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世恒言》卷三十六中的“蔡瑞虹忍辱報仇”一文,描寫了蔡瑞虹為報父母被害之仇,忍辱茍活,雖三辱其身而不改其志。她那過人的才智,堅強的意志,不亞于須眉男子。作者在詩中贊道: “報仇雪恥是男兒,誰造裙釵有執持。堪笑硁硁真小諒,不成一事枉嗟咨。”
瑞虹是一個姿色和才識出眾的女子。小小的年紀,不僅女工伶俐,善于描龍畫鳳,刺繡拈花,而且對一些問題的看法頗有見地,處理問題有一定的韜略。在十五歲時就掌管著家中的大小事體。因其父母嗜酒如命,她便時常規諫。她父親要去湖廣荊襄做游擊將軍,她多方勸阻,以淡薄名利開導之。因為她深知父親只愛吃酒, “不管一毫別事”, “因這件上,罷官在家”,指出千里為官者皆為名利二字,但必須付出艱辛的代價方能達到目的,父親是受不得游擊將軍辛苦的。她曉以利害道:如果在任上依然是吃酒圖清閑, “那個把銀子送來,豈不白白干折了盤纏辛苦,路上還要擔驚受怕”。其父執意要去,她又提出妥協的要求: “把酒來戒了”,免誤大事。其父哪里肯聽,在船上仍是開懷暢飲、高枕無憂。事態的發展,果如瑞虹所料,遭船家陳小四暗算,除瑞虹外,全部被殺。其見識之高遠勝于其父。她又立即判定賊人留她性命,意在污辱她,于是立定死不受辱的決心,望江中便跳。雖然沒有逃脫賊人的污辱和殺害,但卻反映了她過人的判斷能力和剛烈的性格。
她在慘禍中僥幸生存下來,但生活的道路卻是險惡叢生。一個個惡人輪番到來,一個個不幸接踵而至。一個身居異地、舉目無親的弱女子,要想反抗這如許的惡勢力談何容易。擺在她面前有兩條路:要么以一死保名節,向摧殘她的惡勢力作消極的抗議;要么堅強地生活下去,忍辱報仇。她選擇了后者。 “我若死了,一家之仇,那個去報?”成了支持她不輕生、活下去的力量源泉,她頑強地生活著、掙扎著。雖三受屈辱而報仇之心終未動搖,雖茍活而并非偷生。
她被勒死復蘇后,得商人卞福救起,便“猶如見了親人一般,求他救濟”,當卞福以替她報仇為條件,脅迫與她成婚時,她后悔無及,雖然料難擺脫卞福的圈套,但為了達到報仇的目的,也只好屈從, “父母冤仇事大,辱身事小”。為了把報仇事辦牢靠些,免得空受其辱,讓卞福發了“若不與小姐報仇雪恨,翻江而死”的誓愿。雖然她把事情想得天真,但說明她還是有心計的。
瑞虹的忍辱茍活與偷生的區別在于她受辱是有條件的,即必須愿為其父報仇,否則她是不從的。當卞福的妻子偷偷通過人販子把她賣給樂戶做妓女時,她寧死不接客。她知道,那種環境使她無法實現報仇的愿望,只能成為賣笑追歡的“淫蕩之人”。當妓院把她賣給胡悅時,她不講條件嫁給胡悅,目的是為了盡快地跳出妓院的牢籠。由于她不知道胡悅答應不答應替她報仇,所以她不容胡悅親近,不愿輕易被胡悅辱身,說明她在險惡的環境中逐漸成熟起來。但她仍然被老謀深算的胡悅欺騙了。瑞虹明白過來后,大失所望,隨胡悅歸里后便獨居斗室,不讓胡悅進房,自己吃長齋,禱天地,求神靈佑護,也減少了與大婦的矛盾。當胡悅提出攜她赴京謀事、訪覓殺人兇手時,她雖然不再輕信,但也還希冀出外行走, “或者有個真心覓盜”,便也應允。殊料,胡悅謀事未成,又缺盤費,便和一幫京花子打起瑞虹的主意,設美人局騙錢。起初,她堅決不同意,次后聽說順路送她回淮安老家訪問強徒時,便勉強許允。瑞虹此舉并非糊涂,實出于無奈。此時,她京中無親無靠,雖說對胡悅不抱多大希望,但總想順從他、感動他,以求他想辦法幫助伸雪冤仇。總之,只要有一線報仇的希望,她也要爭取。
