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
“神”是會意兼形聲字。金文像閃電的樣子,或另加義符“示”。小篆整齊化、文字化。隸變后楷書寫作“神”,從示從申會意,申兼表聲。
《說文·示部》:“神,天神,引出萬物者也。從示、申。”(神,天神,引發(fā)出萬事萬物的神。由示、申會意。)
“神”的本義是傳說中的天神。如《周禮·天官冢宰》:“大宗伯之職,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袛之禮,以佐王建保邦國。”泛指神靈、神仙。如《左傳·莊公十年》:“小信未孚,神弗福也。”
由于神仙的威力不同尋常,故引申指特別高超的、令人驚奇的。如“神機妙算”。又引申指精神、意識。如《莊子·養(yǎng)生主》:“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視,官知止而神欲行。”還引申指神情、表情。如“神采”、“神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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