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辛棄疾
使此詔出于紹興之初,可以無事讎之大恥。使此詔行于隆興之后,可以卒不世之大功。今此詔與此虜猶俱存也,悲夫。
嘉泰四年三月門生棄疾拜手謹書。
——《辛稼軒詩文鈔存》
〔注釋〕 紹興辛巳:紹興指宋高宗年號。紹興辛巳為公元1161年。 使:假使。 讎:仇敵。 隆興:宋孝宗年號。 卒:完成。不世:世上少有。 嘉泰:宋寧宗年號。嘉泰四年為公元1204年。 門生:作者的自稱,表明和“親征詔草”的代擬者陳康伯的師生關系。
辛棄疾的《跋紹興辛巳親征詔草》,文詞簡約而含義無窮,在古代散文中實屬罕見。全文由四句話構成,第四句話是交代寫作時間,為此類跋文的一般格式,我們可以略而不提。其余三句,每句構成一個單獨的意思。那么,該文的特點何在呢?特點就在作者獨特地抓住了“時間”,三個不同的歷史時期:紹興之初,隆興之后,嘉泰四年。為了弄清這篇散文的特色,我們有必要簡略地介紹一下有關的史實:辛文題目中的“辛巳”指的是宋高宗紹興三十一年,即公元1161年。“親征詔草”指的是宰相陳康伯勸高宗親征金朝,所代擬的詔草。隆興是孝宗年號。“嘉泰”是寧宗年號;“嘉泰四年”即公元1204年,就是辛棄疾寫這篇跋文的時間。
“使此詔出于紹興之初,可以無事讎之大恥。”如果在紹興初年實行這份詔書的戰略方策,就不致會有向敵稱臣納貢的奇恥大辱。“使此詔行于隆興之后,可以卒不世之大功。”如果在隆興之后實行這份詔書的戰略方策,就可以建立歷史上少有的大功,報仇雪恨,收復失地。但是,在今天,嘉泰四年,“此詔與此虜猶俱存也”,詔書猶存,國恥尚在,敵寇依然氣焰熏天,鐵騎蹂躪著大好的河山。作者抓住三個歷史時期,根據詔書在三個歷史時期的不同歷史效果,加以尖銳的對比,指出了南宋朝廷如何地坐失了大好的戰機,喪權辱國的重大歷史教訓。作者在這里不是信筆寫來,也沒有繁文縟詞,僅僅用三兩言詞,就概述了南宋輸權事敵的歷史過程,也將國家興亡的沉痛教訓,表現殆盡。這樣的語言,簡約到無法再省儉的地步,字凝句煉,然而,其中概括的歷史內容卻有萬語千言,異常深邃,人們從這里簡直看到了宋、金關系的一部歷史,領略到歷史的經驗教訓。作者具有高超的表達才能,善于抓住事物的根本特點,從豐富的歷史生活中去提煉最本質的東西,然后再用最凝練、儉約的語言文詞加以表達,這樣,當然就會達到字少意多的效果了。
任何文學創作都蘊容著作者的思想感情。如果僅僅是滿足于寫景、述事則是不行的,還必須表達出在凝練的文詞中所滲透的深長的思想感情,才能達到含意無窮的效果。這里,一方面要文詞簡潔,所概括的客觀內容豐富;一方面又要語言潔爽,所表達的主觀內容,即作者的思想感情深長。辛棄疾的這篇散文提供了范例。這篇文章是述事,但述中有慨。開始兩句,乍一看,似無感情,但細加品味,卻感到感情濃烈。在語言的對比中,包含著對南宋小朝廷的指責。這種感情隨著語言的變化在加深加濃。往事辛酸,不堪回首,戰機坐失,徒喚奈何!當作者回顧往昔時,已是字字血淚,所以,一旦觸及今事,“詔”“虜”俱存,他胸間池蓄的感情潮水,終于噴發而出,喟然長嘆,仰天一聲:“悲夫!”如巨浪排空,似有無限的悲憤和感慨。作者熾烈的愛國主義感情如一股熱流,猛烈地沖擊著讀者的心扉。
這篇跋字少情深,寄慨遙深,字唯其少,意味饒多,是一篇彌漫著悲慨的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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