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家庭與學校合作的層次?
目前我國家校合作總體而言層次較低,要提升合作水平,必須從以下兩個方面下功夫。
第一,家長要提高參與的層次。家長是學校寶貴的教育資源,不同職業或者不同文化背景的家長,可以給學校帶來豐富的教育內容,并能為學校的教育和管理提供多種支持和服務。然而長期以來,學校并未很好地利用這一教育資源,學校的家長工作最多只局限于聯系溝通,家長只是學校教育的旁觀者和輔助者,這種狀況顯然不利于學校依靠家長提高教育效益的實踐。家校合作效能的產生,需要雙方面對面地互動,產生合作的新方式,這種新的方式由于需要雙方的互動,就必然提高家長的參與層次,從被動走向主動。一是目前在國外比較多見的“家校研討會”等方式在我國傳統的家校聯系中幾乎沒有,而在美國許多學校的校歷中幾乎月月都有活動,家長不僅作為學校活動的支持者,而且成了自愿參與者、學校教育的決策者,我們完全可以加以借鑒。二是現有家庭聯系的形式不能使家長真正地參與到學校的教育中,特別是學校管理中。應創設新的家校合作方式,以便于家長更經常、更便捷地參與學校管理,如可以引進國外的“家長—教師協會”和“家長咨詢委員會”等家校合作方式以適應合作伙伴關系的需要,凸顯家長參與學校管理的功能。
第二,學校要提高家長教育水平。學校進行的家長教育有利于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的溝通和了解,只有統一的認識,才有統一的行動。由于家庭教育是非制度化的、非正規的教育,沒有行政管理體系、組織保證,究竟對子女進行什么教育、怎樣進行教育,這取決于家長,而家長的文化素養、教育能力參差不齊,教育效果相差很大,這就需要由學校出面對家長進行教育。有人說家長教育不應當由學校來承擔,這是學校教育機構功能泛化的表現,超出了它本身的工作范圍,負擔了不能擔負的工作。誠然,家長教育工作的確不應由學校負責,應當由社會來協調。但在目前我國還沒有建立起指導系統的情況下,由學校進行家長教育也不失為一種可行權宜之計。學校進行家長教育有兩個目的:一是統一認識,通過向家長介紹學校的任務、內容和要求及學生在學校的表現,要求家長在對孩子的教育上與學校同步、一致,也就是在教育目標、內容上形成一致的認識。家庭教育進行的狀態和水平,就包括了它與學校教育目標是否一致、導向是否正確,體現在家庭與學校通過不同的教育形式是否能相互補充、協調配合,這對于孩子能否向著所期望的方向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二是提高家長的教育素質,向家長介紹和交流有關家庭教育的知識經驗和方法,提高家長素質和家庭教育的質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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