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出恒數載一歸,亦時有久客不歸者,新婚之別,習為故常。然婦女類能崇尚廉貞,保持清白。
【譯注】
(徽商)經常外出經商幾年才回家一趟,有時有的徽商還久居外地不回家,新婚就離別,這些都習以為常。但是徽商婦都能崇尚廉潔、貞節,保持清白。
輯自民國《歙縣志》卷1《輿地志·風土》
【感悟】
漢代桓寬說:“不以窮變節,不以賤易志。”(《鹽鐵論·地廣》)意思是:“不因為不得志而改變氣節,不因為地位卑下而改變志向。”徽商婦雖是女流之輩,也能在生存環境非常惡劣的情況下保持清白。
【故事鏈接】
徽州地區是“程朱闕里”,故被籠罩上濃厚的程朱理學的氛圍。朱熹認為“天理存則人欲亡,人欲勝則天理滅”。二程(程顥、程頤)認為“女子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他們提倡“存天理,滅人欲”,要求“婦女從一而終,以順為正”。在程朱理學的影響下,徽州婦女把守貞、殉節作為道德的最高境界,滅除一切正當的人性情欲,甚至以種種殘酷的手段結束生命,以求得建立貞節牌坊的哀榮。所以徽州地區“女子正潔,不淫佚”(淳熙《新安志》卷1《風俗》),多節烈之婦,其中不少就是徽商的妻子。
【延伸閱讀】
康熙《徽州府志》卷16《列女傳》上記載:歙縣巖寺徽商謝縉病故,其妻蔣氏年方十八。為守貞節,在丈夫去世的那一天,她“即自經,為姑救免,遂絕粒五日,且以斧自擊傷額”,后又“墜樓死,石階為斷”,真是尸橫當街,血濺斷石,令人慘不忍睹!
道光《徽州府志》卷三十六上記載:休寧朱次琴“隨父賈于外,明年卒”,其妻謝氏“聞訃投繯以救止,遂絕粒誓必死”,后吞服鉛粉、白鏹、指環、石子,都無法致死,最后自經而死。
據民國《歙縣志》記載,為封建禮教殉節的“孝貞節烈”之女共有五十六人,其中有兩位受到立坊旌表,一位是“節盡三冬”坊表彰的鮑文源繼妻吳氏,另一位是“矢志全孝”坊表彰的鮑文齡妻汪氏。清朝歙縣巴庭鵬出外賈且死,其妻矢志撫孤,終生未再嫁,太守江恂以“松性筠心”旌其門(民國《歙縣志》卷9,《人物·義行》)。徽州地區貞節牌坊比較多,其中不少牌坊就是徽商婦堅守貞操的歷史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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