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說下
〔經101〕止①,類以行之②,說在同③。
〔經說〕止。彼以此其然也④,說是其然也⑤。我以此其不然也⑥,疑是其然也⑦。
〔注釋〕①止:《墨經》中一種重要的反駁方式。參見《經上》第98—99條注釋。 ②類以行之:依據類別來進行。③說在同:論證的理由在于,我所要反駁的,與對方所要證明的,必須是同一論題。邏輯學同一律的運用。④彼:指辯論對方。此其然:指某類事物都是如此。⑤說:推論,這里指演繹推理。是其然:指從“此其然”的一般性前提中,推出的個別結論。是:這個。⑥此其不然:對“此其然”的否定,并非“此其然”。⑦疑:懷疑,質疑。
〔經102〕推類之難①,說在之大小②,物盡③,同名④,二與斗⑤,愛⑥,食與招⑦,白與視⑧,麗與暴⑨,夫與屨⑩。
〔經說〕推。謂四足,獸與?并鳥與⑪?物盡與?大小也。此然是必然⑫,則俱為麋⑬:同名。俱斗不俱二:二與斗也。包肝肺子:愛也。掘茅:食與招也。白馬多白,視馬不多視:白與視也。為麗不必麗,為暴必暴:麗與暴也。為非以人,是不為非,若為夫勇,不為夫;為屨以買衣,為屨:夫與屨也。
〔注釋〕①推類之難:推類的困難,疑難,易出現的謬誤。狹義推類(或類推),指各種類比推論,包括譬(譬喻式的類比推論)、侔(比較相似詞句的類比推論)、援(援引對方言行的類比推論)、推(歸謬式的類比推論)等。廣義的推類(或類推),相當于“推理”,包括演繹和歸納,如“止”等。實際上各種推理,都與類有關。推故,推理,推類,實質一樣。“推類之難”,廣義指推論中遇到的困難,易出現的謬誤。②大小:指論題謂項所指謂主項范圍的大小。如說“四足”,可以指“獸”,“并鳥”(兩鳥相并而立),或荒謬地說“物盡”(所有事物都如此)。③物盡:指荒謬地說“所有事物盡(俱)為某某”。盡、俱:全稱量詞。④同名:同一名稱。⑤二與斗:指“俱”這個全稱量詞,在跟“斗”(斗毆)和“二”結合時,會產生“一是一非”的困難。“斗”(斗毆)的本義,就是指甲乙二人參加的毆打動作,可以跟“俱”結合,即甲乙二人都參加了斗毆。但“二”的本義,是指此一元素和彼一元素構成的集合,此一元素和彼一元素只能說是“俱一”,不能說是“俱二”。《經說下》:“俱斗不俱二。”“俱一”為《墨經》慣用語和基本概念。⑥愛:“肝肺”本指內臟器官,可引申指對子女的愛憐之情,如比喻說子女為“心肝”。⑦食與招:指“掘茅”,可用來作食物,可用來作招牌。⑧白與視:白與視兩詞有不同用法。“白”可與“多”結合,如說:“白馬多白。”“視”不可與“多”結合:“視馬不多視。”⑨麗與暴:人為地想打扮得美麗,結果卻不一定真的美麗,但人為地殘暴,結果一定就是殘暴,即《經說下》說“為麗不必麗,為暴必暴”,“為麗”和“為暴”不同類,不可類比。⑩夫與屨:即《經說下》說“為非以人,是不為非,若為夫勇,不為夫;為屨以買衣,為屨”的例子,這話的意思是:因為別人的原因而被迫犯錯誤,并不等于自己主觀上愿意犯錯誤,就像表現武夫之勇,不等于做丈夫;但是做鞋子以用來交換衣服,卻就是做鞋子。這是說“為屨以買衣”,跟“為非以人”不同類,不可類比。⑪并鳥:兩鳥相并而立,也是“四足”。⑫此然是必然:“舉然者,以為此其然也”,“以此其然也,說是其然也”的略語。是倉促概括和虛假論證的謬誤。⑬俱為麋:用歸謬法說明出現倉促概括和虛假論證的謬誤,會把萬物都說成麋。俱:全稱量詞。
〔經103〕一①,偏棄之②。
〔經說〕一。一③,與一④,亡⑤。不與一⑥,在:偏去。
〔注釋〕①一:一個整體。②偏棄:去掉一部分。偏:部分。③一:從一個整體中被去掉的一小部分。④與一:指從一個整體中被去掉的一小部分,再結合進一個大整體。⑤亡:消失,指從一個整體中被去掉的一小部分,再結合進一個大整體后,這一小部分獨立存在的地位,就消失了。⑥不與一:指從一個整體中被去掉的一小部分,不結合進一個大整體。
〔經104〕謂而固是也①,說在因②。
〔經說〕謂。有之實也,而后謂之。無之實也,則無謂也。不若假③。舉“美”謂是④,則是固美也,謂也。則是非美,無謂,謂則假也。
〔注釋〕①謂而固是也:稱謂要固定地反映事物的某種實質。②說在因:論證的理由在于稱謂要以事物的實際情況為轉移。③假:虛假。④舉“美”謂是:舉出“美”的概念來表達這樣一種狀況。是:這個,這樣。
〔經105〕不可偏去而二①,說在見與不見②、俱一與二③、廣與修④。
〔經說〕不。見不見離⑤,一二不相盈⑥,廣修堅白相盈⑦。
〔注釋〕①不可偏去而二:由兩個元素構成的集合,其中的兩個元素互相依賴,滲透,不能去掉其一。偏:部分。偏去:從一個整體中去掉一部分。②見與不見:一個較大的物體,看見這邊,看不見那邊,這“見與不見”兩面相離,但不可偏去其一。③俱一與二:由兩個元素“一”構成的集合“二”,從元素說,每一個都是一個(俱一),這“俱一與二”互相依賴,滲透、不能去掉其一。一個面積中的寬度與長度二者互相滲透,不能去掉其一。④廣與修:一個面積中的寬度與長度二者互相依賴,滲透,不能去掉其一。⑤見不見離:一個較大的物體,看見這邊,看不見那邊,這“見與不見”兩面相離。⑥一二不相盈:元素“一”和集合“二”是兩件不同的事情,“二”包含“一”,“一”不包含“二”,一邊“盈”,一邊不“盈”。⑦廣修堅白相盈:一個面積的寬度和長度,是每一處都互相依賴,滲透,不能去掉其一;一塊石頭的堅性和白性每一處都互相依賴,滲透,不能去掉其一。
〔經106〕不能而不害,說在容①。
〔經說〕不。舉重不舉針②,非力之任也。為握者之奇偶,非智之任也③。若耳目④。
〔注釋〕①意謂一個人不能做那件事,不妨害他能做這件事。論證的理由在于拿面部器官的作用打比方,如耳管聽不管看,目管看不管聽。②意謂舉重運動員善舉重,不善舉針繡花。③意謂握籌善算的數學家不善講演辯論,因為這不是數學智慧的職任長處。為握者:古代握籌善算的人。奇偶:講演辯論。奇:獨白。偶:對辯。④若耳目:意謂如耳管聽不管看,目管看不管聽。
〔經107〕異類不比,說在量。
〔經說〕異。木與夜孰長?智與粟孰多?爵、親、行、價四者孰貴?麋與鶴孰高?蟬與瑟孰悲?
