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家篇
【題解】
本篇主要講述治家之道,探討了治家的一些方法和理論,并進行了總結。作者認為治理家庭必須自上而下,父母要給孩子做榜樣;對子女的教育要寬嚴適當;子女的婚嫁要有正確的態度和立場;治家要從小事做起。
【原文】
夫風化[1]者,自上而行于下者也,自先而施于后者也。是以父不慈則子不孝,兄不友則弟不恭,夫不義則婦不順矣。父慈而子逆,兄友而弟傲,夫義而婦陵[2],則天之兇民,乃刑戮之所攝[3],非訓導之所移[4]也。
【注釋】
[1]風化:風俗,教化。
[2]陵:通“凌”,欺侮。
[3]戮:殺,斬。攝:同“懾”,使人畏懼。
[4]移:改變。
【原文】
笞怒廢于家,則豎子之過立見[1];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2]。治家之寬猛,亦猶國焉。
【注釋】
[1]豎子:未成年的人。過:過失。見:出現。
[2]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意為刑罰不能恰如其分,老百姓就會不知如何行為才好。中:合適。措:安放。
【原文】
孔子曰:“奢則不孫[1],儉則固;與其不孫也,寧固[2]。”又云:“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驕且吝,其馀不足[3]觀也已?!比粍t可儉而不可吝已。儉者,省約為禮之謂也;吝者,窮急不恤之謂也。今有施[4]則奢,儉則吝;如能施而不奢,儉而不吝,可矣。
【注釋】
[1]孫:通“遜”,謙遜。
[2]固:鄙陋,簡陋。
[3]足:值得。
[4]施:施舍,給予恩惠。
【原文】
生民[1]之本,要當稼穡[2]而食,桑麻[3]以衣。蔬果之畜[4],園場之所產;雞豚之善,塒[5]圈之所生。爰及棟宇器械,樵蘇[6]脂燭,莫非種殖之物也。至能守其業者,閉門而為生之具[7]以足,但家無鹽井耳。今北土風俗,率能躬儉節用,以贍[8]衣食;江南奢侈,多不逮焉。
【注釋】
[1]生民:人民。
[2]稼:播種谷物。穡:收獲谷物。
[3]桑麻:指農事。
[4]畜:積聚,儲藏。
[5]塒:墻壁上挖洞做成的雞窠。
[6]樵蘇:充當燃料用的柴草。
[7]為生之具:維持生活的必需品。
[8]贍:供給。
【原文】
梁孝元[1]世,有中書舍人,治家失度,而過嚴刻[2],妻妾遂共貨[3]刺客,伺醉而殺之。
【注釋】
[1]梁孝元:即梁元帝蕭繹。
[2]嚴刻:嚴厲苛刻。
[3]貨:賄賂。
【原文】
世間名士[1],但務寬仁;至于飲食餉[2]饋,僮仆減損,施惠然諾,妻子節量,狎侮賓客,侵耗鄉黨[3]:此亦為家之世蠹矣。
【注釋】
[1]名士:舊指以詩文著稱的人。
[2]餉:用食物款待。
[3]鄉黨:周制以五百家為黨,以一萬二千家為鄉。此處泛指鄉里。
【原文】
齊吏部侍郎房文烈,未嘗嗔怒,經霖雨[1]絕糧,遣婢糴[2]米,因爾逃竄,三四許日,方復擒之。房徐曰:“舉家[3]無食,汝何處來?”競無捶撻。嘗寄[4]人宅,奴婢徹[5]屋為薪略盡,聞之顰蹙[6],卒無一言。
【注釋】
[1]霖雨:指連綿大雨。
[2]糴:買。
[3]舉家:全家。
[4]寄:借。
[5]徹:通“撤”,拆毀。
[6]顰蹙:皺眉蹙額,不高興的樣子。
【原文】
裴子野[1]有疏親故屬饑寒不能自濟者,皆收養之:家素清貧,時逢水旱,二石[2]米為薄粥,僅得遍焉,躬自同之,常無厭色。鄴下[3]有一領軍,貪積已甚,家童八百,誓滿一千;朝夕每人肴膳,以十五錢為率[4],遇有客旅,更無以兼。后坐事[5]伏法,籍[6]其家產,麻鞋一屋,弊衣數庫,其馀財寶,不可勝言。南陽有人,為生奧博[7],性殊儉吝,冬至后女婿謁之,乃設一銅甌酒,數臠[8]獐肉;婿恨其單率,一舉盡之。主人愕然,俯仰命益,如此者再;退而責其女曰:“某郎好酒,故汝常貧?!奔捌渌篮?,諸子爭財,兄遂殺弟。
【注釋】
[1]裴子野(469~530年):南朝梁史學家、文學家。字幾原,河東聞喜(現今屬山西)人。著名史學家裴松之曾孫。官至鴻臚卿,領步兵校尉。
