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加之罪,何思無辭是什么意思
《左傳·僖公十年》:春秋時晉獻公有三個兒子:太子申生、重耳、夷吾。后又與寵姬驪姬生奚齊,與驪姬之妹生卓子。獻公聽信驪姬讒言,殺了太子申生,立奚齊為太子。公子重耳、夷吾逃往國外。晉大夫里克等殺了奚齊和卓子,并在獻公死后打算立重耳為國君。這時潛逃在外的夷吾重賄秦穆公,被秦護送回晉,并由周公忌父、王子黨等人幫助,立為晉惠公。夷吾做國君后忌里克欲立文公,就用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殺里克。殺前派人對里克說,由于你的活動,我才成為國君,但你的弒君之罪,又使我當國君有困難。里克回答:“我如果不殺死奚齊、卓子,你又怎能當國君?現在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我聽命就是了?!庇谑抢锟朔鼊Χ馈!?/p>
引用義:要在別人頭上強加罪名,總是能找到借口的。[例]你這個陰謀家想把他整垮還不容易?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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