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
“枉”是形聲字。小篆從木,王聲。隸變后楷書寫作“枉”。
《說文·木部》:“枉,邪曲也。從木,王聲。”(枉,斜曲。從木,王聲。)
“枉”的本義為彎曲、不正。如成語“矯枉過正”,是指把彎的東西扳正,結果又歪到了另一邊。比喻糾正錯誤超過了應有的限度。
引申指邪曲、不正直。如《論語·顏淵》:“舉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意思是,把正直的人提拔出來,使其位于邪惡的人之上,能夠使邪惡的人變得正直。
又引申指使受冤屈。如“冤枉”。
用作謙詞,表示使對方受屈、屈尊。如諸葛亮《出師表》:“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顧臣于草廬之中。”
用作副詞,表示徒然、白白地。如李白《清平調》:“一枝紅艷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斷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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