[2]石:容量單位,十斗為一石。
[3]鄴下:鄴城。北齊都城,位于今河南臨漳縣。
[4]率:標準,規格。
[5]坐事:因事獲罪。
[6]籍:籍沒,登記并沒收所有的財產。
[7]奧博:深藏廣蓄,積累豐厚。
[8]臠:切成小塊的肉。
【原文】
婦主中饋[1],惟事[2]酒食衣服之禮耳,國不可使預政[3],家不可使干蠱[4];如有聰明才智,識達古今,正當輔佐君子[5],助其不足,必無牝雞晨鳴,以致禍也。
【注釋】
[1]中饋:家中的飲食之事。
[2]事:從事。
[3]預政:參與政事。
[4]干蠱:此處指婦女主持家事。
[5]君子:古時婦女對丈夫的敬稱。
【原文】
江東婦女,略無交游,其婚姻之家[1],或十數年間未相識者,惟以信命贈遺[2],致殷勤[3]焉。鄴下風俗,專以婦持門戶,爭訟曲直,造請逢迎[4],車乘填街衢[5],綺羅盈府寺,代子求官,為夫訴屈。此乃恒、代之遺風乎?南間貧素[6],皆事外飾,車乘衣服,必貴整齊;家人妻子,不免饑寒。河北人事[7],多由內政[8],綺羅金翠,不可廢闕,羸馬悴奴[9],僅充而已;倡和之禮,或爾汝之。
【注釋】
[1]婚姻之家:指親家。
[2]遺:贈送。
[3]殷勤:情意懇切。
[4]造:前往,到。請:拜見。逢迎:迎接。
[5]衢:道路四通八達。
[6]貧素:清貧的人家。
[7]人事:指交際應酬之事。
[8]內政:家庭內部事務,此處借指主持家務的婦女。
[9]羸:瘦弱。
【原文】
河北婦人,織纴組[1]之事,黼黻[2]錦繡羅綺之工,大優于江東也。
【注釋】
[1]織纴組:纴,指紡織;組,用絲織成的帶子;,用絲織成像繩的帶子。此指編織絲織品。
[2]黼黻:古代禮服上繡的花紋。
【原文】
太公[1]曰:“養女太多,一費也?!标愞唬骸氨I不過五女之門?!迸疄槔郏嘁陨钜?。然天生蒸[2]民,先人傳體,其如之何?世人多不舉[3]女,賊行骨肉,豈當如此,而望福于天乎?吾有疏親,家饒妓媵,誕育將及,便遣閽[4]豎守之。體有不安,窺窗倚戶,若生女者,輒持將去;母隨號泣,使人不忍聞也。
【注釋】
[1]太公:即呂尚,姜姓,名望,字子牙。周代齊國的始祖。
[2]蒸:眾多。
[3]舉:生養。
[4]閽:守門人。
【原文】
婦人之性,率寵子婿而虐兒婦。寵婿,則兄弟[1]之怨生焉;虐婦,則姊妹[2]之讒行焉。然則女之行留[3],皆得罪于其家者,母實為之。至有諺云:“落索阿姑[4]餐?!贝似湎鄨笠?。家之常弊,可不誡哉!
【注釋】
[1]兄弟:指女兒的兄弟。
[2]姊妹:指兒子的姊妹。
[3]行:指女兒出嫁。留:指娶進兒媳婦。
[4]落索:冷落蕭索。阿姑,婆婆。
【原文】
婚姻素對[1],靖侯成規[2]。近世嫁娶,遂有賣女納財,買婦輸絹,比量[3]父祖,計較錙銖[4],責多還少[5],市井無異;或猥[6]婿在門,或傲婦擅室,貪榮求利,反招羞恥,可不慎歟?
【注釋】
[1]對:相當。
[2]成規:前人定的規矩。
[3]比量:比較。
[4]錙銖:錙、銖都是舊時很小的重量單位。
[5]責:苛責。還:償還。
[6]猥:下流。
【原文】
借人典籍,皆須愛護,先有[1]缺壞,就為補治,此亦士大夫百行[2]之一也。濟陽江祿,讀書未竟,雖有急速,必待卷束整齊,然后得起,故無損敗,人不厭其求假[3]焉?;蛴欣羌甗4]幾案,分散部帙,多為童幼婢妾之所點污,風雨蟲鼠之所毀傷,實為累德。吾每讀圣人之書,未嘗不肅敬對之;其故紙有《五經》詞義及賢達姓名,不敢穢用也。
【注釋】
[1]先有:之前就有。
[2]百行:封建社會上大夫訂立身行己之道,共有百事,稱為百行。
[3]假:借。
[4]狼籍:零亂而不整齊。
【原文】
吾家巫覡禱請[1],絕于言議;符書章[2]醮,亦無祈焉,并汝曹所見也。勿為妖妄之費。
【注釋】
[1]巫覡:古時稱女巫為巫,男巫為覡,合稱“巫覡”。禱請:向鬼神祈禱請求。
[2]章:道士消災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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