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DNA的“表達”分析
解讀:眾所周知,遺傳基因分為顯性基因和隱性基因,顯性基因遺傳的幾率相對較大。我們所遺傳的父母的情感DNA也一樣,顯性的概率比隱性的概率大得多。
1)“顯性”表達:“戀父/母”情節,想找一個像父親或者母親那樣的戀人,自己也愿意成為母親或者父親那樣的戀人。
2)“隱性”表達:不想與像父母那樣的人在一起,要成為與父母完全不一樣的人。
3)“不完全”表達:基因重組后,還會出現基因變異現象。在成長過程中吸收父母的優點,摒棄他們的缺點,堅持做自己,是最好的情感DNA重組。
分析:引起情感DNA變異的因素
人的性格形成,有先天的因素,也有后天的影響,情感DNA同樣也有先天的遺傳和后天的變異。
1)環境影響:如果周邊生活環境和家庭環境大相徑庭,那么其對情感DNA也會產生影響,從而部分“抵消”情感DNA的遺傳影響。
2)教育影響:所接受的教育,所讀的讀書、所看的電影,甚至所做的旅行等,都會引起情感DNA的部分變異。
3)愛情經歷影響:最能夠引起情感DNA變異的,是我們所經歷的愛情,在戀愛、分手、再戀愛之后,我們會發現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幸福的,這種最適合我們的,并不一定就符合遺傳的情感DNA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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