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
“讓”是會意兼形聲字。小篆從言,從襄(表喧嚷),會責備之意,襄兼表聲。隸變后楷書寫作“讓”。漢字簡化后寫作“讓”。
《說文·言部》:“讓,相責讓。從言,襄聲。”(讓,責備別人。從言,襄聲。)
“讓”的本義是責備。如《史記·項羽本紀》:“二世使人讓章邯。”意思就是秦二世派人責備章邯。
嚴厲的責備使人萌生退意,故而引申出退避、退讓、謙讓之意。成語“當仁不讓”中的“讓”就是指謙讓。
還可以表示使、容許、聽任。如“權(quán)且讓他一次”就是說權(quán)且容忍他一次。
還作介詞,相當于“被”。如“他全身上下都讓雨淋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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