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
“縣”是會意字。金文從木,從系,從(倒首),會懸首高桿示眾之意。隸變后楷書寫作“縣”。漢字簡化后寫作“縣”。
《說文·部》:“縣,系也。從系持。”(縣,懸著示眾。由“系”持“
”會意。)
“縣”的本義為懸首示眾,引申為懸掛。如《詩經·魏風·伐檀》:“不狩不獵,胡瞻爾庭有縣鶉兮。”意思是:既不巡守又不打獵,為何看到你的院子里懸掛著那么多鵪鶉?
“縣”假借為“寰”,指行政區(qū)劃單位。周代時縣大于郡,秦以后縣屬于郡。
現(xiàn)在是行政區(qū)劃單位。如“縣志”、“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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