〔經108〕偏去莫加少①,說在故②。
〔經說〕偏。俱一無變。
〔注釋〕①偏去莫加少:從一個整體中去掉一部分,作為整體的數量還沒有減少。偏:部分。偏去:從一個整體中去掉一部分。②故:故舊,依舊,照舊。
〔經109〕假必悖,說在不然。
〔經說〕假。假必非也而后假。狗假鶴也①,猶氏霍也②。
〔注釋〕①“鶴”:原作“霍”,古通。②霍:此處特指人的姓氏,古通“鶴”,《墨經》屢以“霍”為例。
〔經110〕物之所以然,與所以知之,與所以使人知之,不必同,說在病。
〔經說〕物。或傷之,然也。見之,知也。告之,使知也。
〔經111〕疑①,說在逢②、循③、遇④、過⑤。
〔經說〕疑。逢為務則士,為牛廬者夏寒:逢也。舉之則輕,廢之則重,若石羽,非有力也;沛從削,非巧也:循也。斗者之敝也,以飲酒,若以日中,是不可知也:遇也。知與⑥?以已為然也與⑦?過也。
〔注釋〕①疑:懷疑,臆測,猜想,想象,意見。②逢:偶爾見到,碰到。 ③循:遵循,因循,順勢而為。④遇:偶然遇到。⑤過:知道過去已經(曾經)如此。 ⑥知:真切確實的知識,知道,沒有疑點、疑問,與“疑”相對。⑦以已為然:以過去推論現在。已:已經,曾經,即過去。然:指現在如此。以為:主觀地、想當然地臆測。《經說下》:“過而以已為然。”即以過去已經(曾經)如此為根據,從而說現在也是如此。
〔經112〕合①,與一或復否②,說在矩。
〔注釋〕①合:指幾何圖形的相合、相等。②一:指用來比較幾何圖形是否相合、相等的共同標準。復否:相合與不相合。復:重合、疊合。
〔經113〕區物一體也①,說在俱一②、惟是③。
〔經說〕區。俱一若牛馬四足④ 。惟是當牛馬⑤。數牛數馬則牛馬二⑥。數牛馬則牛馬一⑦。若數指指五而五一⑧。
〔注釋〕①區:區劃,劃分。一:統一。體:部分。“一體”即把不同的部分統一起來,合成一個整體,所以“一體”即相當于整體,也就是《墨經》說的“兼”。②俱一:《墨經》基本概念,指集合中的元素“每一個都是一個”的性質。如“牛馬”是一個集合,其中的元素牛、馬每一個都是一個。“五指”是一個集合,其中的元素拇指、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每一個都是一個。③惟是:《墨經》基本概念,指集合本身所具有的不能分配于其元素的整體的性質,字面意思是“僅僅這一個”,即僅是集合整體具有的性質。④牛馬四足:指牛、馬兩個元素“每一個都是一個”的意義,即牛與馬分別都是“四足”。 ⑤惟是當牛馬:解釋“惟是”(集合作為一個整體“僅僅這一個”的性質)的例子,如說“牛馬”這一個集合。⑥數牛數馬則牛馬二:從元素方面說,數牛數馬,則有牛、馬這兩個元素。⑦數牛馬則牛馬一:從集合方面說,數“牛馬”,則只有“牛馬”這一個集合。⑧指五而五一:從元素方面說,指頭有五個;而從集合方面說,“五指”的集合卻只有一個。
〔經114〕宇徙①,說在長宇久。
〔經說〕宇。宇徙而有處,宇南宇北②,在旦又在暮,宇徙久。
〔注釋〕①物體在空間遷徙運動。②如物體在空間中由南往北遷徙運動。
〔經115〕不堅白①,說在無久與宇②。
〔注釋〕①不堅白:公孫龍學派由“堅白相離”到“堅白離石”的觀點。見《公孫龍子·堅白論》:“不堅石、物而堅。”“不白物而白焉。”“故離也。”“不堅白”是《墨經》作者引辯論對方的論點,《墨經》作者的觀點是“盈堅白”和堅白“在石”。見《經說下》:“石一也,堅白二也,而在石。” ②說在無久與宇:論證的關鍵在于,把時間和空間分割為無窮小的單位,即“無久”、“無宇”(無厚)時,也還是相盈而不離于石的。無久與宇:即“無久”和“無宇”的合并省略。無久:《墨經》基本概念。指時間被分割為無窮小的單位。無宇即無厚,指空間被分割為無窮小的單位,與無久相對應。《墨經》作者認為,即使把時間、空間分割為無窮小的單位,一塊堅白石中的堅白二性也同樣是相互滲透的。
〔經116〕堅白①,說在因②。
〔經說〕堅。撫堅得白③,必相盈也。
〔注釋〕①堅白:指《墨經》作者的觀點“堅白相盈”和“堅白在石”。②說在因:論證的理由在于說明堅白的互相因依滲透。③撫堅得白:手摸到堅,眼看到白,證明堅白相盈。
〔經117〕察諸其所然未然者①,說在于是推之②。
〔經說〕察。堯善治,自今察諸古也。自古察之今,則堯不能治也。
〔注釋〕①察諸其所然未然者:審察某事之所以這樣和之所以不這樣的原因。“所然”是“所以然”的略語。“所未然”即“所以不然”的略語之變形。②說在于是推之:論證的理由在于,從“堯善治”的命題適用于古而不適用于今的事例,可以類推而知。是:這個,這里指《經說》所分析的“堯善治”的命題適用于古不適用于今的例子。
〔經118〕影不徙①,說在改為②。
〔經說〕影。光至影亡。若在,盡古息。
〔注釋〕①影不徙:物體的影子本身是不會遷徙的。“影不徙”本為辯者命題,墨家也贊成。②說在改為:論證的理由在于,通常所看到的“影子遷徙”,是由于光源和物體相對位置改變的結果。
〔經119〕影二①,說在重②。
〔經說〕影。二光夾一光③,一光者影也④。
〔注釋〕①影二:兩個光源照射同一個物體,會形成兩個影子,這兩個影子會發生重疊,而形成本影和半影兩部分。②說在重:論證的理由在于,有兩個光源重復照射,會形成兩個影子互相重疊的現象。③二光夾一光:兩個光源所形成的兩個半影夾著一個本影。④一光者影也:指本影。
〔經120〕影倒①,在午②有端與影長,說在端③。
〔經說〕影。光之人,照若射④。下者之人也高⑤,高者之人也下⑥。足敝下光,故成影于上。首敝上光,故成影于下。在遠近有端與于光,故影窟內也⑦。
〔注釋〕①影倒:即倒影。②午:交錯。③端:點,小孔。④照若射:光線的照耀就像射箭一樣是直線進行的。⑤下者之人也高:人下部的影子形成于高處。 ⑥高者之人也下:人高處的影子形成于下處。⑦故影窟內也:所以倒影在室內形成。
〔經121〕影迎日①,說在轉②。
〔經說〕影。日之光反燭人③,則影在日與人之間。
〔注釋〕①影迎日:影子在太陽與人之間。②轉:反射。③反燭:反射。
〔經122〕影之大小,說在斜正遠近①。
〔經說〕影。木斜,影短大。木正,影長小。光小于木,則影大于木。非獨小也,遠近。
〔注釋〕①斜正遠近:物體擺放的斜正,光源距物體的遠近。
〔經123〕臨鑒而立①,影倒②,多而若少③,說在寡區④。
〔經說〕臨。正鑒⑤,影多寡⑥、貌態⑦、白黑⑧、遠近、斜正異于光。鑒影當俱⑨,就去亦當俱⑩。俱用背⑪。鑒者之容⑫,于鑒無所不鑒。影之容無數⑬,而必過正⑭。故同處,其體俱然鑒分⑮。
〔注釋〕①臨鑒而立:指人站在鏡子前面,照鏡子,看自己在鏡中的形象。 ②影倒:凹鏡中會形成倒立的像。③多而若少:物體大而形成的像小,凸鏡中會形成縮小的像。④寡區:指鏡子是一個較小的區域。⑤正鑒:正面對著鏡子。 ⑥影多寡:像的大小。⑦貌態:狀貌形態。⑧白黑:明暗淡濃。⑨鑒影當俱:物體在鏡前,鏡與物體之像總是同時存在。⑩就去亦當俱:物體與像接近與離開鏡面的運動也總是同時存在。⑪俱用背:物體與像的運動方向總是相反。⑫鑒者之容:被照物體的容貌。⑬影之容無數:像的容貌多樣。磨制不均勻的鏡面,物體在鏡面的不同部分,會形成不同的像。⑭過正:指像與原物有所不同。⑮故同處,其體俱然鑒分:所以物體與鏡面同在一處,物體在鏡面的不同部分,會形成不同的像,就像物體被鏡面分開了一樣。
〔經124〕鑒凹①,影一小而易②,一大而正③,說在中之外內④。
〔經說〕鑒。中之內,鑒者近中,則所鑒大,影亦大。遠中,則所鑒小,影亦小。而必正,起于中緣正而長其值也。中之外,鑒者近中,則所鑒大,影亦大。遠中,則所鑒小,影亦小。而必易,合于中而長其值也。
〔注釋〕①鑒凹:凹鏡成像。②影一小而易:一種情況是像比物體小并且是倒立的。易:倒立。③一大而正:另一種情況是像比物體大并且是正立的。正:正立。 ④中之外內:凹鏡球心之外與焦點之內。
〔經125〕鑒團影一①。
〔經說〕鑒。鑒者近,則所鑒大,影亦大。其遠,所鑒小,影亦小,而必正。影過正故招②。
〔注釋〕①鑒團影一:凸鏡成像只有一種情況。②影過正故招:物體距鏡面過遠,像與原物差別過大,所以會招搖不定。
〔經126〕負而不翹①,說在勝②。
〔經說〕負。衡木加重焉,而不翹,極勝重也③。右校交繩④,無加焉而翹,極不勝重也。
〔注釋〕①負而不翹:使用桔槔機提取重物時,本端負重,而標端不會翹起來。 ②勝:勝過,大于,指杠桿標端重力距大于本端與重物的重力合力距。③極勝重也:標端的重力距,勝過本端與重物的重力合力距的緣故。④校:調節校準。交繩:立柱與橫桿相交錯捆綁之處。
〔經127〕衡而必正①,說在得②。
〔經說〕衡。相衡則本短標長③。加重于其一旁,必垂。權重相若也④。兩加焉,重相若,則標必下,標得權也。
〔注釋〕①衡而必正:秤桿必須保持平衡。②得:指秤桿標端得到了一個可以在秤桿標端任意調節滑動的秤錘。③相衡則本短標長:秤桿保持平衡,則本端短,標端長。④權重相若也:秤錘與重物相等。
