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772—846),字樂天,晚年號香山居士。原籍太原,生于新鄭(今河南省新鄭縣)。中唐大詩人。五、六歲學做詩,九歲通曉聲律,十五六歲便能寫出很好的詩篇。貞元十六年(公元800年)進士。曾任翰林學士、左拾遺、左贊善大夫等職。因上奏章請革弊政,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其后歷任忠州刺史、杭州刺史、蘇州刺史等職。官至秘書監、刑部尚書。與元稹齊名,并稱“元白”。和朋友李紳、元稹提倡“新樂府運動”,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強調繼承《詩經》的優良傳統,反對“嘲風雪,弄花草”之作,對當時和后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其詩廣泛深刻地反映了中唐社會的矛盾,有強烈的現實主義精神。詩風清暢自然,通俗易懂,流播廣泛,影響深遠。長篇歌行《長恨歌》、《琵琶行》,語言優美,形象生動,是中國古代長篇敘事詩中的翹楚之作。諷喻詩思想性強,善用對比,質樸自然。現存詩2800多首。有《白氏長慶集》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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