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成家庭美育而選擇和組織的作為審美活動對象的總和。如美的事物、材料、文學藝術作品等。包括四部分:①家庭生活環境美的教育。首先是通過房間的布置和室內物品的裝飾,對孩子進行生活美的教育。住房應保持整潔和美觀。家庭生活用具要盡可能具有美的形狀、線條和色彩。室內家俱不宜過多,安放要得體。只有虛實適中,疏密相間,不擁擠悶塞,又不空蕩寂寥,才能顯出美。房間布置與天花板、墻壁、家具以及被面床單、臺布枕布等的色彩和諧協調,物與物的搭配要形成統一的格局。要根據居住條件、房間大小、生活習慣等選擇合調的色調,并使光源、墻面用色以及家具的配置形成有機和諧的整體。其次是衣著、體態、發型和舉止美的教育。衣著要表現出天真、活潑、可愛的特點,式樣要大方,大小比例要合適,配色要巧,色彩要和諧。發型要使孩子顯得更加活潑、聰慧、朝氣蓬勃。無論服裝或發式都要注意樸素美,不要過多地追求打扮。刻意雕琢,過分修飾,只能使孩子喪失原有的自然美、特有的生氣和活力。②家庭語言美、行為美和心靈美的教育。在家庭日常生活活動和交往中,教育孩子說話要文雅、謙虛,使用規范性的禮貌語言,不講粗話臟話,不惡語傷人,不強詞奪理。要教育孩子有禮貌,講道德,愛勞動,守紀律。③自然美教育。通過游覽觀光等活動,對孩子進行自然美教育,引導孩子發現和體驗自然美,開闊眼界,陶冶情操,豐富精神生活。④家庭藝術美的教育。通過指導孩子閱讀和欣賞優秀的文學作品,聆聽音樂,觀賞藝術表演,指導孩子畫畫,發現和培養孩子特殊的藝術才能,提高孩子的藝術修養和審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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