〔經128〕挈與收反①,說在權②。
〔經說〕挈。挈有力也,引無力也。不必所挈之止于斜也③,繩制挈之也④,若以錐刺之。挈,長重者下,短輕者上,上者愈得,下者愈亡⑤。繩直,權重相若,則止矣⑥。收,上者愈喪,下者愈得。上者權重盡,則遂挈。
〔注釋〕① 挈與收反:用滑輪提升與收取重物的方向相反。挈:提升。收:收取,下引。反:方向相反。② 權:幫助提升或收取重物,起牽拉、緩沖或平衡作用的標準重物,相似于秤錘,故稱為權。③ 不必所挈之止于斜也:要想方便或省力地提取重物,不一定只利用斜面這一種方式。斜:斜面。④繩制挈之:用繩索制動定滑輪以升降重物的裝置,即滑車。⑤上者愈得,下者愈亡:被提舉的重物越來越靠近上邊,靠重力下降的“權”會越來越接近地面。⑥繩直,權重相若,則止矣:如果制動定滑輪的繩子兩邊下垂,分別懸掛的“權”和重物重量相等,那么兩邊就會靜止不動。
〔經129〕倚者不可正①,說在梯②。
〔經說〕倚。倚:背、拒、牽、射③,倚焉則不正。兩輪高,兩輪為輇④,車梯也。重其前,弦其前,載弦其胡,而懸重于其前。是梯,挈且挈則行。凡重,上弗挈,下弗收,旁弗劫,則下直。斜,或害之也,流梯者不得下直也。今也廢石于平地,重不下,無旁也。若夫繩之引胡也,是猶自舟中引橫也。
〔注釋〕①倚者不可正:偏斜的東西不能夠垂直。倚:偏斜。正:垂直。②梯:指車梯,兼有車子和梯子兩種功用。③背:背負。拒:抵拒。牽:牽引。射:投射。④輇:小而無輻的車輪。
〔經130〕堆之必拄①,說在廢材②。
〔經說〕堆。并石、壘石,循夾寢者法也③。方石去地石④,關石于其下,懸絲于其上,使適至方石。不下,拄也⑤。膠絲去石,挈也。絲絕,引也。未變而名易,收也。
〔注釋〕①堆之必拄:堆砌一定要有所支撐。堆:堆砌。拄:支撐。②廢材:放置建筑材料。③循夾寢者法也:遵循互相夾持著擺放的法則。④方石去地石:取一塊方石,讓它離地面正好有一塊石頭的間隔。⑤不下,拄也:方石不落下,是由于受到下面石頭的支撐。
〔經131〕買無貴①,說在反其價②。
〔經說〕買。刀糴相為價③。刀輕則糴不貴,刀重則糴不易④。王刀無變,糴有變。歲變糴,則歲變刀。若鬻子。
〔注釋〕①買無貴:商品的價格沒有絕對的貴賤。買:含賣,指商品交易。②反其價:商品的價格可以由貨幣的幣值來反觀。③刀糴相為價:貨幣與商品可以互相比價。刀,刀形貨幣,泛指貨幣。糴:谷物,泛指商品。④易:賤。
〔經132〕價宜則售,說在盡。
〔經說〕價。盡也者,盡去其所以不售也。其所以不售去,則售。價也宜不宜,在欲不欲①,若敗邦鬻室嫁子②。
〔注釋〕①欲:購物欲望。②敗邦:戰敗之國。鬻室:賣妻妾。嫁子:女兒出嫁。
〔經133〕無說而懼,說在弗必①。
〔經說〕無。子在軍,不必其死生。聞戰,亦不必其死生。前也不懼,今也懼。
〔注釋〕①必:必然。弗必:不必然。
〔經134〕或過名也①,說在實。
〔經說〕或。知是之非此也②,又知是之不在此也③,然而謂此南北,過而以已為然④。始也謂此南方,故今也謂此南方。
〔注釋〕①過名:名稱過時,不適合當前情況。②是之非此:這個已經不是這個,指事物性質變化,“此”亦即“是”。③是之不在此:這個已經不在這里,指事物空間變化。④過而以已為然:事情已經過去了,還拿“事情曾經如此”作為理由,推論說“現在還是如此”。《墨經》不贊成這種邏輯。
〔經135〕“知知之否之足用也”悖①,說在無以也②。
〔經說〕知。論之非知無以也。
〔注釋〕①“知知之否之足用也”悖:“知道自己是知道,還是不知道,這就夠用了”的論點,是自相矛盾的。②無以:無用處,無意義。
〔經136〕謂辯無勝,必不當,說在辯。
〔經說〕謂。所謂非同也,則異也。同則或謂之狗,其或謂之犬也。異則或謂之牛,其或謂之馬也。俱無勝。是不辯也。辯也者,或謂之是,或謂之非。當者勝也。
〔經137〕無不讓也不可①,說在酤②。
〔經說〕無。讓者酒,未讓酤也③,不可讓也。若酤于城門與于臧也④。
〔注釋〕①無不讓也不可:“所有的事情都讓”的全稱命題不能成立。《論語·里仁》載孔子說“以禮讓為國”,《學而》載孔子學生子貢說“夫子(指孔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②酤:買酒。列舉反例,反駁儒家全稱命題,止式論證的運用。③讓者酒,未讓酤也:請客吃飯時,可以對客人“讓酒”,但如果酒喝完了,不能讓客人去買酒。 ④若酤于城門與于臧也:如需到城門內去買酒,可以讓自己家里的仆人臧去買,不能讓客人去買。
〔經138〕于一①,有知焉,有不知焉,說在存②。
〔經說〕于。石一也。堅白二也,而在石。故有知焉,有不知焉可。
〔注釋〕①于一:對于一個復雜多樣的事物。②存:客觀存在。《墨經》有許多條文從各個方面闡述“堅白相盈”、“堅白存在于石”的正確觀點,針對辯者(名家)公孫龍等“堅白相離”、“堅白離于石”的錯誤觀點。《墨經》在肯定堅白存于石的情況下,承認堅白二性在某些情況下可以“有知焉,有不知焉”。公孫龍雖引《墨經》此說,但緊接著論證“堅白離石而獨立自存”的錯誤觀點。
〔經139〕有指于二①,而不可逃②,說在以二參③。
〔經說〕有指。子知是④,又知是吾所先舉⑤,則重⑥。子知是,而不知吾所先舉也,是一⑦,謂有知焉,有不知焉可。若知之,則當指之知告我,則我知之。兼指之以二也。橫指之⑧,參直之也⑨。若曰必獨指吾所舉,毋舉吾所不舉,則二者固不能兼指⑩。所欲指不傳⑪,意若未較⑫。且其所知是也,所不知是也,則是知是之不知也⑬。惡得為一,而謂“有知焉,有不知焉”?
〔注釋〕①有指于二:以二人同時交換所知的形象、直觀的方法,論證墨家“盈堅白”的論題,反駁辯者公孫龍等人“離堅白”的論題。設有堅白石于此,一人指其堅,一人指其白,這叫“有指于二”。指:以手指指物。于二:指堅白兩種性質。②而不可逃:二人同時一指其堅,一指其白,同時俱指,則同時俱知,堅白無所逃離或避藏。 ③以二參:以二人同時參加認知的方法,論證“堅白相盈”。參:參與,參加,參驗。 ④是:這,這個,指代堅、白中的一個。⑤又知是吾所先舉:又知道這種性質也是我先前所已經認識,并列舉出來的。⑥則重:那么我們二人的所知就是重復的。 ⑦是一:這個是“只知其一”。⑧橫指:二人同時指認堅白兩種性質,即“有指于二”、“兼指之以二”。⑨參直之:二人同時認知、把握堅白兩種性質。“直”有“見”意,引申有“得”意。⑩則二者固不能兼指:那么堅白的不同性質自然不能同時被認知。 ⑪所欲指不傳:我想讓你指認的性質,你偏偏不指認、不傳播。⑫意若未較:那么意識、判斷就不能彰顯明白。若:乃。較,明白。⑬且其所知是也,所不知是也,則是知是之不知也:那么你就是說你既知道這一點,又不知道這一點,你知道這一點就是不知道這一點,這樣你就是陷入了自相矛盾。用歸謬法駁斥對方的邏輯混亂。
〔經140〕所知而弗能指,說在春也①、逃臣②、狗犬③、遺者④。
〔經說〕所。春也,其死固不可指也。逃臣不知其處。狗犬不知其名也。遺者巧弗能兩也。
〔注釋〕①春也:春這個女奴已經死了,不能用手指指著說。春:女仆名。 ②逃臣:逃亡的臣仆不知道他在哪里,不能用手指指著說。③狗犬:狗犬這兩個語詞不知道其定義,需要分別解釋,不能用手指指著說。④遺者:遺失的寶物,再巧的工匠也不能造出兩個完全一樣的來,不能用手指指著說。
〔經141〕知狗而自謂不知犬,過也,說在重①。
〔經說〕知。知狗重知犬則過②,不重則不過③。
〔注釋〕①重:狗和犬是重名。②知狗重知犬則過:在知狗與知犬相重合的意義上,說“知狗而不知犬”是錯誤的。過:過錯,錯誤。③不重則不過:在知狗與知犬不相重合的意義上,說“知狗而不知犬”不算錯誤。
〔經142〕通意后對①,說在不知其孰謂也。
〔經說〕通。問者曰:“子知羈乎②?”應之曰:“羈何謂也?”彼曰:“羈旅③。”則知之。若不問羈何謂,徑應以弗知,則過④。且應必應問之時而應,應有深淺、大小,當在其人焉。
〔注釋〕①通意后對:弄通對方意思再回答,言辭交際中同一律的運用。 ②羈:馬絡頭,又有寄旅、旅客意。因“羈”有歧義,故應“通意后對”。③羈旅:在寄旅、旅客的意義上使用“羈”。④過:過錯。
〔經143〕所存與存者①,惡存與孰存②,四焉,說在異。
〔經說〕所。室堂,所存也。其子,存者也。據存者而問室堂,惡存也?主室堂而問存者,孰存也?是一主存者以問所存,一主所存以問存者。
〔注釋〕①所存與存者:存在的處所與存在的主體。②惡存與孰存:詢問存在的處所與詢問存在的主體。
〔經144〕五行無常勝①,說在多②。
〔經說〕五。金木土水火雜③。燃火鑠金④,火多也。金靡炭⑤,金多也。金之腐水⑥,火離木⑦。若識麋與魚之數惟所利⑧。
