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
“相”是會意字。甲骨文從木,從目,會用目來看樹木之意。金文大體相同。小篆直接從甲骨文、金文演變而來。隸變后楷書寫作“相”。
《說文·目部》:“相,省視也。從目,從木。《易》曰:‘地可觀者,莫可觀于木。’《詩》曰:‘相鼠有皮。’”(相,察看。由目、木會意。《易經》說:“地上可觀的東西,沒有什么比樹木更可觀了。”《詩經》說:“察看那老鼠,一定有皮。”)
“相”的本義是細看、觀察。如《左傳·隱公十一年》:“相時而動。”引申為相面。
用作名詞,指相貌。如“相由心生”。
又引申指互相。如《左傳·隱公元年》:“不及黃泉無相見也。”
還引申指輔助。如《論語·憲問》:“管仲相桓公。”輔助國君的人就可以稱作“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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