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中學時,老師給我們講了這樣一個故事:作家張老總愛在白天休息,晚上寫作。他有一個習慣,在寫作構思時總是來回踱步。由于他的腿腳不太利落,踱步時總要發出“嚓——嚓——”的聲響。一天,樓下新搬來的老太太找上門來,對他說:“你不睡覺也不讓別人睡覺啊,我本來就神經衰弱,聽著樓板上‘嚓嚓’的響聲我更睡不著了?!睆埨线B忙道歉,說以后保證不“嚓嚓”了。后來老太太還真聽不見樓上有聲音了。過了一個星期后,老太太既看不見張老出去又聽不到聲響,就不放心起來,心想,說不定出了什么事吧,于是就叫開了張老的門。這時她看見,張老十幾平米的地板上鋪滿了被子和褥子。老太太非常驚訝,問他是怎么回事。張老笑笑說:“我是怕發出聲音影響你休息,就想了這個法兒?!崩咸犃烁袆拥貌铧c掉下眼淚。記得老師講完這個故事后對我們說:做人,只要為他人著想,不做損害他人利益的事,也能成為一個品德高尚的人。
后來,老師的觀點受到了批判,說他定的調子太低,不符合毛主席教導的“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要求。幾十年過去了,然而社會道德的現狀告訴我們,真正能做到“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人甚少。用這樣的道德標準要求人也未免太苛刻。前不久,我看了一篇題為《既要利己,也不損人》的文章,上面說:“鑒于目前社會道德精英偏少,道德水平不容樂觀的狀況,我們在宣場‘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同時,似應有一個針對現實的道德標準,比如:‘既要利己,也不損人’。”開始我還覺得以此作為道德“起點”太低,可結合實際仔細一咂摸,又覺得有些道理。
在社會生活中,人的道德層次大致可劃分為以下幾種:一是專門利己,并且損人者;二是利己又不損人者;三是利己利人者(包括主觀為自己,客觀利他人;利己為主,利人為輔者);四是主要利人,很少利己者;五是毫不利己,專門利人者。以上五個層次中,后四種類型的人都是以“不損人”為基本點的,因此,我認為做人,如都能從“不損人”起步,然后一步一個臺階地步步登高,這樣全社會的道德素質水平也就會有很大改善,文明建設的步子也就會相應加快。具體分析起來可有以下幾種情況。
起步的第一個“臺階”應是:利己,又不損人。
人們往往仇恨的是那些“損人利己”的人,而對自己得利卻不損害他人利益者卻能夠容忍,甚至給予同情。
我們家屬區新從外地請了兩個農民做物業管理工作,過了不久,大家發現他們在清理垃圾時常常把人們扔掉的紙箱、酒瓶等廢品撿出來放在蛇皮袋里,等攢多了賣到廢品收購站,他們每個星期都能得到一小筆額外收入。對于他們的舉動,人人都看得見,但沒有人指責他們,因為他們“利己”了但“沒有損人”。(他們為人老實,從不拿垃圾堆以外的東西。有人把廢品送給他們,他們也不白要,或是賣了后還把錢如數交給人家,或是為人家干些力所能及的事。因此,他們在家屬區里很有人緣。)由此看來,我們做人,就應該從“不損害他人利益”起步。這起點雖不算高,但只要人人都能按此標準行事,我們的社會狀況就會有很大改觀。
比如普通老百姓吧,你可以玩牌、唱卡拉OK,但不能在別人休息之后還不“歇車”,攪得四鄰不安。而商人,你可以漫天要價,大把賺錢,以獲己利,但你不能賺坑人、害人的錢,不能把假藥賣給病人誤人性命,不能把假種子賣給農民害人顆粒無收,不能把不安全的電器推銷給顧客,讓人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有些基層干部,思想覺悟不太高,車子可以坐得高級一些,房子也可以住得寬敞一些,但絕不能像當年劉青山、張子善和當今胡長清那樣把賑濟災民或職工該發的工資拿來買車、砌樓、包二奶、過賭癮,使百姓難以養家煳口,教師發不下工資,貧困山區的孩子們不能上學……試想,當我們每個人都達到了“不損人”這個文明檔次之時,恐怕就可以“夜不閉戶,路不拾遺”了,不會再擔心有人會欺詐錢財,撞人者也不會再逃逸。這樣,人們就會在溫馨、和諧、平靜、美好的環境下放心地自由地生活了。
道德標準的第二個臺階是:利己,又利人。
“不損人”只是道德標準的第一步,要做一個受人尊敬的大寫的“人”,在道德標準上還要追求高層次。因此我們要邁的第二個臺階應是“利己又利人”(哪怕是以利己為主,以利人為輔)。
在我們街道上有一家新海飯店,它開張后生意一直非常紅火,究其原因,階了飯菜“物美價廉”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那就是它的對門是一個副食批發部,到該飯店辦酒席的人可以從對門批發到比飯店里便宜的煙酒等物品。開始,一些員工們見顧客不買自己飯店里的煙酒很生氣,向經理建議不讓顧客自帶煙酒。可飯店經理不這么看,他說:做生意講究互惠互利,不能總想堵別人的財路來發展自己,這樣做的結果只能是兩敗俱傷。”他不但沒反對顧客這樣做,相反還在大門口貼上了“可自帶煙酒,對門批發零售”的告示。而批發部老板為此也很感動,于是就把飯店顧客買的東西熱情地送到飯桌上。結果是兩家的生意都借對方的光興旺起來。人們都說,這個飯店老板是個明白“店家”。因為從顧客的心理講,想到飯店吃飯又想省點錢的要占大多數,顧客見“便宜”就上,前來光顧的人多了,效益也就隨之上去了。飯店經理這樣做真是一舉兩得,既有利于自己,也有利于他人。