〔注釋〕①五行無常勝:金木水火土五種元素,并沒有一種固定的、經常的勝克順序。“五行”說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宇宙物質構成說。《國語·鄭語》載史伯說:“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五行常勝”是陰陽家鄒衍等人所說的構成世界的五種基本元素金木水火土有一種經常的勝克順序,即謂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等。這種觀點用簡單枚舉歸納推理概括了部分自然現象和生活經驗,《墨經》認為這種觀點不夠全面,列舉反例加以反駁,否定“五行常勝”的觀點。②多:指哪種元素占了優勢,哪種元素才能勝過其他元素。③雜:意為五種元素混雜,以成萬物。④燃火鑠金:火的燃燒,能夠熔化金屬。鑠:熔化。⑤金靡炭:金屬能夠壓滅炭火。靡:滅。⑥金之腐水:以金屬器皿盛水,能夠使水腐,陰陽家所謂“水克火,火克金”的反向相克。⑦火離木:火附麗(依賴)于木,是陰陽家所謂“火克金,金克木”的反向相克。⑧若識麋與魚之數惟所利:這就像要知道某處麋鹿盛,某處魚多,只有看某處的環境是否對它們有利。
〔經145〕無欲惡之為益損也①,說在宜②。
〔經說〕無。欲惡傷生損壽③,說以少連④。是惟愛也⑤,嘗多粟⑥。或者欲有不能傷也⑦,若酒之于人也⑧。且知利人,愛人也,則惟恐弗治也。
〔注釋〕①無欲惡之為益損也:并非“所有的欲惡都是有益的”,或者“所有的欲惡都是有損的”。②宜:適宜,有節制,有分寸。③傷生損壽:傷害身體,減損壽命。④少連:人名。《禮記·雜記下》載孔子說少連“善居喪”,可能首倡“欲惡傷生損壽”之說。⑤是惟愛也:僅僅因為愛。⑥嘗多粟:指僅僅因為愛吃,就吃了過多的粟米食品,而導致生病,是“所有的欲惡都是有益的”命題的反例,因欲惡無節制而傷生損壽。⑦或者欲有不能傷也:有些欲望的滿足不會傷生損壽。⑧若酒之于人也:例如適量喝酒對人體有益,不會傷生損壽。
〔經146〕損而不害,說在余。
〔經說〕損。飽者去余,適足不害,能害飽。若傷麋之瘼脾也①。且有損而后益者,若瘧病之于瘧也。
〔注釋〕①傷麋:因吃了過多的麋鹿肉而傷害身體。瘼脾:脾臟生病。
〔經147〕知而不以五路①,說在久②。
〔經說〕知。“以目見”而目見③,“以火見”而火不見④。惟“以五路知久”⑤,不當“以目見”⑥,若“以火見”⑦。
〔注釋〕①知而不以五路:有些知識不是僅靠五種感官就能獲得。五路:五種感覺器官,通路。②久:指“時間”的抽象概念。③“以目見”而目見:說“用眼睛看見東西”,指眼睛是見物的器官。④“以火見”而火不見:說“用光線看見東西”,指光線是見物的條件,光線本身不能看見東西。⑤惟“以五路知久”:說“以五種感官認識‘時間’抽象概念”的“以”字。⑥不當“以目見”:不相當于“以目見”的“以”字,五種感官不是認識“時間”抽象概念的器官,認識“時間”抽象概念的器官是心智。⑦若“以火見”:相當于“以火見”的“以”字,五種感官是認識“時間”抽象概念的條件。
〔經148〕“火熱①”,說在視②。
〔經說〕火。謂火熱也,非以火之熱我有,若視日③。
〔注釋〕①火熱:《莊子·天下》載辯者有“火不熱”的論題,這里論證“火熱”的反命題。②說在視:用“視日”的事實,論證“火熱”的命題。③非以火之熱我有,若視日:如看太陽,熱從太陽發出,不是我本身所具有。
〔經149〕知其所不知,說在以名、取①。
〔經說〕知。雜所知與所不知而問之,則必曰:“是所知也,是所不知也。”取去俱能之②,是兩知之也。
〔注釋〕①以名、取:《經上》把知識分為“名、實、合、為”四種,“名知”是知道概念,“取知”相當于“實、合、為”三種,“取知”即把概念的認識運用于實踐,在實踐中能區分和選取有關事物。《墨子·貴義》:“瞽不知白黑者,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 ②取去俱能之:指選取和舍去都能做到。
〔經150〕無不必待有①,說在所謂。
〔經說〕無。若無馬,則有之而后無。無天陷,則無之而無。
〔注釋〕①無不必待有:“無”不以“有”為必要條件。
〔經151〕擢慮不疑①,說在有無。
〔經說〕擢。疑無謂也。臧也今死②,而春也得之③,之死也可。
〔注釋〕①擢慮不疑:從一件事情中抽取思慮一種必然性,可以不用懷疑。擢:抽引。《說文》:“擢,引也。” 慮:追求,思考。不疑:不用懷疑。②臧:男仆名。 ③春:女奴名。
〔經152〕且然不可止①,而不害用功②,說在宜③。
〔經說〕且。宜猶是也④。且然必然,且已必已。且用功而后然者,必用功而后然。且用功而后已者,必用功而后已。
〔注釋〕①且然不可止:事物將要怎樣而不可阻擋。且:將要。②而不害用功:而不妨害用功做事。用功:從事。③宜:適宜,合適,有分寸。④宜猶是也:適度就是合乎標準。是:正確,合乎標準。
〔經153〕發之絕否①,說在所均②。
〔經說〕發。發均,懸輕重。而發絕,不均也。均,其絕也莫絕。
〔注釋〕①發之絕否:懸掛以重物的頭發絲是否斷絕的問題。②均:結構均勻。《列子·仲尼》篇引公孫龍說:“發引千鈞。”又引公子牟說:“發引千鈞,勢至等也。”“等”即“均”。
〔經154〕堯之義也,聲于今而處于古①,而異時,說在所義二②。
〔經說〕堯。或以名示人③,或以實示人④。舉友富商也,是以名示人也。指是鶴也⑤,是以實示人也。堯之義也,是聲也于今,所義之實處于古。
〔注釋〕①聲于今而處于古:今天所說的話,而所指的實際是處于古代。聲:語言,言為心聲。②所義二:指“堯是仁義的”的名與實(語言與實際)是兩個不同的方面。③或以名示人:或是說出名稱,讓人了解。④或以實示人:或是把實際事物,展示給別人,讓人了解。⑤指是鶴也:指著眼前的實際對象說:“這是鶴。”
〔經155〕狗,犬也。而殺狗非殺犬也不可,說在重①。
〔經說〕狗。狗,犬也。殺狗謂之殺犬可。若蛹螝②。
〔注釋〕①重:即“二名一實的”的“重同”。②蛹、螝:繭蟲的兩個別名。
〔經156〕使①:殷②;美③。說在使。
〔經說〕使。使,令也。戍使戍,不殷,亦使戍。殿使殿,不美,亦使殿。
〔注釋〕①使:指使,指令,叫人做事。②殷:殷勤。③美:美善。
〔經157〕荊之大①,其沈淺也②,說在有③。
〔經說〕荊。沈,荊之有也④。則沈淺非荊淺也。若易五之一。
〔注釋〕①荊之大:楚國是大的。荊:楚的別名。②其沈淺也:楚國的沈縣是偏小的。沈:楚縣名。今河南固始,臨皖。淺:地域偏小。③有:指沈縣為楚國所領有。④沈,荊之有也:沈縣為楚國所領有。
〔經158〕以楹為摶①,于以為無知也②。說在意③。
〔經說〕以。楹之摶也,見之,其于意也不易④,先知。意,相也⑤。若楹輕于萩⑥,其于意也洋然⑦。
〔注釋〕①單純地以為楹柱是圓柱形的。摶:圓柱形。②于以為無知也:這種“以為”還不算是知識。以為:主觀想象,而非必然性的推論。知:知識。③意:臆測,猜測,想象。④意:指意識、判斷。⑤相:同“象”,意想。⑥萩:一種蒿類植物。 ⑦洋然:茫然。
〔經159〕意未可知①,說在可用、過仵。
〔經說〕意。段、錘、錐俱事于屨,可用也②。或會屨過錘,與或錘過會屨同,過仵也③。
〔注釋〕①意:指意念,意圖。②段、錘、錐俱事于屨,可用也:段石、錘子、錐子都可以用來做鞋子,這叫做“有很多種工具可以隨意取用”。段:礪石,錘物所墊之石。錘,敲擊。錐:穿刺工具。屨:麻、葛等制成的鞋。③或會屨過錘,與或錘過會屨同,過仵也:或者是先上鞋、后錘平,或者是先錘平、后上鞋,這叫做工藝流程可以先后交錯。仵:參錯交互,違背忤逆,抵牾不同。
〔經160〕一少于二而多于五①,說在建②、住③。
〔經說〕一。五有一焉④,一有五焉⑤。十⑥,二焉⑦。
〔注釋〕① 一少于二:一個元素少于兩個元素。如一個指頭少于兩個指頭。本條是《經說下》“若數指,指五而五一”的數學抽象。多于五:指“一多于五”,意為“一”的元素的數量多于“五”的集合的數量。如一只手,“一指”的元素有五個,而“五指”的集合卻只有一個。②建:指建立元素或建立集合。如一只手,可以建立五個“一指”的元素,一個“五指”的集合。③住:在一個集合里放進元素或其他集合。如在一個“五指”的集合中,可以住進五個“一指”的元素。在一個“十指”的集合中,可以住進十個“一指”的元素,兩個“五指”的集合。④五有一焉:“五”的集合有一個。例如一只手,“五指”的集合有一個。⑤一有五焉:在一個“五”的集合中,“一”的元素有五個。例如一只手,“一指”的元素有五個。⑥十:指十個元素。例如兩只手,“一指”的元素有十個。⑦二焉:指十個元素,可以分為兩個“五”的集合。例如兩只手,可以分為兩個“五指”的集合。
〔經161〕非半弗斫則不動①,說在端②。
〔經說〕非。斫半,進前取也,前則中無為半,猶端也。前后取則端中也。斫必半,無與非半③,不可斫也。
〔注釋〕①非半弗斫則不動:對于給定的有一定長度的木棍,做連續取半的操作,到了不能再取半時,就不能用刀砍了,這時就會出現不動的端點。斫:砍斷。 ②端:相當于幾何學上的點或物理學上的所謂不可分的物質微粒原子。③無與非半:不能再做取半的操作。
