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寫作動機
一個人的生活在多數情況下與他人無關,別人并不關心,對于他們來說,其實你并不存在。只有不超過十個人真正關心你的生活。既然如此,可以說,生活中的許多樂趣不過是自得其樂而已。而寫作就是各種人生樂趣中最有趣的一個。打麻將的樂趣來自概率,機會隨機降臨,和一把好牌讓人腎上腺素激增;看電影的樂趣來自故事和情節,編得好的故事令人賞心悅目;寫作的樂趣來自生命的沖動本身。能感覺到自己生命還有沖動,那是一種很不錯的感覺。
我寫作的主要動機是打發時間。如巴塔耶所說:寫作是生命中最重要的行動。如果不寫,那就如同死去。既然活著,就只能寫,只好寫。不然有什么事是值得一做的呢?所以對于我來說,寫作就是我還活著的證明。不然,我就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活著,還是已經死去。
此外,寫作其實是跟更多人交往的一個途徑。本來你只活在自己一個人的身體里,或者不超過十個熟人的圈子里,寫作是對更多人講講自己而已??墒?,王爾德有次說:寫作的時候不要寫自己。我想他的意思是強調要寫普遍人性,要寫大家都能共鳴的東西。這當然是作品好與壞的一個標準,如果把個人非常特異的感覺放進小說,別人就不一定能理解。比如,一次我跟一位女同性戀者聊天,她說,她無論如何不能理解人怎么能夠跟男人在一起,他們就像一個不同的物種,就像一只老虎、一只猴子,人怎么能夠跟他們搞到一起呢?我原本是一個非常善解人意的人,也特別善于將心比心,但是我試著站在她的角度想對男人的感覺,還是無論如何不能感同身受地理解她的想法。而王爾德恰恰也是個同性戀。所以,我想,當王爾德說寫作時不要寫自己這句話的時候,也許心里想的是這個——他的寫作并沒寫同性戀的感覺,恐怕是怕多數人無法共鳴。
與此對照,馮唐的想法就不同,他說他的寫作是把小我當作一個礦山,自己就像個礦工,不斷從小我中開掘人性的秘密。當然,不能說同性戀的人性就不是人性,但是他恰好是位異性戀者,他從自己的小我中挖掘出來的人性是大多數人能理解能共鳴的人性。最近,聽說他想寫男男關系,如果寫這個倒是暗合了王爾德的原則:寫作的時候不要寫自己。誰知道呢?也許他的小我礦山里也有一點同性戀的礦藏,但愿他的男男故事能引起廣大異性戀者的共鳴。我感覺有點懸。
我跟王爾德的想法有些不同,他說不要把自己寫進去,我卻是把寫作當成自己與他人交流的一件事來做的,我恰恰在講自己的所思所想所是,我其實大多數時間在自說自話。如果剛好能引起他人共鳴,那就算我和這個人對話了,就像現實中的朋友一樣,各自捧著杯茶,在那兒聊了一會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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