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
“責”是會意兼形聲字。甲骨文從貝,從朿,會用尖木刺取貝中肉而食之意,朿兼表聲。金文與甲骨文致相大同。小篆整齊化。隸變后楷書寫作“責”,漢字簡化后寫作“責”。
《說文·貝部》:“責,求也。從貝,朿聲?!保ㄘ煟髑?。從貝,朿聲。)
“責”的本義為刺取貝中肉而食之。泛指求索、索取。如《左傳·桓公十三年》:“宋多責賂于鄭,鄭不堪命?!?/p>
又引申為要求、要求做成。如《論語·衛靈公》:“躬自厚而薄責于人,則遠怨矣。”
又引申指責備、責難。如《尚書·泰誓》:“責人斯無難,惟受責俾如流,是惟艱哉!”
作名詞,指責任。如我們常說的“天下興亡,匹夫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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