〔經162〕可無也,有之而不可去,說在嘗然。
〔經說〕可無也。已然則嘗然①,不可無也。
〔注釋〕①已然則嘗然:已經如此,就是曾經如此。《莊子·天下》載辯者說:“孤駒未嘗有母。”《列子·仲尼》引公孫龍說:“孤犢未嘗有母。”又引公子牟說:“孤犢未嘗有母,有母非孤犢也。”從“孤犢現在無母”推出“孤犢從來無母”。墨家認為孤駒或孤犢盡管現在無母,但是“過去曾經有母”,不能詭辯說“從來無母”(“未嘗有母”)。
〔經163〕正而不可倚①,說在摶②。
〔經說〕正。丸無所處而不中懸③,摶也。
〔注釋〕①正:垂直。倚:偏斜。②摶:這里指圓球形物體。③丸無所處而不中懸:圓球形物體的重心方向,隨處都與自上而下懸掛垂線的標準相符合。懸:自上而下懸掛的垂線。
〔經164〕宇進無近遠①,說在步②。
〔經說〕宇。區不可遍舉宇也③。進行者先步近,后步遠。
〔注釋〕①宇進無近遠:因為宇宙是無窮大的,所以在宇宙中的遷徙運動,無所謂絕對的遠近,它只有相對的遠近。②步:走路。③區不可遍舉宇也:一個有限的區域,不可能普遍列舉無限大的宇宙。
〔經165〕行修以久①,說在先后②。
〔經說〕行。行者必先近而后遠。遠近修也,先后久也。民行修必以久也。久:有窮、無窮。
〔注釋〕①行修以久:走一定長度的路程,需要占用一定長度的時間。②先后:指人走一定長度的路程,有先后的區別。
〔經166〕一法者之相與也盡類①,若方之相合也,說在方。
〔經說〕一。方盡類,俱有法而異,或木或石,不害其方之相合也。盡類猶方也,物俱然。
〔注釋〕①一法者之相與也盡類:與一個共同標準相合的東西,都屬于一類。
〔經167〕狂舉不可以知異①,說在有不可。
〔經說〕狂。牛與馬雖異,以牛有齒、馬有尾,說牛之非馬也不可。是俱有②,不偏有偏無有③。曰牛與馬不類,用牛有角、馬無角,是類不同也。若不舉牛有角,馬無角,以是為類之不同也,是狂舉也,猶牛有齒,馬有尾。
〔注釋〕①狂舉不可以知異:胡亂列舉一些性質,不能用以說明事物的區別。狂舉:亂舉。②俱:都。全稱量詞。③偏:部分。《經說上》:“偏也者,兼之體也。”偏有偏無:一有一無。
〔經168〕牛馬之非牛與可之同,說在兼①。
〔經說〕牛。“或不非牛、或非牛而‘非牛也’可,則或非牛、或牛而‘牛也’可。故曰:‘牛馬非牛也’未可,‘牛馬牛也’未可。”則或可或不可。而曰“‘牛馬非牛也’未可,‘牛馬牛也’未可”亦不可。且“牛”不二,“馬”不二,而“牛馬”二。則“牛不非牛”,“馬不非馬”,而牛馬非牛非馬無難②。
〔注釋〕①兼:兼名,指集合概念。②牛馬非牛:“牛馬”的集合概念,不等于“牛”的元素概念。牛馬非馬:“牛馬”的集合概念,不等于“馬”的元素概念。
〔經169〕彼彼此此與彼此同,說在異。
〔經說〕彼。正名者①:彼彼此此可: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②。彼此不可:彼且此也③。彼此亦可:彼此止于彼此④。若是而彼此也,則彼亦且此此也⑤。
〔注釋〕①正名:把概念搞正確。這里實際上表達了邏輯同一律。②彼止于彼,此止于此:表達同一律。③ 彼此不可彼且此:“彼此”的集合概念,不等同于元素概念“彼”和“此”。④彼此止于彼此:表達同一律。“彼此”指集合概念。⑤若是而彼此也,則彼亦且此此也:如果“是”等同于“彼此”,那么“彼”也就可以等同于“此此”。這是歸謬反駁,意即違反同一律,必然帶來邏輯混亂。
〔經170〕唱和同患①,說在功②。
〔經說〕唱。唱無過③,無所用④,若稗⑤。和無過⑥,使也⑦,不得已⑧。唱而不和⑨,是不學也。智少而不學,功必寡⑩。和而不唱,是不教也。智多而不教,功適息⑪。使人奪人衣,罪或輕或重;使人予人酒,功或厚或薄。
〔注釋〕①唱和同患:犯罪過程中的指使者和被指使者都同樣有罪過。唱和:本指歌唱時此唱彼和,此指刑事訴訟案件中的主犯、從犯。患:禍患,過錯,罪責。 ②功:功效,作用。③唱無過:“主犯作為指使者是沒有過錯的。”這是辯論對方的觀點。唱:指使者。過:罪過。④無所用:對方認為,主犯因為他們的行為,僅限于指使別人,自己沒有親自實施犯罪,所以詭稱主犯的行為,沒有效用。⑤若稗:猶如稻田中的稗草沒有效用。⑥和無過:從犯也是沒有過錯的。這是辯論對方的觀點。和:從犯,被指使者。⑦使:被指使。⑧不得已:被迫無奈。⑨唱而不和:教師唱而學生不和。唱:以教學過程中教者的作用來打比方。和:以教學過程中學者的作用來打比方。⑩功必寡:教育的功效必然寡少。⑪功適息:教育的功效恰恰等于零。
〔經171〕聞所不知若所知,則兩知之,說在告。
〔經說〕聞。在外者,所知也。在室者,所不知也。或曰:“在室者之色若是其色。”是所不知若所知也。猶白若黑也,孰勝?是若其色也,若白者必白。今也知其色之若白也,故知其白也。夫名以所明正所不知①,不以所不知疑所明。若以尺度所不知長。外,親知也。室中,說知也②。
〔注釋〕①名:概念、推論。②說知:推論之知。
〔經172〕以言為盡悖①,悖②,說在其言③。
〔經說〕以。悖,不可也④。之人之言可⑤,是不悖,則是有可也。之人之言不可,以當必不當⑥。
〔注釋〕①以言為盡悖:認為“所有的言論都是虛假的”。盡:全稱量詞。“所有的”。悖:虛假,荒謬,謬誤,違背、違反。②悖:自相矛盾。③說在其言:論證的理由在于分析“所有的言論都是虛假的”這句話本身也是言論。④悖,不可也:這個“悖”指虛假。不可:不正確,不成立。⑤之人之言可:這個人的這句話如果正確。⑥以當必不當:認為它恰當,就必然不恰當。
〔經173〕“惟吾謂”非名也則不可①,說在反②。
〔經說〕惟。謂是鶴可,而猶之非夫鶴也③,謂彼是是也④,不可。謂者毋惟乎其謂。彼猶惟乎其謂,則吾謂不行。彼若不惟其謂,則行也。
〔注釋〕①“惟吾謂”非名也則不可:“只承認我所說的名,指稱我所說的實,才是正確的”這種論點,如果不是專指“私名”,就不能成立。惟:獨,僅,單,只。謂:稱謂。惟吾謂:只承認我所說的名,僅指稱我所說的實,才是正確的。名:特指“私名”。②反:相反,兩面。指名有特指性、專指性、確定性(單一性),又有抽象性、概括性、普遍性(一般性)這兩方面的特征。③是鶴:這個鶴。夫鶴:那個鶴。夫:彼,那個。《荀子·解蔽》:“不以夫一害此一。” ④“彼是”相當于“彼此”,指集合概念,如“牛馬”。《墨經》認為“彼此”不等于“此”(“是”即“此”)。如“牛馬”不等于“馬”。
〔經174〕無窮不害兼①,說在盈否②。
〔經說〕無。南者有窮則可盡③,無窮則不可盡。有窮無窮未可知,則可盡不可盡未可知。人之盈之否未可知,而必人之可盡、不可盡亦未可知,而必人之可盡愛也④,悖⑤。人若不盈無窮,則人有窮也,盡有窮無難。盈無窮⑥,則無窮盡也⑦,盡無窮無難⑧。
〔注釋〕①無窮不害兼:空間和人數的無窮都不妨害兼愛。②說在盈否:論證的理由在于人是否充盈于無窮的空間。③南者有窮則可盡:南者:指南方,代指整個空間。用具體的東西指代抽象的東西,是古人常用的表達方式。盡:指盡舉,盡數。④盡愛:即兼愛。⑤悖:自相矛盾。⑥盈無窮:指人充盈于無窮的空間。⑦無窮盡:即“無窮”可以用有窮的語言說盡。⑧盡無窮無難:“盡愛無窮南方無窮的人,沒有困難。
〔經175〕不知其數而知其盡也①,說在問者②。
〔經說〕不。“不知其數,惡知愛民之盡之也③?”或者遺乎其問也。盡問人,則盡愛其所問。若不知其數而知愛之盡之也無難。
〔注釋〕①不知其數而知其盡也:不知道人的數量,也可以知道能夠盡愛(兼愛)所有的人。②問者:指問難者的問題本身。③不知其數,惡知愛民之盡之也:不知道人的數量,怎么知道可以盡愛所有的人呢?這是辯論對方的話。
〔經176〕不知其所處不害愛之,說在喪子者。
〔經177〕仁義之為內外也悖①,說在仵顏②。
〔經說〕仁。仁,愛也。義,利也。愛利,此也。所愛所利,彼也。愛利不相為內外,所愛利亦不相為外內。其謂仁內也,義外也,舉愛與所利也,是狂舉也③,若左目出,右目入④。
〔注釋〕①仁義之為內外也悖:把仁說成是內在的東西,而把義說成是外在的東西,這是矛盾、混亂的。②仵顏:指把面部器官的作用搞亂。仵:忤逆,抵牾,違背,相反,矛盾。顏:顏面,面部。③狂舉:亂舉,胡亂列舉事物性質以混淆事物類別,《墨經》與中國古代邏輯基本術語。④若左目出,右目入:這就像說“左眼是管輸出形象的,右眼是管輸入形象的”一樣荒謬。
〔經178〕學之益也①,說在誹者②。
〔經說〕學。以為不知學之無益也,故告之也,是使知學之無益也,是教也,以學為無益也教,悖③。
〔注釋〕①學之益也:指“學習是有益處的”這一命題,《墨經》表達方式的特點之一,是經常把語句、命題簡化為語詞、概念,此為一例。②說在誹者:論證這一命題的理由在于,反對這一命題的人必然陷于自相矛盾。誹:批評,用言論非難、反對。 ③悖:自相矛盾。
〔經179〕誹之可否,不以眾寡,說在可非。
〔經說〕誹。論誹之可不可以理。理之可誹,雖多誹,其誹是也。其理不可誹,雖少誹,非也。今也謂多誹者不可,是猶以長論短①。
