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年,廣東大埔籍知名華僑張弼士,擬從印尼的首都巴城乘德國輪船公司的班輪赴新加坡辦理商務,豈料該公司竟野蠻規定華人不準坐頭等官艙,只能坐下等統艙。張公知道后,怒不可遏,感到有損炎黃子孫的尊嚴,他當即把管家買來的下等船票撕得粉碎,又把陳設在客廳上那個慈禧太后賞賜的寶藍大花瓶摔個稀巴爛,怒道:“好吧,告訴他們,中華兒女有志氣,中華民族不可侮,朝廷不辦商船我張某來辦!”
不久,他便購買三艘海輪,創辦裕昌遠洋航運公司,與德國輪船同走一條航線,票價比德降低一半,并宣告凡德國人一律不賣,逼得德國人只好取消歧視華人的規定,大長了中華民族的志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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