實際上,人與人的利益關系往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依存的。俗話說得好,與人方便,自己方便,助人為樂,大家歡樂,只要按著這個道理為人處事,就會創造出文明的社會環境,我們的天就是一個“明朗的天”。
道德標準的第三個臺階:不利己,利人。
在生活實踐中,并不是做任何事都能既“利人”又“利己”的,因為生活是復雜的,有時逼著你要在“利己不利人”和“利人不利己”中做出選擇。而此時恰恰是考驗一個人道德水準高下的時候,如果能做到舍己為人(當然不是“毫不”與“專門”),就會贏得人們的尊敬。
最近,《今晚報》刊登了一篇題為《打工妹拾金不昧被解雇》的報道。打工妹鐘愛紅好不容易才成為甘肅某家具商場的一名招聘工。她十分珍惜這個來之不易的機會,工作十分賣命。沒想到突然發生了這樣一件事:一天下午,她在商場拾了一沓錢,當失主來找錢時,知情的老板一口咬定“沒見”,小鐘要把錢還給失主,這時老板卻給她遞眼色進行制止。失主疑惑地離去后,老板就找小鐘要錢并商量如何分,而小鐘堅持要把錢還給失主,爭執不下時她打了110。結果當然是把錢交給了失主。失主拿著失而復得的錢感激不已,但小鐘卻為此失去了工作,弄得個工、錢兩空。朋友們笑她太傻,可她卻笑笑說:這樣做我心里坦然,因為我沒做損人的虧心事。這是一個普通打工妹的真實故事,但卻讓我們看到了一個人道德的境界。
在現實生活中就有不少默默無聞地以“利人”為目標做事的人??少F的是,他們不是一時一事做到利人不利己,而是一生都更多的為他人著想,很少為自己打算。一個記者采訪了這樣一位扎根邊疆的夏德全同志,他在60年代中專畢業后,響應黨的號召從廣東來到了云南某貧困山區,幾十年來,他致力于彝族兄弟的主食土豆的改良研究,使全縣土豆產量比原來翻了幾番。他為了改變那里的貧窮落后的面貌,幾次放棄了回到他的家鄉珠江三角洲的機會。如今他已做了爺爺,他的兒子、孫子也都留在了這塊依然還不富裕的土地上。人們夸他是“獻了青春獻子孫”。采訪時記者問他:“你以后會離開這兒嗎?”他回答說:“不,我不離開。因為這里還很窮。”窮,竟是他不離開的原因,這怎么能不讓人對他高尚的道德情操深深嘆服?像他這樣很少利己、一心為人的人在我們身邊還有不少。
前不久,“開心100”節目中報道的福安市寧德地區的50多歲的蔡堅基老師就是其中的一個。她為了給山里貧困孩子建一所小學的心愿,東奔西走四處籌款,還把自己家里攢的2萬多元錢和兒子打工掙的娶媳婦的錢用來買磚,錢不夠時,又把自家的房賣了。她用十幾年的工夫終于建成了三層樓的小學,使100多名孤兒和貧困生上了學,為此她至今還有17萬余元的欠款。像這樣的人活著就是為了他人活得更好。這個層次上的人數雖不如以上兩個階梯上的人多,但他們卻活得光彩照人,成了人們學習的榜樣。
道德標準的最高階梯:毫不利己,專門利人。
在我們的世界上還有一種“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人,他們毫無自私自利之心,而把自己的熱血和生命都貢獻給了事業和他人。比如:張思德、白求恩、雷鋒、孔繁森等就是這樣的社會道德精英。他們是:“高尚的人,純粹的人,有道德的人,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痹谶@一階梯上的人很少,但高大,往往須仰視才見。正如馬克思所說:“那些為最大多數人謀幸福,為人類共同目標而使自己變得更加高尚的人,歷史承認他們是偉人?!?/p>
令人心憂的是,“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人本來就少,而且增長率不是很樂觀。而“專門利己,并且損人”的人倒是層出不窮,如那些貪污腐化之輩,打家劫舍之徒,拐賣詐騙之流……都屬于這一層次。這一層面之大能量之大不可小視。如人們所說,一個“王寶森”“損人之處”,可抵消一千個孔繁森的“利人之處”(比如:孔繁森賣血所得撫養兩個孤兒,而王寶森貪污揮霍的卻可養活千萬個孤兒),更不可忽視的是其“后備部隊”。也恰恰因為如此,所以我們當今所需要的才不是唱高調,而是立足現實,提出一個較切合實際又人人容易做到的“不損人”的道德標準為“起步價”。中國有句古話,叫“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針對目前社會道德水平不容樂觀的狀況,如果我們人人都從“不損人”起步,不能做一個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人,就做一個很少利己、主要利人的人;不能做舍己利人的人,就做利己又利人的人;實在做不到利人,也要做一名“不損人”的人(絕不能再往下滑,只要損害他人,那就失去了做人起碼的道德,也就枉為人)。并由此不斷地“往高處走”,登上道德的新臺階,我想我們的社會也可算得是清平世界、朗朗乾坤了,咱老百姓就會活得更舒心、更開心。
(孫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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