〔注釋〕①以長論短:指認為“凡長的都不好,凡短的就好”的荒謬邏輯。
〔經180〕非誹者悖①,說在弗非②。
〔經說〕非。非誹③,非己之誹也。不非誹,非可非也④。不可非也,是不非誹也⑤。
〔注釋〕①非誹者悖:提出“反對一切批評”這一論點的人,必然陷于自相矛盾。非誹:反對一切批評。悖:自相矛盾。②說在弗非:論證的理由在于批評是不應該反對的。弗:不。弗非:指批評是不應該反對的。③非誹:反對一切批評。④不非誹,非可非也:如果對方放棄“反對一切批評”這一論點,那么有錯誤就可以批評了。⑤不可非也,是不非誹也:如果有錯誤不能夠批評,這本身也導致對“反對一切批評”這一論點的否定。“非可非也”承上文省略“非”字,此“非”字亦解為錯誤。“非可非也;非不可非也”相對為文,《墨經》中的辯論常用二難推理的形式。
〔經181〕物甚不甚①,說在若是②。
〔經說〕物。甚長甚短:莫長于是,莫短于是。是之甚也、非甚也者:莫甚于是,有甚于是。
〔注釋〕①甚:極,很。②若:比較,比擬。是:這,這個。
〔經182〕取下以求上也①,說在澤②。
〔經說〕取。高下以善不善為度,不若山澤③。處下善于處上,下所謂上也④。
〔注釋〕①取下以求上也:墨家概括老子的觀點。《老子》:“江海所以能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為百谷王。是以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 ②澤:水澤。③高下以善不善為度,不若山澤:老子說的高下,是以社會生活中的善、不善為標準來衡量的,不像山澤的高下,是以空間的高低為標準來衡量的。④處下善于處上,下所謂上也:老子說“處下位善于處上位”,是把某種意義上的下說成上。
〔經183〕是是之是與是不是之是同①,說在不殊②。
〔經說〕是。是不是,則是且是焉③。今是久于是,而不于是,故是不久。是不久,則是而亦久焉。今是不久于是,而久于是,故是久與是不久同說也④。
〔注釋〕①是是之是與是不是之是同:現在有如下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現在是“是”,將來還是“是”;第二種情況是,現在是“是”,將來變成“不是”。在這兩種情況下,現在都是“是”這一點,是相同的。“是”在《墨經》中是一個常用的邏輯變項符號,指代任一事物或概念。②不殊:同。③是不是,則是且是焉:現在是“是”,將來變成“不是”,但就現在來說,這個“是”仍然是“是”。④ 故是久與是不久同說也:所以說現在這個“是”是長久的,又說現在這個“是”不是長久的,這兩種相反的說法同時成立。這是“同異交得”的一例。
【鑒賞】《墨經》是奇書,更是最難讀的書。經幾十年鉆研,畢生致力于《墨子》文獻整理的清末古文字學家孫詒讓說:“蓋先秦諸子之訛舛不可讀,未有甚于此書者。”“此書最難讀者,莫如《經》、《經說》四篇。”(見孫詒讓《墨子間詁·序》和《總目》)
黃紹箕《墨子間詁·跋》說,《墨經》難讀,因其“有專家習用之詞”,“有名家(指邏輯學家)奧衍之旨”。這是指《墨經》囊括了深奧的邏輯和科學知識。
在21世紀的全球化時代,古今中外知識融會貫通,用現代和西方邏輯與科學知識的銳利工具,來剖析《墨經》的邏輯和科學素材,則前人解讀《墨經》的難題,已可迎刃而解。把《墨經》的知識內容,跟全人類發展至今的知識系統融會貫通,不難解讀其“名家奧衍之旨”和“專家習用之詞”。
把《經下》83個條目的內容,逐條分析,其中屬自然科學知識的16條。在自然科學知識中,屬于光學的8條,力學、物理學和簡單機械學的7條,數學的1條。屬于哲學社會科學知識的67條。在哲學社會科學知識中,屬于邏輯學的41條(占全部條目近50%),方法論的10條,世界觀的6條,認識論的5條,歷史觀的2條,經濟學的2條,政治學的1條。
科學在總結生產技術經驗的基礎上發展,是人在改造自然的實踐活動中取得的對世界系統性、理論性的認識。墨家學派的科學活動,以親身參加生產實踐為基礎。墨家的科學知識,有較強的實用性。墨家科學活動的出發點是生產和生活。他們在生產和生活中觀察自然現象,進行科學實驗,論證科學命題,體現出為生產服務的實用科學觀。
墨家集團接近手工業階層,從事直接的生產和技術活動。墨子一身兼有經驗家、技術家、工匠、大匠師和科學理論家的訓練教養和素質品格。他是技術高明的工匠,熟悉各種手工業技術,特別是木工技巧,并將行業技術上升為科學理論。
墨子是學者,哲學家,理論家和科學家,既能從實踐中獲得豐富的科學技術資料,又能對科學技術資料進行系統理論研究。墨家探索自然現象,思考生產實踐中的科學問題,體現出“摹略萬物之然”的科學精神,正確描述事物現象之“然”,窮究其“所以然”,在專注分析世界萬物的“然”和“所以然”中,排除主觀和迷信因素。考察狹義《墨經》4篇5 700余字的內容,通篇專論科學技術,絕無一字一句、一絲一毫訴諸迷信的跡象。
墨家有重要的科學成就。《經》和《經說》記載墨家科學思想,如數學、物理學和光學,內容豐富。《墨經》科學知識,以生產和科學實驗為根據。其中有自然科學知識的定義、劃分和命題論證。在光學方面,記載小孔成像實驗,論述光的直線傳播原理,光的反射現象,光源和物影的關系。這些光學知識,在現代投影技術方面仍被廣泛應用,電影機、攝像機、投影儀,都根據這些投影知識設計制造。
《經下》說:“非半弗斫則不動,說在端。”《經說下》說:“斫半,進前取也。前則中無為半,猶端也。前后取則端中也。斫必半,無與非半,不可斫也。”一根棍子,不管從一頭往前取半,還是從兩頭往中間取半,每次取一半,最后不能再取半。這就是“端”,即不可分的點。
《莊子·天下》說:“一尺之捶,日取其半,萬世不竭。”提出物質無限可分的論點。《莊子》的論點是“不竭”,《墨經》的論點是“竭”,即存在“不能取半”、“不動”的“端”點。物質結構是可分和不可分的結合,是可分的階段性、有限性和進展性、無窮性的統一。《墨經》“竭”和《莊子》“不竭”兩種論點,都各有其局部的真理性,都有所見,有所不見。
《墨經》分析物體運動與時間、空間的關系。時間和空間是物體存在的形式,物體離開運動不可想象。物體在空間(宇)的運動(徙),必然關聯到時間(久)的連續。從運動(徙)過程中的時間(久)先后,必然關聯到空間(宇)的延長。《墨經》以人走路為例,論證運動、時間和空間的關系,是統一而不可分割的。沒有物體的運動變化,就沒有時間和空間。空間和時間具有的共通性,是“彌異”,就是連續變化的運動性。
墨者從當時的生產、生活實踐中,總結杠桿、斜面的力學知識。春秋末期,運用杠桿原理的桔槔簡單機械,已在民間應用。桔槔應用于生產和生活,也應用于軍事。墨家以杠桿原理,分析桔槔機技術。其構造,是用一直木立于地,另一根橫木,用繩交結于直木上。杠桿橫木處于平衡狀態,在一端加一個重量,這一端必然下垂。假如權和重物相等,杠桿的支點在橫桿的中點,這時杠桿會出現平衡狀態。
《墨經》還論述了滑輪的工作原理。滑輪工具廣泛應用于工程建設,可節省勞力。“挈”是提升,“收”是收取,二者用力方向相反。“權”用于起平衡作用。提升重物時,長重的權向下拉引,短輕的重物會向上提舉。重物越來越達到頂端,權會越來越達到地面。收是從地面收取上面的重物,權越來越上到頂端,下降的重物越來越達到地面。
桔槔和滑輪是形態上不同的兩種工具,二者遵循的原理是相同的,即利用杠桿的力學原理。在應用杠桿原理以外,也應用斜面原理。車梯是前后各有兩個輪子的梯子,可以斜放做梯子搬運東西,也可以做車子牽引前行。凡重物上面不拉,下面不引,旁邊不推,就垂直下落。物體在斜面上運動,會受到斜面本身的限制。在斜面上流動的物體,不能垂直下落。放一塊石頭在平地上,它本身有重量,但由于受地面限制,不會垂直下落。它沒有受到從旁邊來的作用力。用人力牽引繩子,使車梯往前走,就像在水中拉船往前走一樣省力。用肩扛重物,支撐、牽引和投射都是斜面運動的例子。墨家從技術中概括科學原理,用以創造發明更多工具。墨家的創造發明,服務于勞動人民的生產和生活,有實際應用價值。
《經下》闡述科學的比較法。《經下》說:“異類不比。”認為不同類事物不能比較,論證的理由在于度量標準不同。木長屬于空間,夜長屬于時間,無共同長度可比。智慧是精神財富,粟米是物質財富,無共同數量多少可比。爵位、親屬、操行、物價不同類,無共同價值貴賤可比。麋鹿走于地,仙鶴飛于天,無共同高度可比。“異類不比”的原則,對現代物理學同樣適用。
《經下》運用假說和想象的認識方法。假說是對自然現象嘗試性假定性的說明。科學由假說演變而來。墨家曾提出大膽假說,是對公孫龍“發引千鈞,勢至等也”論點的論證。墨家說,如果頭發結構均勻,可懸掛或輕或重的物體,不斷裂。頭發斷裂,是由于它結構不均勻。墨家的設想,在今日得到證明。金屬線彈性形變的實驗研究證明,金屬線所受張力大到一定程度,也不會斷開。但較纖細的部分,有傷損、裂痕的部分,含雜質的部分,則會斷開。
