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年,生物學家華萊士從馬來亞給達爾文來信,并寄上了自己的論文《論變種無限離開原始型的傾向》,其中所論述的觀點,與達爾文環(huán)游地球5年,又深入研究了20年才即將完成的科學巨著《物種起源》中的觀點相近。如果華萊士的論文先發(fā)表,就意味著他取得了這一科研成就的首創(chuàng)權(quán)。達爾文如何處理這件事情呢?他在給老朋友賴爾的信中說:“華萊士那篇草稿的全部內(nèi)容在我的草稿中都有,而且寫得更為充分。我的草稿是在1844年謄清的,十幾年前曾由虎克看過……因此,我可以極老實地說,而且可以證明,我并沒有抄襲華萊士的任何東西。現(xiàn)在我很想把我的一般觀點的概要用十幾頁的篇幅予以發(fā)表;但我以為這樣做是不光榮的……我本來沒想發(fā)表任何概要,現(xiàn)在華萊士把他的學說概要寄給了我,我就想發(fā)表概要,這樣做是不是光明正大呢?我寧愿把我的那本書全都燒掉,也不愿使他或別人說我的行為是卑鄙的。”達爾文隨后親自寫信給華萊士,向他表示祝賀:“如果有著可欽佩的熱情和精力的人應該得到成功的話,那么您就是最應該得到成功的人。”華萊士也是一位胸懷寬廣、正直無私的科學家,他提議把生物進化論定名為“達爾文主義”,而他則以自己是一個“達爾文主義者”而感到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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