應當說,瑞虹的參與美人計害人和胡悅等人有根本不同。她雖是害人者,更是受害者。她的善心沒有泯滅,在事件的整個過程中,她的思想斗爭十分激烈,自己被歹人一害再害,又怎能甘愿與歹人為伍,干這傷天害理的勾當。她被迫參加后,初次看到舉止閑雅的秀士朱源,感到他是個好人,對自己參加陷害好人的行為產生了懊悔之情。當她聽了胡悅進一步陷害朱源的步驟后,臉上“愀然不樂”,拒絕繼續參與這見不得人的活動,說: “我前生不知作下甚么業?以至今世遭如此大難!如何又作恁般沒天理的事害人?這個斷然不去。”胡悅下跪哀求,被逼不過,又只好屈從。她是在極其愧悔、矛盾的心情下被抬進了朱源寓所的。然而,事出胡悅等人的意外,她又主動地向朱源戳穿了胡悅一伙的陰謀,為朱源出謀劃策,跟著朱源轉移,使胡悅的美人計徹底破產。
她所以將計就計,拋棄胡悅,變假為真,跟定朱源,并不是貪圖朱源的財產或喜新厭舊,仍然是以能否為父母報仇為前提的。她在對朱源的一夜觀察體驗中,判定朱源是個仁德君子,是能夠信賴之人,跟了他,則報仇有期,胡悅只是想玩弄她,從無替她報仇之意。這也是作者突出她才智過人的重要一筆。作者細膩地刻畫了她的復雜的內心矛盾和斗爭,交織著美丑善惡的激烈拚搏。使人物性格栩栩如生,她那嬌艷的外表與美好的心靈融匯于一體,人物形象光彩照人,躍然紙上。她看到朱源對她那么謙和、愛護、尊重,與往日所遇的歹人迥然不同,無一絲褻瀆之態,輕薄之意。朱源越是彬彬有禮,噓寒問暖,越使她感到不安。先是“羞澀不敢答應”、 “不敢開言”,繼而“只是低頭不飲”、 “轉覺羞慚,驀然傷感。想起幼時父母何等珍惜,今日流落至此……又強逼做這般丑態騙人,可不辱沒祖宗。柔腸一轉,淚珠簌簌亂下”, “其容轉戚”,至三更天才說了一句話: “我如今才是你家的人了。”這些特寫鏡頭,對塑造瑞虹的性格起了重要作用。
作者在塑造瑞虹形象時,寄予著深切的同情,不僅頌揚了她忍辱報仇的才識、毅力,而且讓她和朱源結婚后獲得了夫妻情愛,幸福家庭。 “彼此相敬相愛,如魚似水。半年之后,即懷六甲,到得十月滿足,生下一個孩子”;朱源中式后,接大婦來揚州同住,大婦也很喜歡孩子和瑞虹,“一妻一妾,甚是和睦”,朱源和大婦對她過去失節的遭遇又是同情的,從沒有鄙視之意,按人物性格發展邏輯,她應當好好生活下去,何況,她兒子尚小,尋到的小弟年幼,都離不開她的照顧呢?但作者又受著“失節事大”的迂腐理學觀念束縛,讓她在報仇后去死,以洗去所謂不潔的污名,給蔡瑞虹戴上節孝兩全的桂冠。但這樣一寫,既與他贊頌瑞虹報仇雪恨勝過男子的初衷有所悖離,也與他所說的失節事小,報仇事大的變通觀點不相一致,實在是一處敗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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