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人孔子與《論語》·《論語》中的邏輯故事·敬為“孝”》注釋|譯文
子游①問孝②。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于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論語·為政》)
【注釋】①子游:孔子的學生。②孝:孝順。
【譯文】有一次孔子的學生子游,向老師請教什么是“孝順”。孔子說:“現在把對父母的‘孝順’,說成是‘能夠養活’。但是,人對于狗、馬這樣的動物也都‘能夠養活’。如果對待父母沒有尊敬,把對父母的‘孝順’說成是‘能夠養活’,那么這同對狗馬的養活有什么區別呢?”
【評說】孔子的話雖然聽起來有些刺耳,卻令我們不得不稱道圣人的教訓實在是金玉良言。這里不僅從做人的角度說出了做子女應遵守的“孝道”,同時也從邏輯的角度,運用定義的方法,給“孝”字的含義做出了明確的闡釋:揭示了“孝順”的內涵不僅僅是“養活父母”,更本質的是在于“敬重”。從而把對父母的“養活”和對其他動物的“養活”區別開來了。
概念是反映對象本質屬性的思維形式,它是思維的最小單位,是構成判斷和推理的細胞。任何一個概念,作為對客觀事物的認識成果,都有質和量兩個方面,概念的“質”是指概念的內涵,它是反映在概念中的對象的特有質屬性(通俗地講:“內涵”指的是這個概念的含義是什么);概念的“量”是指概念的外延,它是概念所反映的對象的總和(通俗地講:“外延”指的是這個概念所指的對象有哪些)。孔子在這里運用的是給概念下定義的方法。所謂下定義,就是通過揭示概念的內涵來明確概念的最常用的一種邏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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