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榮辱之責①,在乎②己,而不在乎人。
【出處】
《群書治要·韓子》,作者魏徵,唐代著名政治家、文學家。
【注釋】
①責:責任。②在乎:在于。
【譯文】
取得榮譽和遭到屈辱的責任,完全在于自己(做得好壞)而不在于別人。
【賞析與啟迪】
人的一切命運和恥辱,都是自己當初的行為所造成的,起因都在自身,怨不得別人。
趨利避害,是人的天性,每個人都渴望獲得榮譽而厭惡恥辱。很多人在得到他人的肯定贊揚時,往往理所當然地認為是自己努力的結果;但是受到別人的批評指責時,本能地推卸責任,歸咎于外在的原因,而不從自身查找原因。
人如果能時時注意發現和改正自己的缺點與錯誤,即使不能取得什么榮譽,也肯定不會遭受恥辱。
敢于自我批評,并積極改正錯誤,是不斷進步的必要前提。有的同學只愛聽贊美奉承的話,對勸說和批評心懷不滿;有的同學在和他人發生矛盾時,一味強調他人的不是,卻忘了“一個巴掌拍不響”的道理;有的同學明明是自己違規違紀,卻指責老師和同學對自己抱有成見,專跟自己過不去……
諸如此類的現象表明,這類青少年學生無論是在思想上,還是在行動中,都缺乏自我批評和自我反省的誠意,這也正是他們屢屢犯錯的根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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