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榜樣法或示范法。以榜樣人物的優秀思想行為來影響孩子的思想、情感和行為的一種德育方法。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榜樣能把社會真實的思想道德關系表現得更直接、更親切、更典型。因此,這種有血有肉、有情有理的活生生的榜樣,能給人以極大的影響、感染和激勵,教育、帶動和鼓舞人們前進。以榜樣教育孩子符合兒童愛好學習,善于模仿,崇拜英雄,追求上進的特點。歷代教育家都十分重視運用此法。運用時的要求是:①使孩子了解榜樣人物的先進思想和事跡,引導他們深刻理解榜樣人物的優秀品質及其形成原因和社會意義,使英雄模范人物的形象深深地刻在孩子的心靈上,成為激勵他們前進的動力。②樹立和宣傳榜樣要實事求是,真實地反映和介紹其所具有的高尚情操和良好品質,從而比較客觀地樹立起孩子心悅誠服的榜樣。對個別形象的消極方面,也要給孩子作出具體分析,使他們能夠鑒別好壞,“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論語·述而》)。③開展必要的活動,引導孩子把學習榜樣與自己的品德認識、情感和行為聯系起來,并落實在自己的具體行動上,而不是停留在對榜樣的評價欣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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