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要”是會意字。金文形體像一個女子兩手叉著腰部的樣子。小篆承之,并突出了人的腰部。隸變后楷書寫作“要”。
《說文·臼部》:“要,身中也。象人要自之形。從,交省聲。”(要,要(腰),身軀的中部。像人兩手叉著腰的樣子。從,交省聲。)
“要”的本義為人的腰部,讀作yāo。
引申指邀請。如陶淵明《桃花源記》:“便要還家,設酒殺雞作食。”又引申指要求、強求。如“要挾”。
由腰在身中,引申指綱領、關鍵。讀作yào,如“不得要領”。又引申為索取、希求。如“漫天要價,就地還錢”。
還引申指將要、即將來臨。如“要下雨了”。進而引申為如果。如“要是”。
上一篇:《蒙》字義,《蒙》字的字形演變,小篆隸書楷書寫法《蒙》
下一篇:《講》字義,《講》字的字形演變,小篆隸書楷書寫法《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