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于論證的王充與《論衡》·比必應事》注釋|譯文
比①不應②事③,未可謂喻④。(《論衡·物勢篇》)
【注釋】①比:比附、類比。②應:合適。③事:事實。④喻:使人明白。
【譯文】如果比附或類比與事實不相應,不能算講清楚了。
【評說】這是對濫用類比的批評。兩件事的類比,不能隨便,不能牽強附會,妄加比附。所謂“比”要“應事”,就是要符合事物的實際情況,要準確、貼切。例如馬用四肢奔跑,跑得快;如果我們妄加比附,說“如果人用四肢奔跑,也會跑得快”,那就荒唐可笑了。
《精于論證的王充與《論衡》·比必應事》注釋|譯文
比①不應②事③,未可謂喻④。(《論衡·物勢篇》)
【注釋】①比:比附、類比。②應:合適。③事:事實。④喻:使人明白。
【譯文】如果比附或類比與事實不相應,不能算講清楚了。
【評說】這是對濫用類比的批評。兩件事的類比,不能隨便,不能牽強附會,妄加比附。所謂“比”要“應事”,就是要符合事物的實際情況,要準確、貼切。例如馬用四肢奔跑,跑得快;如果我們妄加比附,說“如果人用四肢奔跑,也會跑得快”,那就荒唐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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