墨家的科學思想,建立在科學實驗的基礎上,把假說和想象看作認識的環節、階段和過程。在認識論上,區別知識、智慧和猜測、想象。《大取》說:“智與意異。”“智”指知識、智慧,是關于事實和必然性的認識。“意”指猜測、想象,是有或然性、不確定的假說。科學需要假說和想象,假說和想象不等于科學,假說和想象經由證實,變為科學。墨家對假說和想象的認識,與現代科學方法論一致,有合理意義。
《墨經》有8條論述光學的條文,從光的直線傳播原理出發,論物影的定義和成因,說明影是光照不及所致。又論本影和半影現象及其成因,指出在兩個光源之下,物體有兩個影。用小孔成像實驗,說明光的直線傳播原理。又論光的反射,指出經反射后的日光,照到人體,投在地面的人影,必在日與人之間。又論物影變化的規律,指出直立木桿,在光源照射之下,投在地面影子長度大小的變化規律。又論平面鏡、凹鏡、凸鏡成像規律,作出接近科學的說明。
《經下》說明光和影的關系,分析影子移徙的物理本質。物體影子本身不遷徙,影子遷徙是由物體與光源位置改變的結果。如果物體不動,光源移動,或者光源不動,物體移動,光照射到的地方,影子就消失。如果光源和物體都靜止不動,這影子會永久留在那里,而這是不可能的。
墨家論點和名家有一致性。《莊子·天下》載辯者辯論有“飛鳥之影未嘗動也”。《列子·仲尼》有公孫龍論點“有影不移”。公孫牟子對公孫龍論題的解釋是:“影不移者,說在改也。”二者相比較,可見其間的相互影響。
《經下》解釋重影現象及其原理,涉及本影和半影。在光學上,兩個影子相互重疊的地區,叫做本影,而本影周圍構成的影子,叫做半影。墨家解釋形成重影的原因,是由于“二光”的存在。兩個光源所造成的兩個半影,夾著一個本影。
莊子以本影和半影現象表達自己的哲學觀點,《齊物論》說“罔兩問影”。一個物體,在兩個以上光源照射下,形成影子。“影外之微陰”是罔兩,兩影重疊處較黑的部分是“影”。現代光學分別稱“本影”和“半影”,即墨家說的“影”和“重影”。墨家通過實驗觀察,提出本影和半影的現象和原理,是一大貢獻。
《經下》用小孔成像來實驗,說明光的直線傳播原理。在黑暗小屋朝陽的墻上開一小孔,人對著小孔站在屋外,在陽光照射下,屋里相對的墻上出現一倒立的影子。墨家說明光線的傳播,像箭一樣,是直線進行的。下面的光線照進暗室,射到墻上邊,上面的光線射到下邊。光線射進或遠或近的屏上的小孔,就在墻上形成倒影。這是墨家的光學實驗,結論正確。
墨家研究光的反射現象。人影投在迎向太陽的一面,是因為太陽光經過某一物體(平面反射鏡)的反射,轉變方向。太陽光被反射后,照在人身上,影子形成在太陽與人之間。
墨家用一根木頭實驗,研究物影的變化。影子形成的大小,決定于物體位置的斜正和光源的遠近。木頭斜放,影子短而大。大頭正放,影子長而小。光源小于木頭,影子大于木頭。不僅光源小于木頭,還與光源的遠近有關。
這是分析在木頭擺放的斜或正、光源比木頭大或小、光源離木頭遠或近等不同情況下,物影的變化。光學家用“斜正”試驗的結果叫“光度”,即光體發光強弱之度,可由標準物的斜正來決定。用“遠近”試驗的結果叫“照度”,即物體受光濃淡之度,可由標準物的遠近來決定。
1976年在河南安陽小屯婦好墓出土的四面銅鏡,是商王武丁之妻梳妝用的銅鏡。證明中國在殷商武丁時期(約公元前12世紀)已經使用銅鏡制造技術。出土商周以后的銅鏡,大部分是平面鏡,也有凸面鏡、凹面鏡。墨家通過實驗,論證了平面鏡、凸面鏡、凹面鏡成像的原理。
《經下》討論各種球面鏡、凹面鏡和凸面鏡成像的特點和一般規律。人正立在一個球面鏡前面,影像的大小、狀貌形態、明暗程度、影像的遠近、倒和正都跟物體有所區別。假如在鏡中成像,鏡與像同時存在,物體和像接近或離開鏡面的運動也同時發生,而物體和像的運動方向總是相反。物體的容貌在鏡中都會有所反映。鏡像的容貌多種多樣,并且跟原物總有所區別。就磨制不均勻的鏡面而言,在同一地方的物體,鏡面不同部分,會形成不同的像。
墨家還分析說明了凹鏡成像規律。從凹鏡的遠處走向鏡面,自焦點迎面而來,可以觀察到自己小而倒立的像。走過焦點,再向鏡面走去,在鏡后面可以觀察到大而正立的像。《經說》說明“中之內”和“中之外”情況。“中之內”是物體在焦點內的情況。接近焦點時,成像比較大。反之遠離焦點時,成像比較小。成像都是正立的。
“中之外”是物體在焦點外的情況。接近焦點時,成像比較大;遠離焦點時,成像比較小。成像都是倒立的。這正確說明凹面鏡成像的情況。平行光線經凹鏡反射后聚焦于焦點,它的成像有以下5種:
其一,當物體在球心以外,得到倒立的實像,這是在球心和焦點之間比物體小的像。
其二,當物體在球心處時,得到與物體一樣大的、方向正相反的實像。
其三,當物體在球心和焦點之間,得到比物體大的倒立實像。
其四,當物體在焦點時,不成像。
其五,當物體在焦點以內,得到比物體大的正立的虛像。
墨家沒有說明物體在球心、焦點以及球心和焦點之間的成像情況。當時除眼睛以外,沒有別的觀察儀器。在這樣的實驗條件下,得到凹面鏡成像的某些規律,已經難能可貴。
墨家分析說明凸面鏡成像的實驗。“鑒團”指凸面反射鏡。物體在凸鏡的前面,無論在什么位置,與鏡面距離遠近,都在鏡后面構成正立的比物體小的虛像,這是凸面鏡成像規律。
《經說》分析像大小的情況,非常奇妙。凸面鏡只得到比物體小的像。但是當物體位置不同時,像的大小也不同。當物體接近鏡面時像大,物體遠離鏡面時像小。物體無論在哪兒,成像都是正立的。墨家通過實驗觀察得到的這種科學知識,同現代關于凸面鏡成像的理論是一致的。墨家通過實驗,清楚說明光學的某些一般原理,在世界光學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墨家是先秦諸子百家中最重視科學技術的一家,《墨經》的科學成就,是中國傳統文化中耀眼的明珠。《墨經》的科學思想,是中國古代科技的典范,是現代科技的有益借鑒。
墨家成員來源于社會下層,多為手工業工匠。由于參加生產勞動,取得豐富經驗。《墨經》的科學內容,多涉及手工業實踐的規律。墨家科學活動的出發點是生產和生活,求故明法是科學知識形成的機理。現代和西方的科學知識,是理解和說明《墨經》科學的工具和鑰匙。《墨經》科學是現代和西方科學知識的萌芽和參照。
《墨經》的科學,同現代和西方的科學可以互相解釋。墨家通過實驗,闡述光學理論,由簡單到復雜,從影的分析到像的分析。《墨經》從物體位置和距離的不同,研究物影變化的法則,是原始的觀察實驗方法。墨家的科學認識活動,有實踐性、應用性和經驗性,與當時銅鏡制作、簡單機械使用等生產環節聯系,跟提高勞動效率與產品質量的動機有關。
墨家的科學認識活動,首先依賴于感覺器官。《經下》說:“知而不以五路,說在久。”“五路”即五種感官通道,是認識事物的基礎。墨家不局限于從感官獲得知識,進一步要求理性思維。墨家認識到思考的重要性,是求知的重要活動。這與當今重視科學思維的要求一致。生產和理論結合,感性和理性并重,是墨家科學成就的認識論根源。
墨家科學活動的目的是為人民服務,這與現代科學的目的一致。這種功利主義的價值觀,有其合理的意義。墨家發明的動機,是服務于勞動人民的生產、生活需要。科學認識活動的目的,是增進老百姓的利益、功利。
墨家是中國兩千多年前從事科學活動的學派,創始人墨子是東方的亞里士多德。亞里士多德在西方科學界享有很高聲譽,他研究科學的方法被后人借鑒改進。文藝復興后,西方科學一日千里,中國的有識之士把目光投向西方,以求強國富民。西方的科學思想和方法,被系統引進。墨子在兩千多年前從事的科學活動,不遜于亞里士多德,在科學發達的現代社會更大有用武之地。
墨家的科學活動體現出了系統、完整的科學觀,其科學思想和方法至今仍對我們有啟發意義。墨家認為,科學的真正價值在于能為人民謀福利,現代科學也應如此。今日社會對科學產生的效益越來越重視,效益背后是它能否使人民生活更便利,不能夠提供便利的技術效益是短暫的,能夠提供便利的技術效益是長遠的,墨家的觀點能揭示科學和效益之間的聯系。
《墨經》科學的成就,已被現代人大大發展。現代科學的產生和發展,是以古代科學成就為基礎的。《墨經》所重視的實驗方法,所開辟的科學發展方向,在儒學占統治地位的時期沒有得到很好的繼承和發展,這是人類文明史值得反省的教訓。
《經下》和《經說下》內容、精神和框架最重要的特色,是邏輯知識和邏輯論證的形式。這不僅在于其純邏輯的條目,占兩篇文本的接近一半,還在于其全部文字,都是“以說出故”論證形式的典范運用。
《經下》的條目結構,是先列出一個比較復雜,需要特別論證的論題,然后用“說在”的字樣,加上極少量的關鍵字,標出論證的理由,在《經說下》予以簡要解釋。“說在”是《經下》論證形式的格式化語言,意即“論證的理由在于”。
