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典故·富公公案
【出典】 見“青州公案”條。又,宋·王辟之《澠水燕談錄》卷二《名臣》:“慶歷末,富文忠公鎮青州,會河決商胡,北方大水,流民坌入京東。公勸所撫八州之民出粟以助賑給……。八州之間所活者,無慮五十余萬人。”
【釋義】 北宋仁宗慶歷末年,名臣富弼(死后謚為文忠公)任青州知州兼京東路安撫使。當時河北因水災,流民大量涌入富弼治下各州。富弼妥善賑濟安置,共救活流民五十多萬人。史稱這一善政為“富公公案”。
【例句】 看青州陰騭,富公公案。(曾寓軒《滿江紅·壽章殿院》2694)這里將章殿院在當涂救助饑民之舉比擬為富弼在青州賑濟五十多萬流民那樣的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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