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現代新儒家對傳統孝道的思考(下)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儒家思想一直受到批判。“文化大革命”及其后期的“批林批孔”、“評法批儒”運動,則是對儒家思想、孔子學說的學術、思想價值的粗暴沖擊,《孝經》被視為毒草,傳統孝道被當作封建遺毒。
臺、港、海外書齋、學院中活動的現代新儒家(或稱新儒家之第二、第三代)們,繼承了梁漱溟、熊十力、馬一浮前輩的傳統,繼續為弘揚儒學而努力,力求實現儒學的現代化改造。他們的思想言論,也涉及到對傳統孝道的評判和對《孝經》的研究。
由牟宗三、徐復觀、張君勱、唐君毅聯名發表的《為中國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一文(1958年發表于香港《民主評論》雜志)長達四萬言,全面論述了中國傳統文化的詮釋方法、精神生命、倫理價值、心理意義、長存根據,以及傳統文化與現代科技、傳統文化與民主政治、東西方文化的差異和互補、世界文化的未來趨向等問題,是足以代表臺港海外當代新儒家根本思想方向的一個綱領性文獻。筆者注意了其中對“孝思”所包含的“宗教道德”與“政治意義”進行闡發的一段文字:“存宗祀之觀念的事,乃兼有宗教道德與政治之意義的。人順其自然的生命本能,是只知男女夫婦之愛,與對所生子女之愛的。此自然的生物本能之欲延續其生命的要求,乃一往向前流,向下流的。人只有依其能超越此向前流向下流之自然生命的趨向,而后能對其生命之所自來之父母祖宗,有其孝思。由此孝思,而慮父母祖宗之無人祭禮。此正為一起現實的求上慰父母之心,祖宗之靈之要求。由此而謂 ‘不孝有三,無后為大’乃重生子孫,以求現實生命之繼續,而望其子孫之萬代不絕,亦復為一超越的理想。”事實上,當代新儒家是把儒學作為一種關聯著人生終極關懷的文化意識來加以弘揚的,前引《宣言》中的一段話,也正體現了這一點,他們把“孝思”在祭祀父母先祖上的表現,看作一種超越自然本能與現實功利所具有的道德意義來加以認識評判。若推廣開來,孝養、敬親等也都具有道德教化之超越自然本能的調節意義。這種判斷,對我們有啟發和借鑒作用。
當代新儒家中的徐復觀,曾作《中國孝道思想的形成、演變及其歷史中的諸問題》一文(后收入徐著《中國思想論集》)。他站在維護儒家的立場上,對忠、孝混同的思想形成作了考辨。認為:忠、孝混同,是法家的有意安排,到了漢人偽造《孝經》,遂于文獻中取得了崇高地位,因而才使儒家的孝道蒙上千古不白之冤。但筆者之見,孝道與社會、政治關系密切的論述,不僅《孝經》一書有體現,其他儒家經典也可見到。忠、孝混同,不是法家安排所能致。即使假定漢人偽造《孝經》能成立(其實是缺乏確鑿論據的),它所反映的也基本上是儒家的思想觀念。
海外學者韋政通在《中國孝道思想的演變及其問題》一文(附錄于韋著《現代化與中國的適應》)中,也曾對忠、孝混同的思想形成深入探討,并在《現代儒家的挫折與復興》一文中再次提及。根據韋政通的研究,“忠、孝混同的思想實是孝道思想的演變和政治制度的演變,二者之間交互影響的產物。”他列舉了《大學》、《大戴記》、《小戴記》、《呂氏春秋》中關于移孝作忠、忠孝結合的言論,說明“《孝經》不過是把當時早已流行的思想,做了更有系統的整理和發揮而已”。由子女對父母的愛轉引為對君主的忠,自然會受到君主歡迎,至于此觀念何以形成,韋政通提出幾點解說:其一,忠、孝混同的思想形成,與君位世襲有關;其二,孔、孟以后,孝的價值在社會上已逐漸被提升為取代一切價值的地位,而與專制政體中另一最高價值——忠君勢必發生沖突,解決之道是使忠、孝混同,兩全其美;其三,儒家主張德治,依《大學》。齊家之道可通于治國,事父之道也可通于事君,所以《大學》里有“孝者所以事君也”的提法。韋政通的辨析解說,似更具說服力。
旅美的臺灣學者成中英在《論儒家孝的倫理及其現代化:責任、權利與德行》一文(收入氏著《文化·倫理與管理》)中,曾專門就儒家孝的倫理進行分析,認為“儒家孝的倫理有其長遠的文化背景”,“但作為倫理學的觀念提出來討論卻是自孔子《論語》始”。“《論語》有關孝的觀念在《大學》、《中庸》中,更顯示出其在儒家倫理整體系統中的地位。對于《孝經》,成中英說:“在孟子與漢初之間托名曾子寫成的《孝經》可說是正面的把孝與國家從倫理更密切的結合起來,同時也把孝與其他德行的關系更系統的規劃出來。”“《孝經》的孝是說明其他德行實踐的理由,而其他德行也就成為實現孝的方式了。”“《孝經》也可以說為諸德找到一個統一的基礎。《孝經》又以孝悌為普遍性原理,人人均可行,而人人行之則可以安天下。這就自然的把孝看成了國家倫理的一面。”成中英指出:“我們不能不說《孝經》確有其基于反省孝的力量而來的智慧;它把孝的重要性肯定,自然也就能因孝而治天下了。”通過對傳統儒家孝的孝理的分析,成中英總結說:“自《孟子》以至《孝經》,孝已演變成為一項終極價值,而孝的倫理也就成了 ‘孝的宗教’了。至于此一終極價值的孝其行為效果是否盡如理想,或現實與理想相左或相反,則是一個值得提出的問題。若就事實言之,儒家孝的倫理走向極端就會發生兩個弊病:一是由于孝行,則重家庭倫理,造成國家倫理的薄弱化;一是移教作忠,造成專制時代的愚忠主義,為專制君王所利用。吾人也不能否認,此一孝的倫理與孝的宗教已根植于中國社會,其影響是既大且廣。面臨傳統社會的逐漸現代化,提出孝的倫理的現代化問題自是必要。”從成中英對傳統孝道的分析來看,一方面,他肯定了儒家孝的倫理觀中包含著道德方面的積極意義,以及作為理想狀態的“孝治”構想;另一方面,他也顧及、考慮了孝道與“孝治”在歷史的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弊病,這體現了辯證的思想,從而避免了吳虞的那種徹底否定的偏激,也避免了梁漱溟的那種只對美好的理想作出的稱頌。
當代新儒家及其他關注中國傳統文化命運的學者,在肯定傳統孝道具有人文道德教化的意義和價值的基礎上,對孝道的內涵、發展、演變等問題作了比前人更具體深入同時也更理性科學的辨析,這對于我們在新時代重新定義孝的內涵并進而發揚孝的積極作用,具有相當的借鑒意義和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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