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授;教授》同義詞與近義詞
【同】 都可用作動詞;都可表示教給別人知識或技能。
【異】 “傳授”著重指將自己掌握的知識、技能等教給徒弟或別的求教者;適用范圍較廣,傳授者不一定要有系統的專門的知識,只要有一技之長就行,受教者可以是其徒弟,也可以是別的求教者,不受學歷限制;搭配對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事物,例如:知識、技術、技藝、本領、經驗、方法、秘訣等。只能作動詞。[例]魯迅《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這是閏土的父親所~的方法,我卻不大能用。”“教授”著重指由教師有系統地和循序漸進地指導組織學生學習知識、技能等活動;施動者多是學校的教師,一般有專門的系統的知識,受動者一般是在校的學生;搭配對象多是人,也可以是抽象事物,多是各門課程的名稱。除了可作動詞外,還可作名詞,指高等學校教師的高級職稱,分正、副兩級;“傳授”沒有這種用法。[例]魯迅《吶喊·自序》:“我已不知道~生物學的方法,現在又有了怎樣的進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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