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失的結婚證
男人回家時,女人正翻箱倒柜地找東西,男人便問:找什么?
女人沒吭聲,就像這沉悶的空氣一樣。
他們的愛情出現了波折,不再有當初的浪漫纏綿,有的只是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無休無止的爭吵,吵得女兒索性住進學校不回家。男人一直想挽救這段婚姻,但女人不樂意,用她的話講:到頭了,該分開了。
女人在找結婚證,因為想要結束婚姻關系,沒這個紅本本,法律上通不過,他們便不能勞燕分飛。男人說道:甭找了,早就丟了,十年前搬家時,連同結婚照一塊兒丟了。
女人一怔,但她不死心,仍然繼續著這個單調卻又執著的過程。
結婚證還是沒有找著,但她的決定依然未變,她回頭告訴男人:明早八點去民政局,協議離婚。
第二天一早,他們準時來到民政局,但那里的同志說沒有結婚證不準離婚。女人解釋道:不是有事實婚姻嗎?我們都結婚十四年了。
十四年了,不容易,你們再考慮下。民政局的同志好心地勸他們。
還有其他辦法嗎?女人問。
找人證明也可以,當年的證婚人,伴娘伴郎。
女人開始尋找當年撮合他們的李阿姨,好不容易找到了她家,看到的卻是墻上蒼老的照片。李阿姨去年去世了,她的愛人接待了他們。他頭發花白,見到他們臉上露出了久違的笑:她臨走時還說,以給你們倆當證婚人為榮,說你們是好同志。
女人接著去找伴娘伴郎。伴郎早已經杳如黃鶴,不知飛向了何方。伴娘是男人的前女友,聽到他們倆要離婚的消息后,一個勁兒搖頭:你們呀,太傻了,守著幸福找幸福。我剛離的婚,現在后悔晚了,他又找了一個,這世上真的沒有后悔藥賣呀!伴娘說什么也不愿意給他們證明離婚,將手機關掉了。
女人與男人繼續冷戰著,男人試探地說:婚離不成就過唄,我依然愛你。
女人第一次聽到男人說這么直接的情話,她的眼睛濕潤了,回過頭挽住了他的胳膊。
女人不知道,結婚證根本就沒丟,是男人故意藏了起來,是他在她心如死灰的離婚道路上制造了重重障礙。
所有的這些,他一輩子都不會告訴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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