《經下》每條“說在”字樣下所加少量關鍵字,如果是用一般概念表示的論證理由,則論證展開后的形式是演繹推理。如第1條緊接《經上》末尾,總結止式論證說:“止,類以行之,說在同。”“止,類以行之”,即“止”這種反駁方式,應該按照事物的類別來進行。這是一個比較復雜、需要特別論證的命題。
“說在同”,即“止”這種反駁方式,之所以應該按照事物的類別來進行,是因為我所要反駁的,與對方所要證明的,應該是同一個論題。本條在“說在”字樣下所加關鍵字,只有一個“同”字,是用一般概念表示的論證理由,所以論證展開后的形式是演繹推理。用現代語言整理本條意涵,其演繹推理形式是:所有論證需遵守同一律,止式論證是論證,所以,止式論證需遵守同一律。
本條《經說下》總結止式論證的形式說:“彼以此其然也,說是其然也。我以此其不然也,疑是其然也。”即對方從不正確的全稱命題大前提出發,用演繹推理,推出個別性的結論,我則用跟對方大前提相反的命題,懷疑對方推出個別性結論的可靠性。
《經下》每條“說在”字樣下所加少量關鍵字,如果是用具體事實表示的論證例證,則論證展開后的形式是典型分析式的歸納推理。如第166條說,與一個共同標準相合的東西,都屬于一類,這就像與標準的方形相合的東西都是屬于方形一樣,論證理由在于分析方形的事例。這是列出論證論題,用一個事實例證作為論證理由的典型分析式歸納論證。
《經說下》說,所有方形的東西都屬于一類,它們都合乎方形的法則,而又有所不同,或者是木質的方,或者是石質的方,都不妨害其方形邊角的相合。一切同類的事物都與方形的道理一樣,所有的事物都是如此。這是典型分析式的歸納論證。
《經下》第140條說,有些我們所知道的,不能用手指指著說,如死去的女奴春、逃亡的臣仆、狗犬這兩個語詞的定義和遺失不見的寶物。春這個女奴已經死了,不能用手指指著說;逃亡的臣仆不知道他在哪里;狗犬這兩個語詞不知道其定義;遺失的寶物,再巧的工匠也不能造出兩個完全一樣的來。這是列出論證論題,用四個事實例證作為論證理由的典型分析式歸納論證。
墨子在百家爭鳴中,出于論證說服的需要,率先在辯論中總結元語言的語義概念“悖”,表示對方自相矛盾、荒謬和背理。《墨經》熟練運用“悖”這個概念和歸謬法,反駁百家爭鳴中自相矛盾的議論。
《經下》說,假就是不成立。如果這個人這個言論成立,就是有并不虛假的言論,有成立的言論;如果這個人這個言論不成立,認為它恰當,必然不恰當。《墨經》指出論證的關鍵,是“說在其言”,即“一切言論是虛假的”中“言論”、“虛假”的概念,涉及自身,自我相關。這是對悖論成因的深刻理解,同印度和西方邏輯相通。
玄奘譯印度陳那《因明正理門論》論自語相違似宗(自相矛盾的錯誤論題)的舉例,是“一切言皆是妄”,與“言盡悖”論酷似,駁詞也與《墨經》相近。亞里士多德《形而上學》,批評克拉底魯論點“一切命題是假的”:“說一切為假的人就使自己也成為虛假的。”“從一切斷語都是假的這一主張,也會得出,這話本身也不是真的。”
古希臘有“說謊者”悖論。克里特島人愛庇門德說:“所有克里特島人說的話都是謊話。”如果這句話真,由于它是克里特島人說的話,則這句話本身是謊話,即假。如果這句話假,能推出其矛盾命題“有克里特島人說的話不是謊話”,不能推出這句話真。這是不典型的語義悖論。《墨經》批評的“言盡悖”論,同愛庇門德的“說謊者”悖論相似。
“說謊者”悖論,后表述為“我說的這句話假”,這是典型的語義悖論:由真推假,由假推真。悖論是矛盾的恒假命題。語義悖論是涉及語言意義、斷定和真假概念的悖論。與之相似,《經下》和《經說下》還有對“非誹”、“學無益”和“知知之否之足用”等另外三個悖論的反駁,都極其精彩,很有現實意義。中、印、西方三大邏輯傳統,對邏輯語義悖論有相同思考的事實,是對墨家邏輯普遍性和中西邏輯同一性的證明。
有一棵樹,活了五十年,第五十一年被砍伐,做成了桌子,可以說這棵樹,既活得久,又活得不久,是久與不久的“同異交得”,對立統一。指出現在有如下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現在是“是”,將來還是“是”;第二種情況是,現在是“是”,將來變成“不是”。在這兩種情況下,現在都是“是”這一點,是相同的,論證的理由在于在這兩種情況下,現在都是“是”這一點,沒有什么差別。現在是“是”,將來變成“不是”,但就現在來說,這個“是”仍然是“是”。現在這個“是”,維持其為“是”,已經很久了,于是不再是“是”,而變成“不是”,所以現在這個“是”,又有其“不久”的一面。現在這個“是”,雖然有其“不久”的一面,但就現在來說,這個“是”,仍有其相對長久的一面。現在這個“是”,不能長久地維持其為“是”,但是又在一定限度內,長久地維持了這個“是”。所以說現在這個“是”是長久的;又說現在這個“是”不是長久的。這兩種相反的說法,同樣可以成立。《墨經》認為事物既隨時間而變化,而在一定的歷史階段,又有其確定性,堅持事物、概念確定性和靈活性的對立統一,是理論思維規律的辯證邏輯概括。
《經下》第106條說,人各有所能,也各有所不能。人有所不能,不害其有所能。人有所不能,并不是害處,論證的理由在于,拿人面部器官的作用來打比方:耳能聽,不能看,不害其能聽;目能看,不能聽,不害其能看。舉重運動員不善舉針繡花,因為舉針繡花不是大力士的職任。握籌善算的數學家不善演講辯論,因為演講辯論不是數學智能的專長,就像耳管聽,目管看,各有職任專長,不能互相替代一樣。
《墨經》科學知識是當時實踐經驗和應用技術的總結。在先秦諸子中,墨家最重視生產經驗、應用技術的理論總結。由手工業工匠出身的墨家學者,有條件把當時的手工業生產經驗、應用技術,上升到科學知識。墨家的科學知識,以實踐經驗為基礎,以邏輯論證為手段,是實踐性和理論性的統一,是技術經驗和科學理論的結合。
墨家學者兼具經驗家、技術家、工匠和科學理論家的素質與品格。墨子熟悉當時的各種手工業生產技藝,會造車,善造守城器械。墨家注意在生產中觀察實驗,如小孔成像實驗、光學投影實驗等。墨家從桔槔、轆轤、車梯等簡單機械中總結出杠桿、斜面原理,并設計制造各種器械,減輕勞動負擔,提高勞動效率。墨家從世代相傳的手工技巧中探明原因,總結規律,提煉數學、力學、光學和簡單機械學知識,在科技史上留下光輝一頁。
從“影不徙,說在改為”到“鑒團影一”等8條,系統討論幾何光學知識。《墨經》對桔槔機的結構和作用原理,有正面的描述總結。
墨家科學精神的要點,是求故明法重理性,求真務實重實證。認為事物之所以如此的原因、人們之所以知道這原因的途徑與之所以使人知道的方式,不一定相同,例如某人生病。在某種情況下他受到傷害,這是他之所以生病的原因。我親眼看到了他因受傷而生病,這是我之所以知道這原因的途徑。我親口告訴了別人,這是我之所以使人知道的方式。
萬物之“然”和“所以然”,即結果和原因,是認知對象。“知之”,是認識的途徑、方式、方法。“見”即觀察,是一種認識的途徑、方式、方法。“所以使人知之”,是思想交流、語言交際的媒介、手段。“告”即告訴,也是一種交流、交際的媒介、手段。
《墨經》要求全面認識事物的“然”和“所以然”。知事物之“然”,即確認事實如何,用實然命題形式“P”表達。知事物之“所以然”,即確認原因、本質和規律如何,用必然命題形式“必然P”表達。把“然”和“所以然”,即前件和后件,用語言表達出來,就構成標志事物因果規律的命題。
《經下》和《經說下》用事實和道理,論證83個科學命題。《墨經》的體例,就是“求故明法重理性,求真務實重實證”的模范,始終貫穿求真務實,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實證,就是實際的證明,拿真實的事實來證明。實是事實,證是論證。有論證才構成科學。
《經下》第158條說,“意”和知識、智慧相對比,是指臆測、猜測、假說和想象,是或然、可能。“假說”也是認識的形態,但真正的知識,即智慧,是真切確實的認識,跟“假說”這種臆測、猜測和想象,不是一回事。
假如我猜想這房子的柱子是圓柱形的,這只是我的猜想,并沒有親自看見,這就是“意”,不算是知識。但若是我看見了圓柱形的柱子,而反映在腦里,這是不會改變的,所以叫做“智”(知識、智慧)。《經下》第151條說,推論要有充分根據,不能僅僅根據過去已經怎樣,就推論現在也怎樣,把猜測當做確實的知識是錯誤的。
墨家的科學精神,是貫穿在其自然知識中的觀點和方法,是其自然知識的統帥與靈魂。《墨經》的科學知識,已被現代科學知識在新的基準上囊括覆蓋,大為超越。其所包含的科學精神和方法,值得仔細領略,發揚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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