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倪元璐
謔庵之謔,似俳似史,其中于人,忽醴忽酖。醉其諧而飲其毒,岳岳者折角氣墮,期期者彎弓計窮。于是笑撤為嗔,嗔積為釁,此謔庵所謂禍之胎而悔爾。雖然,謔庵既悔,謔禍將定,須莊語乞福。夫向所流傳,按義選辭,摛葩敲韻,要是謔庵所為莊語者矣。而其中于人,不變其顏,則透其汗,莫不家題影國,人號衙官;南榮棄書,君苗焚硯;《暑賦》不出,靈光罷吟;在余尹邢,尤嗟瑜亮。蜂之怨,著體即知。遂有性火上騰,妒河四決,德祖可殺,譚峭宜沉,岌乎危哉!亦謔庵之禍機矣。謔庵不悔莊而悔謔,則何也?且夫致有詼而非謾也,不可以刃殺士,而詭之桃以殺之;不可以經斷獄,而引非經之經以斷之?!洞呵铩窋厝粐朗?,而造語尖寒,有如盜竊,公孫天王狩、毛伯來求之類,研文練字,已極針錐。正以《春秋》一書使宣尼騰乎輔頰,豈容后世復有淳于隱語、東方雄辯者乎!史遷序贊滑稽,其發言乃曰:“《易》以神化,《春秋》道義?!笔瞧湟庥够T人宗祀孔子耳。滑稽之道無端似神化,有激似義。神化與義,惟謔庵之謔皆有之。謔庵史才,其心豈不曰:“世多錯事,《春秋》亡而《史記》作。吾謔也乎哉!”如此即宜公稱,竊取正告吾徒。而書既,國門逢人道悔,是則謔庵謔矣。孔子曰:“罪我者,其惟《春秋》乎?”斯言也,謔庵讀之而悚然也。
——《倪文貞公文集》
〔注釋〕 俳(pái):滑稽。 醴(lǐ):甘甜之酒。 酖(zhèn):毒酒。 岳岳者:鋒芒畢露之人。 期期者:口吃之人。這里指懦弱老實者。 釁(xìn):爭端。 摛葩敲韻:指抒發文意,推敲辭語。 家題影國:影國是指名存實亡或已消失的文明古國?!凹翌}影國”與下“人號衙官”意義相類,都表示王思任文章好,別的什么東西或人與它放在一起都比不上或不存在了。 人號衙官:衙官是屬官,非正職。唐杜審言曾夸口說:“吾之文章,合得屈宋作衙官?!边@里即用此典。 君苗焚硯:《藝文類聚》卷五十八:“陸云與兄機書曰:‘君苗能作文,見兄文,輒云欲燒筆硯。’”按:君苗即崔君苗,晉朝人。 《暑賦》不出:齊陸厥《與沈約書問聲韻》有“楊修敏捷,《暑賦》彌日不出”之語。 尹邢:尹、邢二夫人為漢武帝二寵,然帝不使二人相見。尹氏某日見邢氏,自痛不如其妍,低首而泣。后因以“尹邢”喻嫉妒。 瑜亮:指三國時的周瑜與諸葛亮。周瑜因妒恨諸葛亮而死。 (mánɡ):同虻,蟲名。 德祖可殺:東漢楊修字德祖,有俊才,為曹操主簿。后以他事被誣殺。 譚峭宜沉:南唐譚峭字景升,幼聰敏,好仙術,入南岳煉丹,相傳入水不濡,入火不灼。 不可以刃殺士,而詭之桃以殺之:傳說春秋時齊景公當政,有公孫接、田開疆、古冶子三勇士,居功自傲。晏嬰設計為景公除去三人,讓景公送去兩個桃子,對三人說以功勞大小領取此桃。結果三人互不相讓,爭論起來,最后又因為自己的爭功行為而羞愧自殺。此典故即著名的“二桃殺三士”。 公孫天王狩、毛伯來求:“公孫天王狩”出典不詳?!懊畞砬蟆保姟洞呵铩肺墓拍?,經曰:“春,毛伯來求金。”《正義》注:“求金以共葬事。雖逾年而未葬,故不稱王使?!?淳于隱語、東方雄辯:淳于髡,春秋時齊人,好作隱語諫齊王;東方朔,漢武帝時人,能言善辯。二人傳均見《史記》卷一二六《滑稽列傳》。
晚明的兩位文學家王思任與倪元璐除了原籍均為浙江,明亡后皆自殺——王以絕食而終,倪則自縊身亡——兩點相同之外,性格、文風等等都有很明顯的差異。王氏性詼諧,文章恣肆,語多嘲謔,故自號“謔庵”;倪氏則較為嚴肅,文辭奏疏雖也有激情,但情趣頗乏。有意思的是,王思任的那本很有些幽默意味的《悔謔鈔》,其作序者卻恰恰是這位并不特別富有幽默感的倪元璐。
文中對于王思任之所以為“謔”而“悔”所作的探尋,只不過是將嘲謔所易引起的反響比較生動地描摹了一番,并不深刻。而對所謂“莊語”與“謔”的比較,也不過是將王思任所寫的那些相對正規化的嚴肅文字抬到一個相當高度,借以肯定王氏的文學成就。這些都算不上有什么新意。比較有新意的是將王思任的“謔”與司馬遷《史記》的“滑稽”相聯系,又由《史記·滑稽列傳》開首數語與《春秋》相聯系。孔子作《春秋》,語含褒貶,這是人所共知的事實。司馬遷作《滑稽列傳》,開篇即云:“孔子曰:‘六藝于治一也。《禮》以節人,《樂》以發和,《書》以道事,《詩》以達意,《易》以神化,《春秋》以義。’太史公曰:天道恢恢,豈不大哉!談言微中,亦可以解紛。”這話的意思很明確,是說作為儒家正宗的六經,它們治國的方式雖然不同,但殊途同歸;而那“談言微中”的滑稽之道,則有助于解決世道之紛亂,所以終極目標與六經無二??梢娝抉R遷并無要單獨將他的“滑稽”與《春秋》相聯系的意思。但到了倪元璐手里,司馬遷的話卻被斷章取義,只引了“《易》以神化,《春秋》道(以)義”兩句:倪氏并由此推斷,司馬遷的本義是“使滑稽諸人宗祀孔子耳”。這并不是倪氏的誤解,而是他有意的造作,借古典而造新義。因為他以為:“滑稽之道無端似神化,有激似義?!边@樣就把滑稽這一本來是比較純粹的娛樂形式,提高到一個可以治國安邦的高度。而這樣一提高,在倪氏看來是承司馬遷之“滑稽”而來的王思任的“謔”,也便得到了相應的提高,因為“神化與義,惟謔庵之謔皆有之”;因為據倪元璐推測,王思任本身也非為謔而謔,他很可能內心在說:“世多錯事,《春秋》亡而《史記》作。吾謔也乎哉!”明眼人一眼就可以看出,這里的“謔”,其實已經與“莊語”的地位等同了。
有必要指出的是,王思任的“謔”,很可能的確不單單是純粹的嘲謔,而有著某種寄寓與諷刺,這在中國古代文人中是常見的。但是,將這種“謔”拔高到與傳統中國社會中占統治地位的儒家思想相同的層次,認為這種帶有風趣詼諧的生活方式或者文學形式與它所包含的實際內容處于一種分離的狀態(形式是低級的,內容是上等的),則是倪元璐的獨創。我們無法贊同這種獨創,但透過這一現象,卻看到了這樣一個事實:即使是在個性解放思潮頗為洶涌的晚明時期,儒家的正統觀念在普通士大夫心里還是占有相當重要的位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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