制錢:明洪武以后官局所制的錢。因形式、文字、重量、成色都有定制,故名。 結茅:指蓋造簡陋的房屋。
此書作于乾隆九年(1744),鄭板橋五十二歲。這是他來山東當縣官的第三年,此年內連續給他的唯一親人、比自己年幼二十五歲的堂弟寫了四封信。這封“第二書”沒談任何實事,僅是讓堂弟為其留心在新買的宅子旁邊也買下一塊地,以備將來辭官歸來,好按自己的設計營蓋住宅,作為養老之需。鄭以“康熙秀才、雍正舉人、乾隆進士”的資歷,好不容易在四十九歲才當上縣令。如今僅僅三年,便急切切想到了歸老林泉,這件事本身就夠耐人思尋的了。
文章的核心部分,是鄭板橋詳細講述自己對養老宅子的設計。首先是宅子的地點,是“幼時飲酒其旁”、“心竊樂之”的一處地方,老來居之,必能童心復萌。而且這“一片荒城,半堤衰柳,斷橋流水,破屋叢花”,實在既不同于官場崇拜的金闕玉階,也不同于隱士追求的世外桃源,鄭板橋所孜孜以求的,乃是一個經過“人”的作用而變“舊”了的處所。這說明鄭對自己的未來,是要在“出世”與“入世”之間尋找一個適當的連接點,他需要將整個身心沉湎其中,更需要將全部余生投入進去,把做人與做文章結合起來,以期實現畢生未能(或沒有來得及)實現的人生追求。其次,是要在上述的大氛圍、大背景中顯示自己獨特的藝術個性,要“筑一土墻院子”,房屋要“俱用草苫”;但是,一定又要“用碎磚鋪曲徑一條,以達二門”。用今天的話來說,是要在“窮”和藝術之間尋找一個連接點,大約也只有在這樣的“點”上,才能有滋有味。這里的“窮”,和上述情調的“舊”,恰恰是對應的,恰恰是培養、產生優美、清新藝術的必要條件。再次,是對鄉里親情的追求,“立院中高處,便見煙水平橋。家中宴客,墻外人亦望見燈火”。這一種感情,乃是鄭板橋為文處世之本。鄭的一切離不開人,離不開與自己的過去、將來發生聯系的人。以往鄭緊緊地抓住了它,覺得自己不曾虛度此生,今后更需要緊緊抓住,以期將來的生活更有意義。鄭在本年給堂弟的第一封書中說道:“剎院寺祖墳,是東門一枝大家公共的,我因葬父母無地,遂葬其旁。得風水力,成進士,作宦數年無恙。是眾人之富貴福澤,我一人奪之也,于心安乎不安乎!”這種虔誠近乎懺悔了,他認為今日自己的一切都是家鄉的父老給予的,自己必須設法報答才是!于是,在本年寫給堂弟的第四封書中囑咐:“天寒冰凍時,窮親戚朋友到門,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醬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溫貧之具。”這兩段話,一講昔日,一講未來,鄭目前的任上之身,恰恰就尷尬地擺在其間!怎么辦?鄭大約左思右想,最后終于做出“哪里來還哪里去”的決定,于是便在這封書中對堂弟有所泄露和期待。
結尾很妙,作者故意蕩開一筆,講到對待故鄉之盜賊的應有態度。初看,覺得這一位縣太爺愚得可以,怎么能采取“我愛你家鄉,連同你的盜賊”的態度呢?須知:鄭板橋所以發出是語,乃是對家鄉愛到極處的一種表現,這樣寫來,更覺得一氣呵成,一貫到底。使人感到饒有興味的,還在于鄭提出了一個“盜賊亦窮民”的觀點,這在當時可真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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