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蕙娘,是《張溜兒熟布迷魂局,陸蕙娘立決到頭緣》中的女主人公。小說見于《拍案驚奇》第十六卷。陸蕙娘是北京人,嫁與張溜兒為妻,家住齊化門外的張家灣。陸蕙娘雖是貧賤出身,是典型的小家碧玉。但她不僅聰明漂亮,而且不甘沉淪,采取果斷“私奔”措施以自救。
春際艷陽天,士人沈燦若同幾個朋友到郊外飲酒,巧遇上墳歸家的陸蕙娘,為她的風韻美貌所震驚, “呆呆的尾著那婦人只顧看”。關于她的外貌之美,作者仿宋玉《登徒子好色賦》,避開濃妝艷抹,只是借燦若眼中望去,以抒發(fā)其審美感受: “敷粉太白,施朱太赤。加一分太長,減一分太短。十相具足,是風流占盡無余;一味溫柔,差絲毫便不廝稱!巧笑倩兮,笑得人魂靈顛倒;美目盼兮,盼得你心意癡迷。假使當時逢妒婦,也言我見且猶憐。”這樣的形象描繪,充分調(diào)動了讀者的藝術聯(lián)想,比起那直接勾眉畫眼的俗套筆墨,不知要高明了多少。陸蕙娘的形象,一出場已自不俗。
小說中陸蕙娘的外貌之美起到了穿針引線的作用,靈魂之美才是作者描寫的重點。題目中的“立決”二字,已預示和概括了陸蕙娘的機智、果斷和魄力,忍耐已到了極限。她不迷信官府,而是依靠自己救自己,重新展現(xiàn)了被封建禮教所扼殺的婦女作為人的真正價值。
明末處于封建社會的亂世之中,朝廷腐敗等等自不必言,就是民間的流氓詐騙活動,也猖獗一時。一個婦女,即使想遵從封建禮教,也未必能安身立命。陸蕙娘的遭遇就是對于黑暗社會的有力控訴。她與張溜兒的婚姻,一是如花美眷,一是潑皮無賴,原是極不相配,但由父母包辦,卻也出于無奈。封建社會以男性為中心,婦女所受的壓迫最為深重,對她們說來, “夫權”具有無尚權威,是其精神枷鎖。陸蕙娘嫁張溜兒后,原先也是千依百順,丈夫卻以她的美色作誘餌去坑害人,她雖一肚子不愿意,但也只能屈服與順從,成為美人騙局中的工具。她曾“幾次勸取丈夫”,對男人抱有幻想,以便夫妻重新組織生活。但是“他只不聽”,她也仍然順從。這樣的“勸取”與“順從”,反反復復,反映了陸蕙娘那委屈自己、指望丈夫變好的善良愿望和矛盾心態(tài),她原本也是一個“溫柔敦厚”的年輕女性,跳不出封建禮教的樊籬。但與封建社會的一般婦女不同,她的聰慧和機智,正在等待時機,積蓄力量,以為改變自己的命運默默地作準備。再三再四苦口婆心地勸告不生半點兒影響,她的幻想破滅了。張溜兒不把自己的妻子當人,而是當商品,當誘餌,當成會說話的工具,他對妻子不是夫妻恩愛,而是人性的扭曲。這最使陸蕙娘惱恨難耐,丈夫不顧及妻子的恥辱,妻子怎能以禮相待?沉重壓迫喚醒了她的自我意識,她對沈燦若揭穿張溜兒美人騙局時,一開始就恨恨地聲明: “妾身豈是他表妹,便是他渾家。”張溜兒詐稱自己的老婆是表妹,為她作媒,哄人成親, “到了次日,卻合了一伙棍徒,圖賴你奸騙良家女子,連人和箱籠盡搶將去”,這樣干已“不止一個了”。這確是天下奇聞,連老婆都可拍賣的人,已完全喪失人性,此時此刻,陸蕙娘感到“到頭緣”非割斷不可,她早已為依靠自己的智慧與力量跳出火坑而謀慮: “妾之私意,只要將計就計,倘然遇著知音,愿將此身許他,隨他私奔也罷!”“將計就計”,閃爍著婦女的智慧之光。而公開標舉“私奔”二字,表現(xiàn)出年輕女人愛情心理的覺醒與追求,在封建禮教的沉重桎梏下,這更是石破天驚之言。 “私奔”改變了女主人公的命運,體現(xiàn)了女人的真正價值。當她觀察到沈燦若“志誠軟”,可以信賴,是自己的“知音”之時,就公開表白了“心實欣羨”的內(nèi)心世界,果斷地揭穿了張溜兒的騙局,并且為沈出謀劃策,挫敗了丈夫的陰謀。要醫(yī)治心靈的巨創(chuàng),依靠官府來辦離婚,這在封建社會中是辦不到的,封建婚姻的男女雙方是不平等的,只允許男人拋棄女人,而男人再壞,也絕不允許女人主動拋開丈夫。陸蕙娘只能依靠自己的智慧與力量。她相信女人也有愛別人和被人愛的權利。于是果敢地向社會挑戰(zhàn),主動選擇沈燦若,大膽地去愛。她對燦若說得明白: “此是妾身自媒以從官人,官人異日弗忘此情!”男女之間產(chǎn)生愛情,不僅是肉體的接觸,性欲的宣泄,而是感情的和諧,心弦的共鳴,天長地久,忠貞不渝!陸蕙娘敢于排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勇敢對抗封建禮法,蔑視“夫權”,大膽“自媒”,把熾熱的愛情火焰愈煽愈旺。她要求的不僅是女人對于男人的奉獻,而且是男女對等的相愛,心心相印,和諧美滿。這是作者的理想。而老奸巨猾以“熟布迷魂局”混世界的張溜兒,在生活中,一慣順風順水,扯滿篷帆;但卻沒有想到,會在女人的智慧海洋中翻船;而更令他難堪的是,這個女人不是別人,正是自己那唯命是從、千依百順的老婆!作者最后以詩為證,熱情歌頌道: “女俠堪夸陸蕙娘,能從萍水識檀郎。巧機反借機來用,畢竟強中手更強。”筆墨至此,陸蕙娘成了一個勝過男人的女強人,她的感情細膩,心理復雜;審時度勢,謀慮周全;溫柔美麗,又很堅強;形象豐滿。
明末受資本主義萌芽因素的影響,市民思想沖擊了封建禮法觀念。作者對于陸蕙娘的自強自愛,以及她那以智慧“自媒”的“叛逆”行為,作了熱烈的歌頌,其中可見市民思想追求男歡女愛、平等相待的痕跡。作為一個真正的女人,勇敢地追求和熱烈地愛,陸蕙娘的文學形象體現(xiàn)了新的倫理觀,顯示了深刻的社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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