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做一個無神論者
有神論者有兩個最有力的理由,一個是推測:如果沒有神的安排,怎么解釋秩序;另一個是功能論的:如果沒有神在看,豈不是什么壞事都可以做了?
關于秩序和世間萬物的精密安排,人們愛引用愛因斯坦和牛頓的話語,兩位都是在宇宙知識上最專業的人士,如果他們認為有神,應當比世上所有其他人更加值得信賴。然而,與他們對于宇宙秩序的物理學論證不同,他們關于冥冥中有神在安排一切的說法只是一種推測,雖然他們各自對物質運行規律的描述也是一種推測或者是假說,但卻是與關于“神的存在”性質不同的一種推測:前者是可以通過某顆星星某個時間在某個地點出現這樣具體的預言來加以印證的;后者卻無可印證,只是想當然爾。因此,盡管這一猜測出自最專業人士之口,它仍然只是猜測而已。
至于有神論的規范行為的功能,不可否認它是對人類行為最強有力的規范力量,如果人真的相信做壞事會下地獄,那么他們做壞事的動機會被壓抑很多。但是。第一,規范人類行為的功能本身并不能成為神之存在的證據;第二,其他觀念甚至社會習俗都能起到規范人們行為的功能,比如關于因果報應的想法。
人們相信有神,一個最深厚的原因在于科學對世界能夠做出解釋的部分比例不大,有很大一個比例(10%?30%?70%?90%?)的事物是無法解釋的,是人類不了解的,比如說暗物質。這些不可以解釋的事情就只好被訴諸于神。但在我看來,這仍舊不是神確實存在的證據,仍舊只是一個推測而已。所以我仍舊是一個無神論者。在沒有神之存在的確鑿證據出現之前,我們仍舊可以做一個無神論者。我相信,這也是世界上所有清醒的人的不二之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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