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案離合詞含義解釋,審案離合詞用法
審訊案子。
【離】 (1) “審”后帶助詞“著”、 “了”、 “過”、“的”等:他同時(shí)審著兩個(gè)案。/20年了,他已記不清自己審了多少案。/在他的記憶中,他還沒審過這樣的案。/他是怎么開始審的案?
(2)“審”后帶補(bǔ)語:他審?fù)臧覆呕丶摇?他連續(xù)審了三天案。
(3)“案”提到“審”前:直到案審?fù)炅耍潘闪丝跉狻?/p>
(4)重疊“審”:你的工作不就是審審案嗎?哪至于忙得不能回家。
(5)“案”前帶定語:30年中,他審過各種各樣的案。
【合】(1)合任主語:審案是他的工作。
(2)合任謂語:這段時(shí)間他一直在審案。
(3)合任賓語:這段時(shí)間他一直忙著審案。
(4)合任定語:審案工作要求嚴(yán)謹(jǐn)、細(xì)致。
(5)合帶狀語:他正在廢寢忘食地審案。
上一篇:定罪的離合詞含義解釋,定罪的離合詞用法
下一篇:宣誓的離合詞含義解釋,宣誓的離合詞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